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七大奇案之新娘失踪案
公元1932年的深秋,这是云南最好的季节,素有春城之称的昆明依旧是秋高盎然气转凉,此时的昆明无疑是最美的季节,当然这个季节也是新人结婚最好的时节,在11月17日的上午,在云南昆明最繁华的螺峰街的一个酒店要举行一个最为隆重和繁华的婚礼,新郎是云南省会委议长张祝三。这位年过五旬的云南省三号人物今日要再作新郎,而新娘子是一位在校女大学生,年方一十八岁,真应那句话,一支梨花压海棠啊、整个昆明的民众们都上街观看这场热闹人奇异的的婚配,要知道的是新娘嫁过去不是当大老婆。而是当小妾,这大学生也是受到过新时代高等教育的。为首啥给糟老头子做妾?当新娘上了汽车以后,街坊邻居也是议论纷纷,说啥的都有,就在大家们目送娶亲队伍离去,突然传来了一个让人意外的消息,这位成为新娘子的女大学生在途中逃婚而去。这事情顿时成为整个昆明最大八卦事件。彻头彻尾轰动整个云南。
事情还得从新娘说起,这位女大学生叫苏淑贞,芳龄18岁,她不仅是云南大学的大学生,长的更是风姿不凡,气质非常。既然能在那个时代读起大学,家中肯定也是书香门第,就算缺钱也不至于让漂亮的闺女给个半百老人做小妾吧。
新郎叫张祝三。年过半百,职务是云南省议会的议长,由于当时云南是龙云一个人说的算,而张祝三就是云南名义上的三号人物,这个老头子不仅位高权重,而且出身名门望族,就算云南王龙云也得给他三分薄面。但此人好渔色成性,家里已经三妻四妾还不满足,是当地风流场馆的常客,也算为昆明的GDP贡献少,一次偶然的机会,见到苏淑贞后,一见倾心不能自拔,一眼相中了这位女大学生,于是多方打听之下,派媒人到苏淑贞家里提亲。
张祝三即托媒叶刘氏、樊周氏二人前往苏家提亲,但张祝三明确告知苏家,我是纳妾不是娶妻,苏淑贞母刘氏(36岁),为人贪婪成性,只认得银子不认得其他,苏家也算是名门大户,真不知道苏母咋想的,苏母刘氏得知张祝三家资富厚,还是高官以后,认为女儿嫁可以安身,自己的地位也能提高赖。所以在没有征得苏淑贞同意情况下,慷慨允诺,同意了这门荒唐的亲事,在1933年10月18日,56岁的张祝三和36岁的丈母娘苏母在五华春酒楼会茶谈亲。天真无邪的苏淑贞被母亲诱去吃她并不知情的相亲饭。
吃了一会饭,苏淑贞这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愤然先行离席回家。而苏母和张家本着友好协商的 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张祝三交给苏母礼银2500元(旧滇币)、火腿八支、套饼两盒。并先请人拟就婚约合同契约,请张金波、李聚五和叶刘氏、樊周氏两媒婆画押。刘氏就这样把亲闺女苏淑贞给卖了,苏淑贞在晚上质问妈妈许婚一事。苏母就将实情全部相告,并将张家如何富有来劝女儿,苏淑贞受过高等教育,自然不肯给人做妾,苏母刘氏淑则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又以性命相威胁,苏淑贞在这种情况下只好佯为答应。但暗中却是另有打算。
苏淑贞私下找大学同学和堂兄苏国宾商量定计。为,由于苏淑贞和张祝三以及定亲,在法律上已经是夫妻,如果逃婚家中可能面临巨额索赔,以张家势力肯定饶不了苏家,所以决定到结婚那天再脱身,然后再设法打官司,就是就在张家11月17日在迎亲花轿到昆明螺峰街太阳巷五号的苏家迎亲那天。苏淑贞穿戴整齐后上轿。花轿行至洪化桥行至昆明富春街口时,苏淑贞堂兄苏国宾带数名亲友拦轿。苏淑贞见机在轿内将身上的凤冠霞披、金银首饰等脱置轿内,下轿坐上堂兄准备好的人力车飞奔而去。上演一出新娘子新婚大逃亡的好戏。
受过高等教育的苏淑贞也不是白给的,随即以“诱良为妾”为名,入告昆明地方法院,要求解除婚约。毕竟已经是民国了,而且云南属于开化社会,法律制度比较完备,昆明地方法院受理此案,民二庭在1933年1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法庭认定:祝三明知原告人并不愿意,以财物利诱刘氏,致令民女践约,于法显有违备。对聘礼财物损失,应由被告人张祝三承担过半数量。意思就是这个婚姻属于强制行为,法律不承认,而且给的彩礼女方返还一半就行。
张祝三得知判决之之后,自然不干,新媳妇跑了不说,自己成为整个昆明的笑料,自己也是云南三号人物,钱财是身外之物,但面子丢的实在有些不甘,张祝三自是不服,上诉至云南省高等法院。但谁也想不到,高院的判决对权贵张祝三更不利。云南省高等法院第一处在判词中训斥道:“被上诉人(祝三)与苏母议婚时是否确切征得苏淑贞同意姑且不论,但已年逾知命,子孙绕膝,侍妾成行,尤复不自捡束,于此(国民政府)禁蓄婢妾法治下,公然与人提议娶妾,实不无藐法败德之嫌。”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返还聘金无不当,变更判令如下:赔还半数礼金,其余部分由张祝三负担。驳回张祝三的反诉讼状。”张祝三不上诉还好,一申诉所有礼金都无需返还,张祝三真是赔了夫人又折财。
此事公布以后,整个云南舆论对张祝三大家斥责,云南省主席,云南王龙云得知此事以后,为了维护省政府的形象,决定拿张祝三杀一儆百。由于当时九一八事变后,全国各地纷纷捐款捐物支持抗日,龙云就让法庭判处家大业大的张祝三买一架飞机捐给省政府。张祝三自然不敢得罪云南王龙云,只好拿出巨资买了架飞机,为自己买平安。而女大学生苏淑贞用法律保护自己,在当时的民国实属罕见!值得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