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城中村房东规定:出租屋租金押一付一,需住满半年才退押金
深圳城中村是广大外来务工者的容纳器,但是租住城中村出租屋的时候,房东都会有一些很不平等的条件出现在签定的合同中,比如水多少方起,电多少度起,就算没用到房东规定的那个数据,也要按规定的数据收费,极其的不公
甚至还有的城中村房东这样规定,租住时候付一份房租,付一份押金,就是所谓的租金押一付一,租房的人都知道,还必须得住满半年才退押金,相比上一个不公平条件,这一个就更显得不人性了,在签定这个租房合同中,租房者完全是处于被迫状态,所有的利益全部归于房东一方
既然是租房,就有可能中途因换工作或其他各种原因退租搬家,但是这一“必须住满半年才退押金”的规定,实在让租房者难以接受,无论哪个角度都是房东获利
外来务工租房一族都有深切的感受,租房其实并不是和房东进行公平交易,而更像是多拿了钱却要看房东脸色的寄人篱下的感觉,在这个过程中很少得到尊重,这就是打工者租房的真实生活和切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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