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2 号——担保业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担保业务管理,防范担保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担保,是指企业作为担保人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企业办理担保业务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对担保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调查不深,审批不严或越权审批,可能导致企业担保决策失误或遭受欺诈。

(二)对被担保人出现财务困难或经营陷入困境等状况监控不力,应对措施不当,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三)担保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可能导致经办审批等相关人员涉案或企业利益受损。

第四条

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和完善担保业务政策及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担保的对象、范围、方式、条件、程序、担保限额和禁止担保等事项,规范调查评估、审核批准、担保执行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按照政策、制度、流程办理担保业务,定期检查担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切实防范担保业务风险。

第二章 调查评估与审批

第五条

企业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担保业务,对担保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应出具书面报告。

企业也可委托中介机构对担保业务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企业在对担保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担保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担保政策等相关要求。

(二)担保申请人的资信状况,一般包括:基本情况、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盈利水平、信用程度、行业前景等。

(三)担保申请人用于担保和第三方担保的资产状况及其权利归属。

(四)企业要求担保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的,还应当对与反担保有关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

第六条

企业对担保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提供担保:

(一)担保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担保政策的。

(二)已进入重组、托管、兼并或破产清算程序的。

(三)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管理混乱、经营风险较大的。

(四)与其他企业存在较大经济纠纷,面临法律诉讼且可能承担较大赔偿责任的。

(五)与本企业已经发生过担保纠纷且仍未妥善解决的,或不能及时足额交纳担保费用的。

第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担保授权和审批制度,规定担保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担保业务,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

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员的批准意见办理担保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权限审批的担保业务,经办人员应当拒绝办理。

第八条

企业应当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子公司担保业务的统一监控。企业内设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办理担保业务。

企业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与关联方存在经济利益或近亲属关系的有关人员在评估与审批环节应当回避。

对境外企业进行担保的,应当遵守外汇管理规定,并关注被担保人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因素。

第九条

被担保人要求变更担保事项的,企业应当重新履行调查评估与审批程序。

第三章 执行与监控

第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审核批准的担保业务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应明确被担保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并要求被担保人定期提供财务报告与有关资料,及时通报担保事项的实施情况。

担保申请人同时向多方申请担保的,企业应当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本企业的担保份额和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企业担保经办部门应当加强担保合同的日常管理,定期监测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被担保人进行跟踪和监督,了解担保项目的执行、资金的使用、贷款的归还、财务运行及风险等情况,确保担保合同有效履行。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担保人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对于被担保人未按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条款偿付债务或履行相关合同项下的义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担保合同履行义务,同时主张对被担保人的追索权。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及时足额收取担保费用,建立担保事项台账,详细记录担保对象、金额、期限、用于抵押和质押的物品或权利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企业财会部门应当及时收集、分析被担保人担保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担保合同的履行情况,积极配合担保经办部门防范担保业务风险。

对于被担保人出现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等情形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合理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加强对反担保财产的管理,妥善保管被担保人用于反担保的权利凭证,定期核实财产的存续状况和价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反担保财产安全完整。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担保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或不按规定管理担保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应当严格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担保合同到期时,全面清查用于担保的财产、权利凭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终止担保关系。企业应当妥善保管担保合同、与担保合同相关的主合同、反担保函或反担保合同,以及抵押、质押的权利凭证和有关原始资料,切实做到担保业务档案完整无缺。

喜欢就:关注+点赞

(0)

相关推荐

  • 《本外币业务360问》跨境担保10---18

    声明:政策变化,注意文章时效性, 本资料仅供参考 本资料来源于:嘉兴人行"本外币一体化小组",版权归其所有,任何媒体和部门及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传播或者用于盈利性目的. 11.境 ...

  • 银行保兑仓业务风险案例!

    出品 | 信贷风险管理 作者 | 梁琰 基本情况 A公司经营范围为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橡胶制品.水暧器材.厨房用具批发.建材.钢材代购代销,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2005年因钢贸行情 ...

  • 诉讼保全担保的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

    一.财产保全和财产保全担保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有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使其处于人民法院的有效监 ...

  • 第十一期精选-难分难离的分离式保函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的施工方通过向发包方缴存保证金的方式,可有效降低因施工方违约而对发包方造成的损失.但是对于施工方来说,一方面由于保证金的固化可能进一步增加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发包方得到保 ...

  •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9 号——销售业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销售稳定增长,扩大市场份额,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销售,是指企业出售商品 ...

  •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2号——发展战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发展战略,是指企业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 ...

  •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4 号——财务报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财务 ...

  •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7 号——内部信息传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在内部各管理层级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充分利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内部信息传递,是指企业内部各管理层 ...

  •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8 号——信息系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减少人为因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信息系统,是指企业利用 ...

  •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 号——组织架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 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

    财政部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对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人力资源,是指企业组织生 ...

  •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号——企业文化

    (2010年4月15日 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发挥企业文化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企业文化,是 ...

  •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6 号——资金活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正常组织资金活动,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资金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