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喜,国有博物馆开始买社会文物啦!

6月22号,国家文物局网站发布一则通知: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的通知。这在民间收藏界引起不小震动。
《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的内容大体分三部分。一是针对国有博物馆征集藏品的业务活动范围有个规定。即是指国有博物馆应根据本馆宗旨、定位、发展方向,进行购买或者接受捐赠藏品。不能乱买,不能出圈。
二是,博物馆征集藏品需要制订征集管理使用制度。每一个博物馆要有征集总体规划及中期、年度计划。同时强调职业操守,不得有违博物馆职业道德这些问题。也就是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问题。
第三方面,《规程》要求,征集的藏品要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对价格、管理、使用等情况,要让社会大众知情,避免暗箱操作,进行利益输送。
《规程》中具体规定了十条要求。我们可以查看原文细细品读、理解。
这一《规程》,其实是国家具体实施文物征集的行动指南。笔者认为,这是一个重大利好!
这一《规程》的出台,说明了:一是,社会有文物存在。不像有些专家说的,民间都是“假”东西。这在国家层面的态度,让民间藏家吃个定心丸。我们民间的收藏是在保护国家文物。二是,文物可以流通了。如果国家不承认文物有市场,谈何征集?购买就是市场行为。三是,目前市场形势所迫,如果国家再不到民间征集文物,建国以来除了从考古所得外,新出现的文物或者顶级文物就会流失,就会被资本大鳄或者私人机构吞噬殆尽。这历史的责任承担不起。
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是文物市场春天的曙光。
不过,《规程》中特别强调,博物馆征集中不得征集来源不合法或者来源不明的藏品。这一点,收藏朋友也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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