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的字怎么样?元代书法家鲜于枢:丑,真是太丑了!

一般来讲,评价别人的字都是以礼貌性的夸赞为主,但今天我们说的这位元代的书法大家却比较狠,直接批评黄庭坚的字为“大坏,不可复理”。什么意思呢?就是说黄庭坚的字简直坏透了,根本不值得一提。鲜于枢和黄庭坚都是为我们熟知的书法大家,一个元代,一个宋代,朝代都不一样,应该说没有什么个人的仇恨,那鲜于枢为什么这么评价黄庭坚呢?

要清楚鲜于枢对黄庭坚的评价从何来,我们先来看看鲜于枢的一幅草书作品《论草书帖》。这幅作品写得非常精彩,取法二王,行笔果断豪放,一气呵成,整体看来,洋洋洒洒,姿态秀丽。但是如果我们细看内容的话,可以发现其中表达的观点还是非常犀利的。文中说:张长史、怀素、高闲皆名善草书。长史颠逸,时出法度之外。怀素守法特多古意。高闲用笔粗,十得六七耳,至山谷乃大坏,不可复理。文中评价张芝的草书偶尔有法度之外的东西,怀素的草书深合古意,高闲用笔粗,算是及格,而到了黄庭坚这里,却说太难看了,简直不堪入目。

其实历史上对黄庭坚书法的负面评价一直都有,比如苏轼就曾评价黄庭坚的书法是“死蛇挂树”,但最直接的还是要数鲜于枢的评价。不过我们仔细品读一下鲜于枢评价的内容就会发现,他的评价好坏的标准是合不合法,是不是在法度之内。可能黄庭坚的字个性表达的比较充分,并且不拘于法度,基于这些原因,才有了鲜于枢的“大坏”一说。

黄庭坚的书法能历经千年流传到现在,自有他的魅力和道理。鲜于枢的犀利评价可能是评判角度不同,也有他见解独到之处。书法艺术博大精深,允许百花齐放,释放自己的个性,对我们而言,只要自己喜欢就好了,别人的评价一笑了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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