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
除了放假休息、外出游玩
可能还有不少小伙伴
需要继续坚守工作岗位
那么
“五一”加班
工资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加班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单位首先应该安排员工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
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加班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以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为例,加班工资应当这么算——
5月1日,按300%计算加班工资,一天的最低加班工资为:
1800÷21.75×300%=248.28元
5月2、3、4、5日,按200%计算加班工资,一天的最低加班工资为:
1800÷21.75×200%=165.52元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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