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设计中防爆的基本技术措施
(1) 对整个厂区都存在有爆炸危险的工厂 (如乳化炸药厂) ,在整体规划设计时,要根据建筑物内危险品的生产工序、生产品种、生产特征、危险程度等因素,确定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后进行分区规划,危险品生产区内的建筑物与其周围村庄、公路、铁路、城镇和本厂生活设施等的距离,都应分别根据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和存药量计算后 ,按规范要求取其最大值。当相互间距离因厂地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要做防护屏障,如采用防护堤、钢筋混凝土墙等形式。要根据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 ,充分利用地形地貌 ,以达最佳合理布局。
(2) 对于一般工业厂区内有生产和使用爆炸物品的厂房和车间,应尽量集中布置在同一个区域内,与一般厂房、车间的距离要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这样便于对防火墙等防爆建筑结构的统一处理 。
(3)有爆炸危险的车间,应布置在单层厂房内,如因工艺需要厂房为多层时,则应放在最上一层 。
(4) 在一般厂房、车间内设有局部防爆房间时 ,应将此房间尽量靠外墙设置,采用特制的易于向外开启的窗,这样泄压面积容易解决 ,也便于灭火 。
(5) 在厂房中,危险性大的车间和危险性小的车间 ,同样应该用坚固的防火墙隔开 (砖墙或钢筋混凝土墙)。宜在外墙上开门 ,利用外廊或阳台进行车间相互间的工作联系,或在防火墙上作双门斗,尽量使两个门错开 ,用门斗来减弱爆炸冲击波的威力,缩小爆炸影响范围。
(6) 对于易产生爆炸的设备 ,应尽量放在近外墙 、靠窗的位置或置于露天 ,使其破坏力减弱 。
(7) 凡不同性质的危险物品的生产、存放应分开设置,如乙炔与氧气必须分开 。
(8) 爆炸危险部位,不要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因通风不好,发生事故时影响很大 ,而且不利于疏散和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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