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追踪|方正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如期提交,多种选择提升债权人清偿率

方正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如期提交

多种选择提升债权人清偿率

2021年4月30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发布重整进展公告称,其与投资者的《重整投资协议》已正式签署。管理人以《重整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为基础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并已向法院提交。

此前,管理人于1月29日发布公告称,经过多轮竞争性选拔,最终确定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方正集团重整投资者。

按照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此前的公告,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4月30日。据悉,各债权人已陆续收到了管理人发送的沟通函及《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沟通函中称,为实现方正集团尽快脱困的共同目标,管理人已向法院正式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将按照法律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实施资产出售式重整,

资产将划转至“新方正集团”

根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的情况,方正集团将进行资产出售式重整,以保留资产设立“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业务平台公司。

投资者将根据债权人对清偿方案的选择情况,投入总额约537.25亿元至733.00亿元的现金,受让“新方正集团”73%至100%的股权及其他保留资产,由此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并承接原有职工,依法保障职工权益;方正集团剩余待处置资产,主要是有权属瑕疵或诉争未决的资产,将委托信托机构设立以债权人为受益人的信托计划,在信托计划项下开展待处置资产的清理、确权和处置等工作,处置所得用以向债权人补充分配。

全部资产用于清偿债权,

提供可灵活选择的清偿方案

方正集团重整方案坚持全部资产用于清偿债权的原则。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将与“新方正集团”的股权、留债额度共同作为偿债资源,由债权人自主选择清偿方案。

记者从管理人处了解到,方正集团的债权人较为多元、清偿诉求差异较大。为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权益,管理人结合债权人问卷调查反馈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多轮协商,最终形成了债权充分保障、方式灵活搭配的清偿方案。

对于担保债权人,在担保财产评估价值范围内优先全额现金清偿;对于普通债权人,100万元以内的部分全额清偿,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提供“全现金”“现金+以股抵债”“现金+留债”三种清偿方案的选择权,综合清偿率最高可达约61%;选择“全现金”的债权人,可一次性实现的现金清偿率不低于31%。同时,对于选择以股抵债的债权人,方案还特别提供了由信用等级AAA的投资主体无条件溢价回购的选择权。此外,未分配的预留偿债资源和信托计划持有的待处置资产,都将在条件成就时进行补充分配,以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权益。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表示,方正集团的重整计划草案与其他大型集团重整项目相比,清偿方案推陈出新,真正做到以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为首要原则,既保障了较高的现金清偿,又通过多种方式切实提升整体清偿,是近年来大型重整项目中现金清偿安排最高的案例。方案不仅未强制债权人必须接受转股安排,而且给予了债权人现金、留债、转股多种方式组合的充分选择权,并对转股债权人提供了现金溢价回购的退出方式。这在大型集团重整案例中尚属首例,在充分保护重整债权人利益方面做出了非常积极的探索,在未来的实践中值得推广。

实现各方共赢,

知名校企有望浴火重生

根据法律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必须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及法院裁定批准才能生效。记者了解到,方正集团债务规模大,债权集中度不高。方正集团能否最终通过重整实现浴火重生,还有待全体债权人的最终选择。

记者从管理人处了解到,如方正集团重整计划草案能够得到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法院裁定批准,投资者将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产业布局、资金及经营管理优势,全面推进“新方正集团”的业务提升,全面改善集团的盈利能力。“新方正集团”也将摆脱历史包袱,迅速恢复正常经营,实现业务升级、经营提效和资产增值。重整前产生的巨额负债有望获得妥善安排,债权人得以分享新方正集团的经营成果,各方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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