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闲置费怎么征收?由什么部门贯彻执行?应合理纳税

文|农情万家

导读:农村土地闲置费怎么征收?由什么部门贯彻执行?应合理纳税

在农村,由于历史的原因,遗留下很多的闲置土地,这种闲置土地按照规定,在农村如果三年内不能复耕,将会被收回,在城市闲置一年是需要缴纳闲置土地费用的。2021年虽然已经过半,但土地闲置费的征收不会改变,关于这个问题,都涉及什么内容呢?那就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什么是土地闲置费

土地闲置费指的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农民朋友,在没有征得批准用地单位许可的情况下,超过了期限仍没有开工,从而造成了土地的闲置或者荒芜的情况,那么获得土地使用权者需要向有关部门缴纳一定的闲置费。

二、闲置土地费的缴纳情况

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之后,造成的土地闲置问题,其土地闲置费缴纳标准情况如下:

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

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

3、工业和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

4、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

没有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并未办理划拨手续的农村闲置土地,将会根据当地有关标准规定征收一定的费用,收取费用的时间应控制在二十四个月内。

三、什么人收取土地闲置费

在我国财政部刚刚发布的2021第8号通知中,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土地闲置费的收取负责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具体的前科如下:

1、通过对土地闲置税费的申报,自然资源部门向缴税的人们提供相应的费用信息,纳税义务人继而缴纳税费的一种行为。土地闲置费的缴纳有一定的期限,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缴纳即可,如果超时纳税,首先税务部门会发出提示通知,如果仍未及时缴纳,则会触发追缴机制。

2、依法纳税是每个土地使用权人应尽的义务,如果你明白了这一点,对于缴税便不是什么该思考的问题。征管资料的整理、税费金额等问题,均在税务部门的工作范围内,因此不管涉及何种纠纷问题,都首先应该有个正确的认识,拒不履行缴税义务的人,照样会触发相关的执行机制。

土地闲置费用的缴纳,责任重,形势也更重,自然资源部通过规范的执法手段收取合理的税。

通过深入了解土地闲置费收缴工作的历史价值,反映出土地闲置费用的必然性和紧迫性,土地闲置费的缴费标准,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你认为其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影响是什么?欢迎在下方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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