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杭州832对夫妻因冷静期放弃离婚,离不成婚≠放弃离婚!
最近,杭州民政局公布了一组数据。
今年1月共有2186对夫妻申请离婚,30天冷静期内有16对撤回,冷静期届满后30天的4月1号,没有再去登记处办理的有816对。
也意味着,冷静期挽救了832对杭州夫妻的婚姻。
但我想,放弃,并不一定是婚姻被成功挽救了,还有一种可能是离不成。
离婚冷静期的实施,从较短的时间跨度上看,冲动离婚的人数的确减少了;可从长远看,真正感情不和的,终究还是会各自追求幸福的。
在“自由”这个词愈演愈烈的今天,“离婚自由”也频频被提及。
虽然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但仍有很多当事人会这样问我,既然离婚自由,那为什么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很难判离?
因为结婚是你们都同意的,而离婚但凡能走到诉讼的,要么是一方不同意离婚,要么是财产和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的。你是自由了,可对方的自由你放在哪儿了呢?
只要有离婚的法定理由,人民法院经调解不能达成和解的,应当调解或判决离婚。所以想要自由,你必须要拿出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否则法官拿什么判决离婚?
要知道,离婚自由,不是想离就离,而是谁选择谁负责,谁行为谁买单,谁种下因谁收获果,谁享受权利谁承担义务。
离婚自由需要的是清醒:自由即选择,选择即责任,而责任就是你既欣赏得了婚姻的美好,又接纳得了婚姻的不完美。
那么,如何真正实现离婚自由呢?哪些证据是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我把这些知识点做成了一个合辑,点击下方即可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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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的觉醒,让每个人都拥有了离婚自由。但是,自由是否等同于随心所欲?
在我代理的1000+离婚案件中,离婚理由五花八门:性格不合、生活琐事、经济问题、婆媳矛盾…我们每每向当事人发出灵魂拷问:为何结婚之前没考虑过这些问题?而听到的答案如出一辙:热恋期间被冲昏了头脑。
法律从来都不是冰冷,而是一种制约,只是希望人们对婚姻的态度自始至终都能践行萨特的那句「自由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