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广西有人种这“菜”来吃,被警察找上门,严重可坐牢

“集市上一个老人给我的种子,

他说这个种子种出来的菜很好吃,

我就打算拿回来种了当青菜炒来吃。”

很多人闲暇的时候都喜欢自己种点东西,

盆栽或者一些蔬菜瓜果。

但这几个人,

因为在自家菜地种植了  这种“菜”  ,

把自己种进了警局,

到底是怎么回事咧?

广西多人在田里种了这种“菜”

结果被抓了!

近日, 桂林市 全州县公安局民警在某村的菜地里,  发现有人种植疑似毒品原植物罂粟。  经过走访调查,得知这些罂粟苗是该村男子黄某所种植,足足有  800株  。

随后,民警在村干部的协助下成功找到了嫌疑男子黄某,并在黄某的指认下依法将其种植的罂粟苗原植物铲除。

民警继续在村里巡查,又在另一块菜地里发现了  罂粟苗  。为该村另一名妇女蒋某所种植,数量也不少,有  540株  。

民警将发现的第二批罂粟苗铲除后,依法将两名种植人蒋某和黄某传唤审查。

他们种植罂粟的目的

不是造毒,而是……

据了解,他们种植罂粟的目的,并不是要制作毒品。而是把它当成了一种美味的“青菜”,打算种来吃。

据两人交代,他们听别人说,  把罂粟苗当成青菜炒来吃味道很好,于是便找来罂粟籽撒在自己菜地里,等过段时间再把罂粟苗扯来炒食。

对于罂粟籽的来源,他们声称是集市上的一位老人给的。尽管他们知道罂粟是制造毒品的原料,但他们以为种植罂粟苗自己食用不会危害社会,更不知道擅自种植罂粟苗数量超过500株就触犯刑法。

经过民警的宣传教育,黄某和蒋某才认识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

不过,法不以不知而无罪,依照相关规定,黄某、蒋某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注意!私自种植罂粟,违法!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种植满500株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不满500株的给予拘留或者罚款。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植物不要私自种植。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 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 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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