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化是哲学理论创新的终极目标之一
从与网友的日常交流看,要想全面接受我的思想,于他们挺难,这对我的哲学常识化追求是个现实的考验,因为这现实地告诉我们,人类的逻辑水平从来整体不高,这是我的常识化哲学必须自己率先克服的障碍。
这个障碍具有主客观一致性,但最终是主观的。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人虽然先天就有逻辑运用能力,但建立高水平的逻辑分析能力,却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才行,这导致人与人之间存在这样一个普遍尴尬——用较低的逻辑水平根本无法领会高层次的思想表述。
这现实地说明,只要打破不了逻辑壁垒,人类的整体和谐便永远不能实现,因为每个人的逻辑天花板之下,都有一个顽固的个人或者小团体立场局限存在。
更要命的是,许多明确否定我的人都受过高等教育,并绝对自诩高明,可就是无论怎样诱导,仍无法与我进行真正有效的逻辑对接——他们说我错,我就必须错。这说明现代教育体系对培养人的高级逻辑分析能力常常无效,所以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教育问题,而是一个根本的知行合一不能的哲学问题。
他们之所以会如此顽固,是因为每个人的生活都需要建立并坚守一个足以维持足够自信的人生立场,只是他们不知道,这种坚定的立场意识是摆脱不了潜意识的形式逻辑支配的结果,因为本能和潜意识层面的人会像动物一样,要生存,就必须时刻追逐生存资源掘取机会的最大化,而我的理论已经事实动摇了他们的潜意识根基,只因我的表述距离真正的常识化还很远,所以他们会基于应激心理而否定我,以继续维持自己的潜在自信。
类似于动物,凡逻辑能力较低之人,一定更愿意在领导者带领下统一行动,这是社会性动物本能具备的潜意识,这是一种天生将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同步最大化的能力。
只是在人类待成熟的文明体系内,这样的潜意识共赢心理恰是人类文明走向终极成熟所必须主动超越的,因为这样的心态最适合奴隶社会,与人类文明终极解放人的价值取向正好相反,而现代人之所以会分裂和焦虑,根本原因就在于处理不好个体与集体的利益关系。
于是乎,建构能够终极克服与压制潜意识本能心理的终极哲学,就成为人类文明终极成熟前的哲学工作者的终极追求。可惜许多哲学工作者只知道有类似追求,却不知如何去追求,为什么?因为他自己的哲学立场不明,一样活在传统学术惯性中,因而只要把握不到哲学的整体性,任何哲学专业工作者也无法主动克服并超越之。
明白了这样的道理,便不难明白,当革命者用不完全成熟的思想试图解放低逻辑能力的人时,尴尬出现了——受制于形式逻辑直线思维相对于辩证逻辑思维的高效性,逻辑能力高的人所能看见的清晰长远利益,相对于低逻辑能力的人,却经常性绝对无效。
人类文明就这样被不同立场进行了主客观同步的事实分割,虽然同步诞生了作为哲学分支的法律体系,但仅靠法律的强制机制根本调和不了这其中的根本矛盾,因为法律以事后介入为主,在法律不普及的情况下,世人只能整体盲人摸象一般地活——无终极明确标准的乱闯乱撞之下,结果必然使人类生活变成看似有序的互害机制。
人类文明在历史维度内是始终进步的,但在局部革命周期后,革命成功的果实往往最终被保守力量窃取,就是低逻辑能力群体的逻辑分析能力不得根本提高所造成的历史必然——人类文明是主观的,只要不能有效建构常识化的终极哲学思想,人类就无法实现整体终极成熟。
今天的中国,虽然能用持续改革开放释放社会整体活力,但这种复归于保守的政治风险从来都在,而终极解决办法只有一个——哲学常识化——因为只有如此,人与人之间的逻辑运用能力才能真正趋同,社会才不会再陷入整体倒退的危机。
相对于普及常识化哲学的必要性,再看今天中国社会一贯强调普法的重要性,尽显传统政治治理手段舍本逐末的缺陷——相对于哲学普及,怎么看普法都是徒劳,因为真正高级的知行合一人生只需要行为具有合理性,不需要合法性。
更因为社会主义哲学早已明确,法律与国家注定将一起消失,但许多法律人根本不信这个,所以越专业就越分裂,反而坚守于某个错误立场会畸形增强其现实人生的盲目自信。只是他们虽然自信了,但社会整体的分裂加重了。
我是法律人中的异类,所以作为法学母体的哲学挽救了我,也不算真丢法律人的脸,然后我自以为是地试图以常识化哲学颠覆着挽救其他人——思想的对立从来只能靠颠覆才能求同,存异就是苟且与无能。
所以,逻辑分析能力的常识化普及,是个事关人类终极成熟和确保文明正确走向的大问题。所以,建立起常识化的哲学思想,是社会主义理论创新的一个终极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