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幽幽门庭里的昙花,只有那一霎的独自芳华。

庄秦一生都会记得,离开考文垂的时候,埃文斯那充满疑惑的一个眼神,他仿佛预感到了什么,只是她一声不吭。

这段感情,她始终一声不吭,就像弥漫在伦敦上空的雾,就像飞翔在柏林上空的乌鸦,就像漂浮在丹麦河上的日光,其实四处盈满,只是习以为常,只是没有切身到需要言语来昭彰,只是闭口不宣。

她还记得,埃文斯带着她在这座千年古城观览,那还是她初次抵达这座城市的时候。

对于一个新的国度,对于一种新的文化,对于一个新的人,她心怀期许,虽然她不是动辄海誓山盟,情根深种的那种人,但是她曾为他心动,为此纵使跨越半生,她依旧深深为之感到庆幸。

只是她来不及好好地爱,更来不及刻骨地恨,就离开了那座千年古城,离开了那个曾用一片眼光赢取了她一晌欢心的男人。

南都发生海啸的那天,她整个夜晚不能入睡。位于海边小渔村的家,也被狂风摧残得七零八落,许多相识的人就此与世长辞,令她感到人世的幻灭苍凉。

为了安抚幸免于难的家人,她回到了南都,回到了,她最初开始的地方。

有些时候,看着黑云堆砌的海面,她会良久良久地失神,有些时候,海鸥飞翔的时分,她会情不自禁地忧郁落泪。

很难说她对那座城市具有多么强烈的依恋,毕竟她只是蜻蜓点水地一瞥,如果有过哪怕一分多的眷念,那也只是因为在那被光阴摧残磨洗过的一座城市里,有她心心念念的埃文斯。

想起考文垂,她便想起埃文斯,那个面容黝黑,眼神坚定,胸膛宽阔,站在他面前,她会感到安心知足的男人。

这一生,你会辗转许多人的怀抱或者床榻,但是真正令你感到心满意足,岁月静好的人,也许只有那么一两个。

这一生,山山水水,花花草草,你会流连无数的繁华,但是真正令你感到安然自得,现世安稳的,也许不过只是一个不经意的瞬间,一个注定会被冗长繁琐的红尘淹没的瞬间。

想起考文垂,她便想起她脱掉的平底布鞋,走在青砖路面上的温凉,想起那日修道院顶上沐浴着的辉煌夕阳余晖,想起夕阳余晖里,她前所未有地,像一个懵懂少女般地,明媚鲜妍地笑。

谁也不知道后来的庄秦,爱上了白衬衣牛仔裤是因为,曾经有一个人,信誓旦旦地告诉她,她这样穿很好看。

多年后的一个深梦里,她又想起千山万水之外的埃文斯,他们在沧桑古旧的修道院里徜徉,他说:

「如果你要离开,请让我知道,让我有提前预知悲伤的权利,你不能不辞而别,你不能把自己的潇洒建立在我永生的遗憾上。」

她躲在上帝的身后,他将她找到,最后的一次邂逅,她给了他一个吻,干燥的,含着阳光清香的,如回忆一般绵长而寂寞的,一个吻。

在开往伦敦的火车上,她偶然一回眸,于是看到在窗外绝望奔跑的埃文斯,他在呼喊,只是她终于听不到,那不知今夕何夕,不知情深几许的话语,终于淹没在浩荡而深沉的火车轰鸣声中。

梦境是现实的涂脂抹粉,梦境是最深邃而隐晦的欲望的侧面表达,用梦境来弥补遗憾,而梦境,往往带来更深的遗憾。

但梦境也只能是梦境,像幽幽门庭里的昙花,只有那一霎的独自芳华。

如果是几年前,庄秦会一意孤行地飞到考文垂,但是今时不同往日,她知道一座城市都可能毁于一旦,又何况是根基不稳的人情。

她醒过来,嘴角浮起落寞苍凉的一笑。

庄秦是庄秦,我是我,庄秦是我,我是庄秦。

我在梦里遇见那个人,我在梦里像有过一场一整个世纪的浪漫史,我在梦里,谁也不知道地,寻觅自己的前生。

多年后的今天,我踩着清晨的淡淡天光,背包里装着四卷本的《脂砚斋评石头记》还有亦舒的两本小说,耳畔循环放映的是杨千嬅的《自由行》,独自一人去往一座北方的城市。

这不是我第一次去到那里,我还记得去年冬天,那个天还未亮的清晨,我独自背着厚重的包,呼吸着冷洌而干爽的空气,我不知道等待我的会是什么,而我只是出发。

我不知道岁月会赐予我什么,而我只是经历,静静地,等待一颗不知是什么颜色的果实。

无常是尘世间最残酷的东西,无常也是尘世间最美丽的东西,如果悟透了这一句话,我想一个人,就不至于太糊涂,我还在修行的路上。

曾几何时,我最爱的一首杨千嬅是《再见二丁目》,如今却对《自由行》的故作洒脱,其实言实有憾,难掩期望,却不能苟同的告白打动——

「最怕世上游遍,发觉没有此人,冰岛也没有,避世的小镇。」

一个人一生中总会爱上两个写词的人。喜欢过林夕的「痴」,才能体会出黄伟文的「狠」,曾经说的不离不弃,或许不过是一场此一时彼一时的自欺欺人。

自己都避免不了沧海桑田,又如何苛求旁人矢志不渝。

这人世间,又有什么是能够长久的呢?

火车站前的日光,带着秋天的温柔,时不时地轻软的风吹来,是为徐徐。

一个人忘记一个人,忘记一些人,被岁月的孟婆汤熄灭,是为徐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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