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上线,虚假举报将承担法律责任?
有这样的平台当然是好事咯,起码在遇到不公平的时候,有一个发声的地方。
权利必须要关到制度的笼子里,才能更好的保护群众的利益,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法制的完善,必然要求监督体现的完善,也只有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才能建设成为法治国家,因此违法违纪举报平台的上线,正是我国法治建设重要的一环。
权利要受到监督,监督的权利也一样要受到限制,因此若是出现虚假举报的行为,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刑法中对此存在相应的罪名“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恶意的虚假举报,如果情节严重达到了公安机关或者监察立案的标准,可能使被举报人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那么虚假举报人,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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