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车队安全例会制度
(一)安全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为每月上旬,特殊情况增加安全例会次数,另行通知,不得无故缺席。
(二)安全例会由主管安全产生的企业经理主持召开,参加的人员为企业领导成员,企业各指能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从业人员。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为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安全监测情况和存在问题,讨论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月度安全工作任务。
(四)安全例会必须专备会议记录册,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
(五)参加安全例会作为评选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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