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房产赠保姆:如何规避房产加名风险?(上)
导语
不可否认,很多时候感情是不能用钱财作为衡量标准的;很多时候,人们为了表达自己的爱意会用钱财作为一种表达方式;很多时候,在爱到浓时,不会对对方产生丝毫的不信任,认为彼此之间应当是充分信任的,否则也不会走到婚姻的殿堂。
文丨王玉臣律师
上段时间,有一部电视剧从开播就开始雄霸各种热搜、电视剧榜首,演员们精湛的演技,接地气的剧情令它成为2019年开篇的国民剧,它就是《都挺好》。一时间大街小巷,大江南北都在谈论苏大强、苏明玉。
它之所以能这么红火,这么接地气,和它能反映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是分不开的。比如 “重男轻女”与“空巢老人”问题。
在全国各地,南方也罢,北方也罢,在不少地方都还残留着重男轻女的思想。我有一位合伙人是福建的,据她说,在福建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潮就很普遍,富人也罢,一般的平头老百姓也罢,很多人都是重男轻女。
而近日,八旬老人立遗嘱将百万房产赠保姆的事件,也引人深思。空巢老人问题普遍存在,老人辛辛苦苦把孩子培养长大,孩子翅膀硬了,飞了,老人们孤苦伶仃地守在家里。
与此同时,老人们为了避免让孩子担心,为了不影响孩子的事业,不论心里有多孤独,有多寂寞,往往给孩子们说的都是“都挺好!”。
实际上,真的都挺好吗?
我是一名专门做房产专业的律师,在我接触的大量案件中,有两种案子和老人与房子息息相关。第一种就是《都挺好》中苏大强所遇到的,老年丧妻,续弦的时候,自愿将自己的婚前房产给后老伴加名。
但是后老伴实际上并非自己的良配,只是为了财产才和自己结婚,一旦财产到手,没多久就会找借口离婚。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少见。苏大强这种情况的原貌我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都遇到过。
上个月,有一位40来岁的大姐到我们所咨询,说自己的父亲非要和比他小20岁的保姆结婚,那个保姆一看就是个骗子,为了图他们家财产而来。
她父亲为了表达对保姆的爱,和苏大强一样,非要给她加名,怎么说都不同意。而一旦加了名,她就成了房屋的所有权人之一,因为咱们国家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
这个真实的案例还只是在萌芽前期阶段,这位大姐老父亲的保姆对他是真爱还是假爱犹未可知。
在上周我们还接到了这么一个咨询,是一位老客户的朋友的母亲,刚和后老伴结了婚,刚给后老伴加了名,没多久后老伴就以双方性格不合,无法长期生活为由要求离婚,分割房产。
不可否认,很多时候感情是不能用钱财作为衡量标准的;很多时候,人们为了表达自己的爱意会用钱财作为一种表达方式;很多时候,在爱到浓时,不会对对方产生丝毫的不信任,认为彼此之间应当是充分信任的,否则也不会走到婚姻的殿堂。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冲着财产去的“婚姻”并不少见。那么,作为子女,如果父母提出这样的要求,该怎么办呢?作为老人,如果遇到了新的结婚对象,又想用房产作为自己爱的表现又该怎么办呢?
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一方面充分表达自己的爱,另一方面又能给爱设上一道保护网呢?
首先,作为老人,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其实不是非要加名才能算是爱的体现,还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万一自己先走,可以把一部分财产留给自己的后老伴,依旧可以避免自己走了以后后老伴无家可归。
而且为了避免将来子女打官司,避免自己立的遗嘱效力上有问题,还可以请专业的律师进行遗嘱内容把关,请专门的公证人员对遗嘱进行公证。
其次,如果没有更好的选择,只坚持用加名作为爱的表现方式,可以在办理加名的过程中,在加名的书面文件上加一句话:“为了夫妻双方相亲相爱,做一辈子的真爱夫妻”。
加这么一句话不仅不会伤害双方的感情,还能更好地去表达自己对配偶的爱,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就给加名(赠与)设定了一个条件,成为了一个附条件的赠与。
一旦将来对方真的是冲着房产去的,要离婚分割财产,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个加名。毕竟现在咱们国家的离婚率高的可怕。
下期,我们将介绍“以房养老”骗局,且看如何识别以房养老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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