01
楔子
今天的这篇文章要从《“良有方”将走向何方?》讲起。有个朋友留言批评良子不应该“指责”有些号为设计师发声维权。
好吧,我先道个歉。
对于维权这个行为本身我并不反感,更多的是同情和支持,因为我曾经也碰到过。
但是,某些号为设计师发声维权,到底是“维权”呢?还是消费“人血馒头”呢?我不做评判,良有方睿智的朋友自己看?
02
初心
公众号”为设计师发声维权“这个现象,判断其“出发点”其实不难,标准也很简单——是否能持续为设计师维权发声。
就像毛主席说的:“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
如果某些公众号,不管是小号的时候、还是变成大号了,一直在做这件事情,那我觉得确实让人肃然起敬。
但是这样的号真的有吗?良子见到的情况分为两类:
一类是:“小时揭密、爆黑料、博眼球;大了做高端访谈、谈风花雪月”。(这类我就不举例了,免得基层设计师护主心切,来怼)
有个情况,我想基层设计师需要知道:几乎所有的公众号都有”变现“的冲动,只是变现的方式不同。比如良有方,能让更多的业主了解我,信任我,促成线下的设计业务,就是我的一种方式。
而这些报料的号,怎么变现呢?
难道通过继续爆料让粉丝们养活吗?粉丝们养得活吗?
所以爆料的号,最后要么被”招安“,要么改头换面变成”另一个号“,而金主爸爸还是那拨人。而粉丝们会直呼上当,关注你瞎了眼睛。
这就是事情的本质,睿智如你,还愿意凝望深渊吗?
”屠龙少年终会成为恶龙“!
另一类是:“平时自我宣传、碰到无赖甲方了,号召大家一起斗地主”。这类最近我就看到2个案例,就当我帮你们两家导流了,不用谢!
《花样年对C总这种“伪职业巨婴”抱持怎样的价值观?》
《恒大足球场设计,有没有压榨过设计?》
我相信这两家公司有问题,我也支持为其服务的乙方(大鱼和犀牛)维权。毕竟走司法程序劳民伤财,用舆论监督会更高效一点。这类发声,其实是为自己发声,本身是”B2B“的,说白了也不算为“基层设计师”代言。只能算“不战而屈人之兵”吧!讲到这里,为基层设计师维权发声的问题,不知道讲清楚了吗?任何行业都会有先进入者和“后生”,而这些先入者往往享受到了行业的“红利”。这些位高权重者就是既得利益者(公司管理层)。每年坐收多少百万,他们为什么要和你联合?放着白花花的银子不赚,这点说得通吗?你却期待他和你去联合,是不是有点“与虎谋皮”的意味?你和你的基层同事既是联合者,又是竞争者。他要糊口,他除了设计啥也不会,你也同样的情况。是1950年美国兰德公司的梅里尔·弗勒德(Merrill Flood)和梅尔文·德雷希尔(Melvin Dresher)拟定出相关困境的理论,后来由顾问艾伯特·塔克(Albert Tucker)以囚徒方式阐述,并命名为“囚徒困境”。两个共谋犯罪的人被关入监狱,不能互相沟通情况。如果两个人都不揭发对方,则由于证据不确定,每个人都坐牢一年;若一人揭发,而另一人沉默,则揭发者因为立功而立即获释,沉默者因不合作而入狱十年;若互相揭发,则因证据确实,二者都判刑八年。由于囚徒无法信任对方,因此倾向于互相揭发,而不是同守沉默。最终导致纳什均衡仅落在非合作点上的博弈模型。当然雇佣双方博弈,以资方让步而收场的案例也不是没有。那就是98-99赛季的NBA,最后是以赛季缩水32场,联盟总裁和老板们提高工资帽,降低年龄槛作为劳方的胜利。但这发生在美国,人家每七年都会对劳资进行谈判,所以这经验好像也没办法套用吧。所以,设计师们打消“攻守联盟”的幻想吧,这不是你一个人努力就有用的。不成功是人性使然,权衡判断利害关系后的结果。既然联盟抵抗无望,而生活还是要继续的,那路在何方?比如很多甲方都拖账,你可以选择不和他合作,但是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诚实。被赖账后维权,其实也是当初选择的问题。时代飞速发展,很多经验在迅速过时,年轻设计师本应该有更多的机会,但是一味“盲目的低头拉车“错失了,这是非常遗憾的。寻找蓝海,去一些竞争不那么激烈的细分市场试试,是不错的选择。如果你在设计上没有天赋,那看看在管理上有没有天赋。如果在管理上也没有天赋,那看看够不够努力,争取勤能补拙。如果你能力也不行,态度也不好,做人还有问题,真的很难想象在这么激烈的竞争时代,将如何自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