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树才|蔡毓荣与清初云南治乱
明嘉靖六年(1527),寻甸、武定二府土司的反叛拉开了明中后期云南纷争动乱之序幕。紧接其后,木邦、猛密、孟养等地傣族土司的纷争及缅甸洞吾王朝的入侵,东川、乌撒、乌蒙、芒部、水西等地彝族土司的叛乱、普名声、吾必奎、沙定洲等土目的反叛,一直连续不断,直至清初。顺治十六年(1659)清虽控制了云南,但吴三桂的盘踞不但使云南暴敛未止,还于康熙十二年(1673)将云南卷入了三藩暴乱的灾难漩涡。康熙二十年(1681)底,三藩之乱平定后,云南才真正结束了一个多世纪的动乱,踏上了由乱转治的发展之路。
蔡毓荣,字仁庵,锦州人,康熙初年先后任刑部、吏部侍郎,九年(1670)出任四川湖广总督。十二年三藩之乱爆发后率绿旗兵平叛。康熙二十一年任乱后首任云贵总督,二十五年改任总督仓场侍郎离滇,年底因罪解职,遣役黑龙江。康熙三十八年卒。
综观蔡毓荣一生,率军平叛和治滇是其历史最辉煌灿烂的篇章。他不但是清军中为数不多的始终参加平叛斗争的将领之一,而且功绩卓著,对根除云南祸乱、维护祖国统一作出了较大贡献。担任云贵总督期间,言行举止更是对云南由乱而治的转变影响极大。因此蔡毓荣是我们认识清初云南社会变化的关键性人物。是清代云南地方史研究的重要问题。然而大概囿于蔡毓荣并不光彩的人生结局,学术界未对此问题予以重视,尚乏专文论述。本文拟从蔡毓荣在平藩斗争中的作用和任云贵总督期间对云南的治理两方面探讨其与清初云南转折的关系。
一、蔡毓荣与清初云南祸乱根源——吴三桂叛乱的平定
康熙十二年吴三桂叛乱时,蔡毓荣任湖广总督,所辖两湖地区是吴氏进犯的主要区域,蔡毓荣因此而置身平叛前沿,直至叛乱平定。在平叛中,蔡毓荣作用突出,功绩卓著。
首先,注意分析敌我情况,献计献策。康熙十四年,双方在湖广形成胶着对峙状态后,蔡毓荣即敏锐地意识到,八旗兵来自北方,惯于旱地作战,现在面临的却是河湖交错的湖广地区。加之上自彝陵,下至荆河口约六百里范围内“贼船日夜窥伺”、“狡谋叵测”,首先题请在荆州、岳州等处打造船只,分设水师。[1]后经兵、户二部与大将军勒尔锦商议,清军于当年二月组建了荆、岳二州水师营[2]。在后来的作战中水师起了极重要的作用。康熙十八年,清军收复了岳州、长沙、衡州、常德等地,取得了湖广战场的首次辉煌胜利。其后蔡毓荣等统军驻常德,准备攻打入黔门户辰、沅二州。此时蔡毓荣又意识到,辰沅水路可达清军后方武陵,敌又于上游白溶洞等处集泊船只,这样“贼既依陆路之险,又从水路窥伺。若我师悉由陆路进攻,恐贼袭我师之后”,造成清军腹背受敌,被动挨打之不利情形,断送刚取得的战果。因此请求造八桨小船,水陆并进[3]。此建议被康熙帝采纳,并命蔡毓荣修治船舰。从而有效地防止了战局的反复。此外,蔡毓荣还在康熙十四年正月根据清军从湖广到江西各自为战,指挥不集中之弊,疏请“合兵会剿”。[4]惜未被采纳。以上数事反映出蔡毓荣在关键时刻善知彼此,审时度势,提出正确策略、主张,指挥素养颇佳。这些策略是否采纳又较深刻地影响着战争进程。
其次,善待兵民,巧施和抚。战事伊始,驻湖广的部分八旗兵即践踏民地,掠杀耕牛,拆毁民房,强暴百姓妻女,甚至残害百姓性命。蔡毓荣认为“民苦民害未有甚于此者。”[5]遂不惧权势,上疏“严禁旗兵扰民以殆民害”,[6]缓解了百姓疾苦。康熙二十年,清军兵围昆明,粮饷匮乏,“将军及诸大臣欲掠云南地方”,亦经蔡毓荣等力劝才未行[7]。另一方面,招抚优款降者以瓦解敌营、孤立凶顽是清军取胜关键。在平叛中蔡毓荣能酌情据势,将此策略具体化、完善化。康熙十四年,他就建议“遴选满州贤员”至新收复地区“稽查户口,悉以安辑,贼党以外,戒无妄杀”[8],被采纳实施。在征剿中,蔡毓荣坚持“用抚者七,用剿者三”的原则,并严令部属“无杀降,无诱子女,无掠牛马,无坏墙屋树木”,每收复一地“辄以皇上之命优恤死伤,安插降众,招集流亡,抚绥土著”[9]。诸此举措不但起到了悦降者以招来者,瓦解敌营,壮大清军声威的作用,还产生了直接军事效果。如在攻取“山势四围,峭壁千仞”且又敌军“力为坚守”的辰龙关时,蔡毓荣对一敌间谍“特释不杀”,使为向导,终于巧夺险关[10]。在围困昆明后,蔡毓荣令作说降檄文射入城中,开谕兵弁。果有人来降,复使入城劝降。终于“所遣之人复缒出,谓城中将弁计缚吴逆腹心郭壮图,次取贼首。”[11]敌文武官员1580余人、兵5130余名降,昆明恢复。总之,蔡毓荣较大程度地顾及了双方军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平叛更得人心,倍受支持,使叛乱更遭唾弃,大大加速了取胜进程。蔡毓荣也因此深得民心,进兵云贵时“人民颇加爱戴,苗猓亦为畏服”。[12]
第三,关键战役屡建功勋。岳州城号称“荆楚咽喉”,是双方争夺的焦点。清军自康熙十三年开始攻打岳州,因城守坚固,于十五年改为围困逼降。又因“勒尔锦水路再战不利引还,尚善舟师亦未能断贼饷道”[13]而始终未实现围困战略。康熙十七年五月十八日始,蔡毓荣、鄂纳统舟八百余入洞庭,“进剿柳林嘴及君山,用石包击沉贼舟,歼敌无算。贼复犯我粮舟,夹击之,斩级千余”。[14]十月,蔡毓荣又“捐买木植数千棵,打桩做牌,拦截上流”使敌援兵“因水陆戒严,不能飞渡”而还[15]。从而实现了对岳州的彻底围困。饥馑日甚的守敌终于十八年正月出降。岳州的收复,成为平藩斗争的转折,此后清军又乘势收复了衡州、长沙、常德等地,吴氏由此走向衰亡。辰沅是“滇黔之荣卫”,地势极为险要,尤其是辰州的辰龙关,“距关二十里,止行一马,且不能转旋”,至关则“山势四围,峭壁千仞。关之下深沟重垒;关之上丛簧密箐,矢石飞中,不敢仰视。”八旗署副都统图尔笃浑曾为前锋攻关,因见关势险要而“急行退还”。康熙十九年,蔡毓荣受命攻关。他感化一敌间谍以为向导,分四路攻关,本人亲自率军直冲正关,终于大破险关[16],打开了进军云贵的大门。昆明是吴氏势力的最后堡垒。蔡毓荣于康熙二十年二月进抵昆明后,针对敌“恃滇池泛滥,城壕水深”负隅顽抗的情况,“分兵四出,绝其救援”。至十月水退,一面“移师逼城,环而攻之”,一面积极劝降。最终和平攻取昆明。总之,蔡毓荣参与了中路平藩的所有关键战役,其谋略勇武对诸战役的胜利作用极大。
综上所述,在平定吴三桂等叛乱的斗争中,蔡毓荣既深谋远虑,洞察战势,勤献正确方略,又勇武善战,在紧要关头大显身手,屡挫顽敌,直接推动战争进程;既在正面战场多方努力,打击削弱敌人,又体察关怀兵民生死疾苦,恤百姓款降者,孤立瓦解敌人,壮大自己力量,奠定取胜根本。从而在收复岳州后被委任为绥远将军,总辖湖广战场所有绿旗兵平定云贵[17],成为平叛中地位最高的绿旗将领。蔡毓荣的以上行为不但对平定吴逆,剪除云南祸乱根源作用极大,其才干还为康熙帝赏识,并深得云贵民心。使蔡毓荣成为乱后治滇的理想人选。
康熙二十一年,蔡毓荣调任云贵总督。面对百孔千疮的云南社会,一到任他就“周咨利病”、“悉力清除”,“勤求治理”。总的说来,其工作从如下方面展开。
(一)恢复发展云南社会经济
战后的云南“荒邱蔓草,白骨青磷”,经济极度凋敝。这不但使百姓无以为生,地方统治也难以维系。因此蔡毓荣到任后“惟以积谷重农日与吏民敦敦劝诫”,[18]将发展经济当作首要任务。
其次,铲除明末以来云南形成的病农因素,保护农民生产。废除杂派:昔日,各级地方政府所需纸张油烛柴炭、庆贺上司节令生辰之礼品及上司索要之土特产品,地方政府均摊派民间,有时甚至“指一派十,短价剥民”。各衙所需胥役、夫匠亦派诸里甲,大大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影响了生产。蔡毓荣不但将其“痛加禁革”,还保证今后“有犯必行纠参”。[23]止滥差:过去,督抚及司道各衙门的员役承差后,多借机向下级政府“索人夫、索供应、索规礼”,贪欲中饱后,“取一回文销差而已”。既敷衍公事,又加重地方负担。蔡毓荣也将其“严行禁止。”[24]固定税粮本色、折色比例:此前的《赋役全书》规定税粮可征本色、折色及本折兑换比例,但未规定各年本折色的征纳比例。于是奸猾官吏“米贱则征折,米贵则征米”,无形中加重了百姓负担。对此,蔡毓荣核算出云南地方政府、军队年需粮米数额,向驻地附近居民征本色,其余数额均征折色[25]。既杜绝了官吏作弊害民的可能,又免除了偏远地区长途运交本色之苦。增加站夫工食:滇黔各站所需夫役,均由里甲轮流充应,政府支给工食。然工食太低,如云南每夫“止日给银三分,不足买米一仓升”,[26]致夫役辛劳终日,不但不能养家口,却需家人数倍帮贴,应役成为民灾。经蔡毓荣题请,工食银才有所增加。官庄变价:明代沐氏等官在云南众建庄田,清初被吴三桂占为“藩庄”。平叛后地方政府又将其收为官庄,租佃给百姓。然而承种者在赋外尚纳庄租,所受剥削较重。且因对庄田无所有权,对庄田投入较少。对此蔡毓荣题请将庄田“一体变价”,售卖给承种者,使其“与民田一例办粮当差”,[27]拉开了云南官田私有化序幕,也减轻了佃户负担。总之蔡毓荣从不同方面不同程度地减轻了人民的人、财、物负担,调动了生产积极性,保证了农业再生产持续进行,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
第三,恢复和发展商业及矿冶业。不断的战乱严重破坏了云南经济,人民生产生活物品匮乏。平叛后大军驻滇,更使物价猛涨。康熙二十年九月,昆明“粮米断绝,购一石需银二十两”[28]高出平时近20倍。半年后“一石米价银七十两”,又涨三倍多。这不但使百姓生活无着,就连兵丁也因饷少价高而异常贫困,纷纷昼夜蜂起为盗,“商人多被杀”。[29]地方统治面临危机。对此除发展生产,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外,较有效的办法即扶持商业,从省外贾贩物资入滇,以解燃眉之急。因此蔡毓荣取消了吴三桂以“游棍夤充税官,市夤充巡役。物无大小,地无远近,或一地而两税,或二三十里一税”的恶行,严令按所定商税品种和数额征税。并告诫各关哨汛塘“毋许借名盘诘,阴肆诛求”,“毋容短价强买”。[30]从而整顿了市场秩序,为商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蔡毓荣还根据“滇人俱以用钱为便”而当时仅昆明、蒙自、禄丰、大理下关设炉,“铸钱无几”的现实,题请在临安、曲靖、楚雄、姚安、永昌诸府开局铸钱,并将军队饷费银钱各半支给,官俸役食及本省一切军费“俱给全钱销算”。[31]后虽仅临安获准设局铸钱,但云南的铸钱规模还是超越以往,其制又为后世长期沿袭。这一措施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虽可能加剧通货膨胀,但它扩大了云南行钱数量、范围,便利了商业交往,具有深远的意义。
矿冶业方面,蔡毓荣认为云南地产五金,应采冶以增加地方财税,但官采官冶弊病较多,故力主各矿“听民开采而官收其税”。具体做法是令地方官查验辖区内矿硐,将可采者广示招徕,“或本地殷实有力之家,或富商大贾,悉听自行开采”,政府派员监视并抽取20%的产品为税。为鼓励开采,又规定“凡有司招商开矿,得税一万两者,酌量给予顶带。”为维护采冶秩序,下令“严禁别开官硐,严禁势豪霸夺民硐”;税官应廉洁干练,“务绝额外诛求,额内侵隐”。[32]这套政策不但促进了当时矿冶业发展,还为雍乾时沿袭,并导致乾隆时期云南矿冶的鼎盛。经蔡毓荣等努力,云南商业、矿冶业较快恢复和发展,尤其是商业,康熙二十四年的商税酒税即达13418两[33],已超过了明万历时的10257两[34]。
(二)稳定清朝在云南的统治
首先,修城池、建衙署。城镇是统治者镇慑四方、防范变乱的法宝。藩乱中,城镇“率多倒塌”。战乱始息,“外番生隙,苗猓生奸”的状况使云南地方统治者心忧。另外很多衙署昔为藩将据为私第,政府机构被迫“僦居关厢”,直接影响了云南统治秩序的恢复。因此蔡毓荣重视修城池、建衙署。为避免加重百姓负担,他提出云南每年赋税银米兼输,取其银以作修城之用[35]。还鼓励捐修,“如地方官能独任兴修,……捐银一千两以上,果于一年内焕然重新者,及大小各官捐助银一百两以上”,分别给予题报叙录。[36]至于省城内各级衙署则多分拨吴三桂所遗房产,修葺后充用。于是云南省城、罗次县城等五城不久即被修复[37],云贵总督署、云南巡抚署等七个省级衙署,云南知府署等地方衙门,战后不久亦移入新署[38]。其间蔡毓荣及广通县土巡检杨士龙、苏显仁等曾捐资修城。城池和衙署的修建为清廷统治的恢复、稳定创造了条件。
其次,加强对土司的统治。作为多民族省份,“土人安而滇人不足治矣”。因此,蔡毓荣在《筹滇十议疏》第二疏里专门陈述了对土司的治理。其措施是:废除吴三桂封赐给各土司的总兵、副将等伪衔,恢复叛乱前的宣慰使等职衔,以使土司“知更始之会”,强化重新接受中央统治的意识;恢复战乱中被夺去名号职衔的土司,一方面安慰所属民众,一方面众建土司以寡其力;重申土司应“各守常度,毋相侵犯”,服从国家调度,不得自行处决境内犯罪百姓等规定,以约束土司行为;岁末考核土司,不肖者降革,贤者增其秩或赐之袍服。这些措施促进了各族社会秩序的恢复和边疆的稳定。
第三,加强对云南的军事控制。蔡毓荣刚上任,即以云南“当恢复之初,苗蛮杂处,非设重兵不足以弹压”,将其督标由4营4000人增为5营5000人[39]。康熙二十四年,又增设援剿二协官兵,添抚标兵300名及提标兵2营、鹤丽镇兵600名[40]。使云南军队数量大增。此外,他还权衡云南各地利害,将五镇绿旗兵分布于鹤丽、永顺、楚姚、蒙景、开化、临元澄江、曲寻武沾,从东南西三面控制各地,拱卫省城。又将中甸从西藏收回,交丽江土知府木尧,增兵防守以为西北屏障。从而基本实现了蔡毓荣在云南“建威消萌,久安长治”[41]的统治愿望。
第四,以实政考绩官员。蔡毓荣认为,欲使云南民生抚绥、地方安定,官员“以实心而行实政”是关键。为此他制定了复丁田、广树蓄,裕积储、兴教化、严保甲、通商贾、崇节俭、除杂派、恤无告、止滥差十项标准,两年一次考核官吏。如十项俱佳,可报请优升。[42]
总之,蔡毓荣的上述措施,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部分措施(如修城增兵等)还加重了人民负担,但这些措施在客观上结束了云南长期纷乱混战的局势,实现了社会安定,符合饱尝战乱之苦的人民愿望,也有利于经济发展,祖国统一。
(三)强化伦理教育
蔡毓荣认为,八年藩乱使百姓灭理乱常,应在云南加强教化,以“革民心、兴民行”。为此他于康熙二十一年上疏请求允许云南于二十二年补行二十年乡试(因战乱未举行),以及早在云南劝士科举,收拾人心[43],被批准实施。另外他严令各地“各设义学,教其子弟……又选年高有德之人,给予月廪,风示乡里。”[44]针对战后各地“学宫在大皆废”之状,或鼓励官民捐助修建,或以吴三桂所遗房产改建,自己还带头捐修[45],迅速恢复了云南的教化场所。对于土司则将钦颁“六谕”下发,使教官于月朔赴土司衙门宣讲。并规定土司年十七以上之继承者须赴儒学习礼,族属子弟可参加地方科举[46]。礼部根据蔡毓荣请求,专门规定“云贵二省应各录土司生员二十五名”。[47]以上措施推动了云南儒学教育的发展,从思想上巩固了云南的秩序。
蔡毓荣在平藩斗争中足智多谋,英勇善战,并能关心兵民生死疾苦,使平叛更得民心,从而对平叛胜利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对结束吴三桂等在云南的残暴统治作出了重大贡献。任云贵总督期间,蔡毓荣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多方面治理云南,使云南的统治秩序逐渐建立,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恢复发展,初步实现了由乱而治的转折,有的制度还为后世所沿袭,影响深远。蔡毓荣因此而深得百姓尊敬,至雍正时“士民”仍“德之”。[48]部分史家也认为,云南平定后“抚绥安辑之绩,毓荣开之,继文成之”[49]对其治滇的开创性功绩予以充分肯定。
然而,蔡毓荣治滇也存在一些谨小慎微,开拓力度不够的地方。一般而言,战乱之后,民鲜积储,为保证再生产进行,不少统治者均能在一定时期内减免赋税,雍正时云南即有过“开垦水田,以六年起科,旱田以十年起科”[50]的优惠政策。然而蔡毓荣在云南长期战乱之后,竟未行田赋减免。对于官庄,蔡毓荣虽看到了其弊端,却只采取了变价售卖这种不切实际的做法,未如后继者那样无偿转让。另外,也未解决明末以来屯军屯赋十倍于民赋的问题,致屯户无法完纳,从康熙二十一年至二十七年全省共拖欠屯赋银71200余两、米麦100700余石[51],对屯户形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这些都一定程度地制约了人民开荒辟地,从事再生产的能力和积极性,影响了经济恢复发展的速度和效果。
更为重要的是,康熙二十年收复昆明时,蔡毓荣将应入官之吴三桂嫡孙女及珍奇财货、金两、银8000两据为己有,又受要犯胡永宾重赂,将其造入微员册释放。康熙二十三年,又借口制造火药,动用钱粮,浮报私吞。[52]此等行为不但制约着蔡毓荣倾心事滇,还影响着吏治廉洁。尤其是蔡毓荣为防事情败露“伊财势笼络人心,内外无不周到”[53]更是对属下造成了恶劣影响,其劝诫约束、政策措施不能不大打折扣,最终对治滇产生消极影响。蔡毓荣本人也因此断送了前程,康熙二十五年被调离滇,二十六年被籍没家产,发配黑龙江。
注释:
[1][4][6]《中国历史档案馆制诏·诰敕》第682、674、704卷。
[2]《平定三逆方略》卷十三,康熙十四年二月丙辰条。见《四库全书珍本初集·史部纪事本末类》(下同)。
[3][15][39] 清史编委会:《清代人物传稿》上编卷五,第263、265页,中华书局1988年6月出版。
[5]《总督湖广等处军务蔡毓荣启》,见《文献丛编增刊》。
[7][28][29](清)曾寿:《随军纪行译注》,中央民族出版社1987年2月出版,第13、15、17页。
[8] 蔡冠洛编著:《清代七百名人传·蔡毓荣》第72页,中国书店出版社,1984年6月出版。
[9][10][11][16][52] 蔡毓荣:《平南纪略》,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史室编:《清史资料》(第三辑),中华书局1982年出版,第221、220—221、219—220、221页。
[12] 《康熙起居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二册,第811页。
[13] (清)赵翼:《平定三逆述略》,见《云南备征志》卷二十。
[14] 《清史列传》卷七《蔡毓荣》,中华书局1928年铅印。
[17]《平定三逆方略》卷四十九,康熙十八年二月壬戌条。
[18] 蔡毓荣:《筹滇十议疏》第七疏《劝捐输》,见道光《云南通志·杂著七》(下同)
[19] 《筹滇十议疏》第三疏《靖逋逃》。
[20][21][27][31][32] 《筹滇十议疏》第四疏《议理财》。
[22][33][38][50] 道光《云南通志》卷五十七《田赋一》;卷六十二《课程》;卷三十七《官署一》;卷五十八《田赋二》。
[23][24][30][42][44] 《筹滇十议疏》第九疏《敦实政》。
[25][26][36][45] 《筹滇十议疏》第十疏《举废坠》。
[34] 万历《云南通志》卷六《课程》
[35] 《筹滇十议疏》第七疏《议捐输》
[37] 新纂《云南通志·地理考》《城池二》。
[40]康熙《云南通志》卷三《沿革大事考》
[41] 蔡毓荣:《酌定全滇营制疏》,见雍正《云南通志》卷二十九《艺文四》。
[43] 蔡毓荣:《补行乡试疏》,出处同[41]
[46]《筹滇十议疏》第二疏《制土人》
[47][53] 《清史编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卷二,第473页、539页。
[48] 雍正《云南通志·名宦·蔡毓荣》
[49]《清史稿》卷二百五十六《论赞》
[51] 石琳:《进呈编辑赋役全书疏》,出处同[41]
原载于《云南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作者秦树才,现为云南大学历史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