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种肉制品标准明细

一、火腿肠  GB/T 20712-2006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火腿肠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

2、火腿肠、高温蒸煮肠 定义:以畜、禽肉、鱼肉为主要原料,经腌制、搅拌、斩拌(或乳化),灌入塑料肠衣,经高温杀菌制成的肉类灌肠制品。

3、感官指标

4、理化指标

5、污染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 2726 规定。 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9303的规定。

二、熏煮火腿  GB/T 20712-2006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火腿肠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

2、 定义: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精选、切块、盐水注射(或盐水浸渍)腌制后,加入辅料,再经滚揉、填充(或不填充)、蒸煮、烟熏(或不烟熏)、冷却、包装等工艺制作的火腿类熟肉制品。

3、感官指标

4、理化指标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70

5、污染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 2726 规定。

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9303的规定。

三、熏煮香肠  SB/T 10279-2008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熏煮香肠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2、定义: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修整、腌制(或不腌制)、绞碎后,再经搅拌(或斩拌)、乳化(或不乳化)、滚揉(或不滚揉)、充填、烘烤(或不烘烤)、蒸煮、烟熏(或不烟熏)、冷却等工艺制作的香肠类熟肉制品。

3、感官指标

4、理化指标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70

5、污染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规定。

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9303的规定。

四、酱卤肉制品  GB/T 23586-2009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熏煮香肠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2、术语

酱卤肉制品:以鲜(冻)畜禽肉和可食副产品放在加有食盐、酱油(或不加酱油)、香辛料的水中,经预煮、浸泡、烧煮、酱制(或卤制)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酱卤类肉制品。

酱制品类: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清洗、修选后,配以香辛料等,去

骨(或不去骨)、成型(或不成型),经烧煮、酱制等工序制作的熟肉制品。 卤制品类: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清洗、修选后,配以香辛料等,去骨(或不去骨)、成型(或不成型),经烧煮、酱制等工序制作的熟肉制品。

3、感官指标

4、理化指标

5、污染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 2726 规定。

五、广式腊肠  SB/T 10003-92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猪肉制成的广式腊肠。

2、 定义:广式腊肠 以鲜(冻)肉为原料,加入辅料,经腌制、灌肠、晾晒、烘烤等工序加工而成,具有广式特色的生干肉肠。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猪肉:使 用符 合GB/'I'9 959.1-9959.4规定的以下部位肉:

a) 无 软 骨及结缔组织的猪腿部瘦肉;

b) 猪 脊 部皮下脂肪及腿部硬脂肪。

肠衣:使用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猪小肠衣或其他肠衣,应质地薄韧、厚薄均匀,无臭味,哈喇味无霉斑及破损。

3.2 内容物:不得含有淀粉、血粉、豆粉、色素及外来杂质

六、中国火腿 SB/T 10004-92 

1、术语

1.1 中国火腿:带皮、骨、爪的鲜猪肉后腿,经腌制、洗晒或风干、发醉加工而成的具有中国火腿特有风 味的肉制品。

1.2 腿心:是指火腿的股骨部位。

1.3 油头:是火腿分档的一个部位,在近荐骨处。

1.4 签香:竹签插人火腿肌肉内拔出后散发的香气。

2、感官指标

七、肉丸SB/T 10610-2011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肉丸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术语

2.1 肉丸:以畜肉、禽肉、动物性水产品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水、淀粉等食品辅料,经绞碎、腌制(或不腌制)、乳化(斩拌或搅拌)、成型、熟制(或不熟制)、冷却、速冻或不速冻制成的产品。

2.2 速冻:在低温环境下,使产品迅速通过最大冰晶区域,当其平均温度达到-18℃时,完成冻结加工的冻结方法。

3、分级

按含肉量分为:特级,含肉量不低于65%;优级,含肉量不低于55%;普通级,含肉量不低于45%。

4、理化指标

八、冷冻鱼丸 DB35/T 926—2009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鱼肉或冷冻鱼糜、淀粉、畜禽肉为原料,经斩拌、成型、加热、冷冻等工艺制成的并在冻结状态下储存、运输、销售的冻鱼丸。

2、理化指标

3、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GB 10132的规定,微生物指标按非即食类的规定,铝限量应不大于100mg/kg。

4、净含量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九、冻鱼糜制品 SC/T 3701-2003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冷冻鱼糜、鱼肉、虾肉、墨鱼肉、贝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并在小于等于一18℃低温条件下贮藏和流通的鱼糜制品,包括冻鱼丸、鱼糕、虾丸、虾饼、墨鱼丸、墨鱼饼、贝肉丸、模拟扇贝柱和模拟蟹肉等。

2、要求

2.1原料要求:用鲜度和弹性良好的冷冻鱼糜,采用的原料要求鲜度良好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海水鱼类应符合GB 2733, GB/T 18108, GB/T 18109的规定;淡水鱼类应符合GB 2736的规定;头足鱼类应符合GB 2735的规定;河虾和海虾应分别符合GB 2740和GB 2741的规定;海水贝类应符合GB 2744的规定。

3、理化指标

4、安全卫士指标

汞、砷、无机砷、铅、锡的限量按NY 5073的规定,安全卫生指标的规定见表

十、片装火腿罐头 QB 1352-91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猪腿肉为原料,加工成火腿,经切片、装罐(底、面及片与片之间隔以硫酸纸一张)、密封、杀菌制成的片装火腿罐头。

2、术语

2.1、肥肉夹花:因原料修整不净,存在于成品中大于2cm的肥肉夹花。

2.2、片装火腿罐头:猪腿肉经腌制、预煮、烟熏并切成圆形肉片制成的罐头。 3、理化指标

十一、猪肉香肠罐头 QB/T 3602-1999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猪肉为原料,经加工成灌肠、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猪肉香肠罐头。

2、术语

猪肉香肠罐头按有、无肠衣及形态分为带肠衣整根装、不带肠衣整根装和段装三类.

3、净重和固形物含量

十二、猪肉腊肠罐头 QB/T 3603-1999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或冻猪肉为原料的广式腊肠经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猪肉腊肠罐头

2、 术语

条装猪肉腊肠罐头:用完整的长条形猪肉腊肠制成的罐头。 片装猪肉腊肠罐头:用斜切成椭圆形片状猪肉腊肠制成的罐头。

3、净重和固形物含量

十三、火腿罐头 GB/T 13515-2008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火腿罐头的生产、销售和监督检查。

2、 术语

火腿罐头:以分割猪肉为原料,经预处理、注射盐水(嫩化)、滚揉腌制、装罐、密封、高温杀菌制成的罐头产品。

3、 理化要求

4、锡、无机砷、铅、总汞、镉、锌、亚硝酸盐含量

产品的锡、无机砷、铅、总汞、镉、锌、亚硝酸盐含量应符合GB13100的规定。

5、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十四、猪肉糜类罐头 GB/T 13213-2006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火腿猪肉罐头、火腿午餐肉罐头、午餐肉罐头的生产、市场规范和监督。

2、 术语

午餐肉罐头:以畜肉为原料,不添加各类蔬菜、动物内脏,经腌制、斩拌、搅拌等工艺制成的罐头类制品。

3、 理化指标

十五、肉干 GB/T 23969-2009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2中定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术语和定义

2.1、肉干:以禽畜瘦肉为原料,经修割、预煮、切丁(或片、条)、调味、复煮、收汤、干燥制成的熟肉制品。

2.2、肉糜干、以畜禽瘦肉为主要原料,经修割、预煮、切丁(或片、条)、调味、复煮、收汤、干燥、斩碎、拌料、成型、烘干制成的熟肉制品。

2.3、将调味后的物料在复煮过程中,不断翻炒是汤汁吸收蒸发的过程。

3、技术要求

原料:原料肉应分别符合GB2707、GB/T17238,GB9959.1、GB9959.2、GB16869的要求,并是经去皮、骨、肥膘、筋膜、肌膜的纯瘦肉。

4、理化指标

十六、腌猪肉 SB/T 10294-2012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2中定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术语

腌猪肉:以鲜或冻猪肉为原料,配以食盐和(或)其他辅料,经腌制工艺,速冻(或不速冻)制成的生肉制品。

3、理化指标

4、卫生指标

4.1过氧化值、酸价、铅、镉、总汞、无机砷应符合GB 2726规定。

4.2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规定。

十七、风干牛肉 DB15/432-2006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牛肉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作的风干牛肉。

2、术语和定义

2.1风干牛肉:用符合卫生要求的瘦牛肉为主要原料,经修割、切块、腌制、风干、炸制或烤制等工艺制成的具有民族传统特点的肉制品。

2.2风干:在阴凉处晾晒的过程。

3、技术性要求

3.1、牛肉应符合 GB2707规定。

4、理化指标

十八、牦牛肉干 GB/T25734-201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牦牛肉干的生产和销售。

2、术语

牦牛肉干:以牦牛肉为原料,经选料、修割、预煮、调味、干燥等工艺制成的肉干制品。

3、技术要求

原料:牦牛肉应符合 SB/T 10399 的要求、并经去皮、骨、筋腱、脂肪的瘦肉。 4、理化指标

十九、肉松 SB/T 10281-2007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2.1、2.2、2.3定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术语

2.1、肉松:用禽、畜瘦肉为主要原料,经煮制、切块、撇油、配料、收汤、炒松、搓松制成的肌肉纤维蓬松成絮状的肉制品。

2.2、油酥肉松:用禽、畜瘦肉为主要原料,经煮制、切块、撇油、压松、配料、收汤、炒松,再加入食用油脂炒制成颗粒状或短纤维状的肉制品。

2.3、肉粉松:用禽、畜瘦肉为主要原料,经煮制、切块、撇油、压松、配料、收汤、炒松,再加入食用油脂和适量豆粉炒制成絮状或颗粒状的肉制品。

2.4、焦头:炒制过程中,受热不均匀,成黄褐色焦糊状态的碎块(粒)。

2.5、结头:肌肉纤维未松散部分及肌腱碎块。

2.6、搓松:用搓松机或搓松板将熟透的瘦肉在调味炒制前搓擦成蓬松的肉纤维。

2.7、 收汤:在煮透的熟肉和肉汤中加入辅料加热,不断翻炒至汤汁基本收干。

3、技术要求

原料:原料肉应分别符合GB2707、GB2710、GB16869、GB9959.1、GB9959.2、GB/T17238和GB9961标准的畜禽肉,经过去皮、骨、肥膘、筋腱的纯瘦肉。

4、理化指标

来源:食品论坛网友转载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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