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尘专项管控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防止煤层爆炸措施

1、采煤工作面必须按规定采取煤层注水措施,不注不采:

(1)注水前必须提前编制设计,报矿上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打钻注水的所有技术参数和要求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2)注水前要进行媒体水分测定,注水过程中应进行流量计压力的计量,注水后预湿媒体的平均水分含量达到4%或水分增量≧1.5%。

(3)注水钻孔要挂设注水钻孔管理牌,进行编号管理。

(4)因客观条件制约不能实施煤层注水,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应条款的,要制定该工作面强化综合防尘措施效果保障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集团公司通风处备案。

2、采煤机必须安装使用内外喷雾:

(1)内外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喷雾泵流量应与采煤机机型相匹配,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雾化效果好,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

(2)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小于4Mpa,高压胶管应有安全防护措施,耐压强度应大于喷雾泵站额定压力的1.5倍,泵站应设置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3、液压支架和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使用自动同步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雾化效果好。移架喷雾应安设在向上风侧相邻支架之间45°进行喷雾的位置;放煤喷雾应安设在向落煤窗口方向喷雾的位置;喷雾安装均应平直整齐并有防砸和便于安装及维护措施,压力均不得小于1.5Mpa,否则必须设置供水压力、流量与喷雾参数相匹配的两台泵站(一用一备)。

4、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二、掘进工作面防止煤尘爆炸措施

1、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

2、炮掘工作面炮眼内应填塞充水量为200---250ML的自封式水炮泥;放炮时必须在距工作面10---15m处安装使用爆破自动喷雾,雾幕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30米的范围内冲洗巷道和落煤,出煤时洒水,采用铲斗装煤(矸)机时应喷雾降尘。

3、井下必须采用湿式喷浆,喷浆作业地点下风流100米内设两道以上水幕,喷浆时开启水幕。

4、井下所有钻孔施工必须采用湿式钻眼,供水压力不低于0.3 Mpa,供水量不低于2L/min,因条件限制不能采用湿式打眼时,则必须采取有效控尘措施。

三、风流净化防止煤尘爆炸措施

1、矿井及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都必须设置风流净化水幕,采掘工作面回风流水幕应为气水喷雾并实现自动控制。水幕必须灵敏可靠,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水幕喷嘴要迎风45°设置,间距不小于300mm。

2、矿井及采区主要进、回风巷在巷口下风侧20米范围内至少设置一道;设有装煤点的在装煤点下风侧20米范围内至少增设一道。

3、采煤工作面在进风巷距巷口10---15m、距工作面30---50m各设一道;在回风巷距工作面30---50m内至少设两道(含一道水幕捕尘网)。

4、综掘工作面在回风流距工作面30---50m内至少设置两道水幕,其中一道设置为水幕捕尘网。炮掘工作面除按规定设置爆破自动喷雾外,在回风流距工作面30—50米内至少设置一道水幕,在工作面与起爆地点之间设置一道水幕捕尘网。

5、所有运煤巷道和采掘面回风巷应有一道为自动水幕。

6、综采面和综掘面回风巷水幕捕尘网要按标准安设,并及时移动,且封闭有效断面、洗网换网及时。

四、转、装、卸载点防止煤层爆炸措施

1、井上下所有转、装、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正常使用,喷雾要安装稳固,雾化效果好。

2、所有固定转载点都使用自动喷雾,并实现封闭控尘。

3、转载点落差不得大于0.5米,否则安装溜槽或导向板。

4、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有涌水时可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溜煤口下风侧10米范围内增加一道净化水幕。

五、巷道冲洗防止煤尘爆炸措施

1、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至少每月,采空进回风巷至少每旬冲洗一次巷道积尘。

2、采掘面50米内每班、50—100米每天、100米外每周至少必须冲洗一次积尘。

3、炮掘面30米内放炮前后至少冲洗一次积尘,转、装、卸载点20米范围班班冲洗积尘。

4、井下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产尘工序及时进行冲洗。

5、冲洗前要先清净浮煤,冲洗时要做到无死角,所有地点严禁出现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六、隔爆设施防止煤尘爆炸措施

1、矿井开采煤层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2、矿井的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大巷、相邻采区间的进,回风巷、相邻煤层之间必须设置主要隔爆棚。

3、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煤仓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棚。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至少上2组隔爆水棚(袋),每组距离不大于200米。

4、隔爆水棚应设在直线巷道内,巷道顶板要平整,与当道的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要保持50—75米,与风门的距离大于25米,水棚去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20米的巷道断面一致。

5、主要隔爆水棚必须采用容量不小于60L的水槽,棚区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采掘面的隔爆水棚要及时移动,保持首列水棚距工作面的距离在60—200米范围。

6、主要隔爆水棚的用水量大于400L/m2,辅助隔爆水棚的用水量大于200 L/m2,水量不足时要及时加水。

7、隔爆水棚必须按标准在巷顶进行横向安设,实行挂牌专人管理,棚架要固定,槽袋规格统一,摆挂整齐,水袋不得用铁丝固定。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悬挂于进风侧的第一排水棚巷道顶板中部,牌上标识内容齐全。

8、因条件限制设分散式水棚、岩粉棚时执行《防尘规定》相关要求。巷道内应按《防尘规定》相关规定撒布岩粉。

9、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七、储装运防止煤尘爆炸措施

1、储装运各栈桥地点冲洗前要先清净浮煤,冲洗时要做到无死角,所有地点严禁出现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2、所有转、装、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并正常使用,喷雾要安装稳固,雾化效果好。

3、冬季储装运供水困难,导致冲洗栈桥工作难以进展,责任队组要安排专人进行班班清理浮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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