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那些失去“音讯”的船舶

2020年10月27日1900时至1930时左右,干货船BM(398GT,218KW,营运海区:A1+A2)在航经条帚门航道出口期间,航行速度异常,与多艘进口船舶形成碰撞危险,VTS值班员多次在28/16频道呼叫该轮,该轮均无应答。

2020年11月7日1822时至1840时左右,干货船JF(479GT,218KW,营运海区:A1+A2)在出口至涂泥嘴附近水域航速异常,该轮未发布动态,未联系附近船舶,严重影响周边船舶及交通安全,VTS值班员多次高频呼叫该轮,均无应答。

为什么这些小型船舶一次又一次地出现航速异常、船舶高频联系不上的状况,船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在揭开谜底之前,我们先来重温一下《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对无线电通讯设备的供电要求:

附带自动充电功能的无线电充放电板

由上面的内容可知,除小于300总吨的船舶,以及在A1海区或遮蔽水域航行且小于500总吨的船舶外,无线电通信设备的供电具有“三保险”,主电源、应急电源和专用备用电源,在如此严谨的层层供电保障下,高频联系不上的状况是怎么发生的呢?

事后,通过对上述船舶的调查发现,当时船上主机轴带皮带发生断裂,导致主机停车,船舶失去动力。

各轴带泵

等等?主机停车跟供电有什么联系?

沿海小型船舶为节省柴油(当然也可以说是绿色节能环保哈),在船舶航行过程中,不使用柴油发电机供电,普遍采用主机轴带发电机进行船舶供电。在主机停车后,轴带发电机也随即失去了发电的动力。

轴带发电机

那不还有应急发电机吗?

说到应急发电机,那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对船舶应急电源配备的要求:

小于1600总吨货船和遮蔽航区或与其相当的航区航行的所有船舶,可设有符合上述的应急电源,也可设有符合本章3.7.2要求的蓄电池组作为应急电源。

作为50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舶,因船舶空间及成本考虑,没有自动启动并电的柴油发电机,普遍采用3.7.2要求的蓄电池组作为应急电源。上述船舶的应急电源在关键时刻没有起到作用的原因在于,蓄电池组出现了故障。一方面,小型船舶靠泊的码头,普遍比较简陋,有些码头岸电装置没有普及,船舶靠泊期间发电机组停止运作后,仅靠应急蓄电池组作为船舶日常供电使用,另一方面,在有岸电装置的码头,小型船舶因靠泊卸货时间短,船员贪图方便,节省岸电接线、收线时间,也采用应急蓄电池组作为船舶日常供电使用。老旧小型船舶频繁使用应急蓄电池再加上疏于检修维护保养,使得蓄电池组发生故障的概率大大提升。

船用岸电箱

蓄电池及其日常维护用品(蒸馏水、比重计、漏斗、护目镜、橡胶手套等)

主电源和应急电源都出现了问题,那不还有无线电设备专用备用电源吗?

非常抱歉地告诉你,经登轮查看上述船舶未设置无线电设备专用备用电源,这也使得法规要求的“三保险”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在后续安检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这类未设置无线电设备专用备用电源的船舶开具滞留缺陷,并通知船检机构。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你的前方有一艘一片漆黑的船舶,航速异常,航向异常,你叫也叫不应,喊也喊不通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好在上述船舶主机皮带故障维修迅速,及时完成瘫船启动,恢复正常航行,未酿成事故。最终上述船舶受到了“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未及时报告”和“不按照规定守听航行通信”两项行政处罚。

相关工作建议

对于海事部门,海事安检员在开展船舶安检及船舶检验质量监督时,除关注船体结构、载重线、消防、救生等方面外,应重点检查应急设备的配备及有效性,必要时可采取滞留或通知船检机构措施。另外,岸电作为保护港口大气环境,降低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手段,海事部门可积极宣贯及鼓励推动小型码头安装岸电设施,达到小型船舶节能减排、减少应急电源使用频率两不误的效果。

对于船舶检验机构,要切实履行好船舶检验职责,把好船舶检验关,全面细致对各方面进行检验,做到应检不漏。针对部分船舶暂时性航行于固定水域,也不因此降低检验标准,避免船舶存在航行安全隐患。同时船检机构也应加强船舶检验人员的阶段性培训及管理,不断提高船舶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

对于船东,应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投入,特别是关键性设备的维护保养投入。部分小型船舶船东为节省成本,易损件常常超过更换周期仍在使用,紧急情况下极易导致险情或者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也应加强和规范船上船员的教育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并提高对船舶突发情况的应急反应能力。上述船舶船员如能在抢修主机传动皮带的同时,及时启动主发电机,给船舶必要设施设备输送电源,与他船及交管中心及时保持联系,也能减少不必要的恐慌和紧迫局面。

来源:宁波海事局鄞奉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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