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短视频模板著作权侵权案宣判!
基于短视频爆发式增长而产生的短视频模板,属于互联网新产物,为互联网内容产业的价值共创、互动、共享过程提供了便利,加速了互联网共生共融的商业生态进程,但著作权侵权纠纷随之涌现。如何界定短视频模板的独创性标准,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作品等问题亟待明确。
4月16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原告深圳脸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某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判决二被告立即停止在Tempo App中提供涉案短视频模板,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万元。
基本案情
裁判要点
01
明确短视频模板作品独创性的判断标准
02
涉案侵权行为的分析认定
法官点评
来源:杭州互联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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