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童将密函错看成公文,崇祯为了面子,不得不拒绝皇太极议和
一个家童看错改变历史,崇祯羞愧拒绝皇太极议和
明朝最后一位皇帝崇祯,最后在紫禁城后面的煤山上自缢,当时崇祯有机会与皇太极议和,却因为面子问题而拒绝。到底崇祯为何会拒绝议和?
▲崇祯。(图/翻摄自百度百科)
崇祯14年(公元1641年)发生了一件事,驻守边关的陈新甲因为闯王李自成与满清八旗军的双重压力,私下派遣人与皇太极试谈议和的可能性。然后托信转告给在京城的傅宗龙,傅宗隆在离京时把这件事告诉大学士谢升。谢升认为这件事情太重大了,不能隐瞒,于是上奏崇祯。
崇祯立刻召来陈新甲质问,陈新甲叩头认罪,谢升进言说:「如果清兵答应议和,就现在这种情况来说并不是坏事。」崇祯默默不语。
▲皇太极。(图/翻摄自百度百科)
崇祯在不久后授意陈新甲秘密进行此事,陈新甲与清军秘密接触了十多次。但是后来谢升有次与言官说话时说溜了嘴,说出崇祯是支持议和的。这下子言官们纷纷上奏弹劾谢升,并以民族大义来说崇祯绝对不能议和,崇祯说:「绝无此事!」就罢免了谢升。
1642年清军甚至已经答应陈新甲议和条件,在两国文书上自降国格,名字写在崇祯后面来表达诚意,本来历史可能改变,却因为一位家童而坏了事。
崇祯与皇太极签署的合议内容以密函发给陈新甲,陈新甲家的家童以为是《塘报》,于是转给各省驻京办事处转发,事情泄漏,群臣哗然,于是大臣们纷纷弹劾陈新甲的卖国行为。
据《崇祯实录》卷十五记载:
“十五年春正月……丁丑,绍愉偕参将李御兰、周维墉至宁远,闻于清,请敕为信。乃复请于朝,敕曰:'朕闻沈阳有罢兵息民之意,向来沿边督抚未经奏闻。既承讲款,朕不难开诚怀远,如我祖宗朝旧约,恩义联络,永为和好。’清得之,以为边吏伪作,并怒敕中语。绍愉闻之。”
崇祯十分愤怒,虽把弹劾奏章留中不发,却颁了一道圣旨批评陈新甲,要他解释,陈新甲并没为崇祯扛罪,他自认在这件事情上是有功的,于是愤怒的崇祯将陈新甲下到天牢,不久后便杀了陈新甲。
参考资料:《明史》、《崇祯实录》卷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