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通三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夯实和巩固党的组织根基
作者:陆颖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将《条例》作为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夯实和巩固党的组织根基。
坚持以高站位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为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凝聚“向心力”。事业兴衰,关键在党。《条例》将党的领导贯穿全篇,写入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和根本原则,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职责所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从中央到地方对组织工作的分级分类领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切实在加强政治领导、提升政治能力、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上狠下功夫,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组织制度,从严从实贯彻落实组织纪律要求,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确保党的领导“如身使臂,如臂使指”。
坚持以高质量的组织建设为引领,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升“硬实力”。只有不断完善、健全组织体系,党的领导、党的主张才能落地落实。《条例》围绕组织架构、组织功能、党员队伍、组织制度、组织生活等内容对组织体系建设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要坚持组织路线服务保证政治路线的基本定位,准确把握组织工作的职责任务,自觉向中心大局聚焦用力。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研究基层的区域特点,加强各领域党建工作,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真正让党的组织“触手”拓展到全领域、各方面,延伸到党员群众身边,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堡垒。
坚持以高标准的队伍建设为带领,为完成党的全部工作增强“战斗力”。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人才队伍是我们党走实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也是将组织优势转化为政治优势的重要载体。要将《条例》指出的“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聚集爱国奉献各方面优秀人才”作为组织工作的开展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全面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导向,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努力在干部培养上、选拔上、管理上、任用上把好关口,擦亮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底色”;坚持从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出发,在人才引进、激励、使用上下足功夫,全面激活人才创新创业的“一池春水”,真正把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起来、作用发挥出来,切实体现组织作为、彰显组织担当,为高质量发展积蓄不竭的人才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