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不孝之人,都有这五大恶习,不改一辈子别想过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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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 国学君  图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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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的这句话让很多人误认为他说的是三种不孝行为,而不娶妻生子,断绝子孙是最大的不孝。那其余两种呢?孟子并没有指明,其实孟子说的这个“三”是虚数,并不是特指的三种,而是代指的多种。不孝的行为有很多种,但无后为大。
孟子后来特意列举了五种不孝的行为,这五种恶习即使放到今天,也有着无比重要的意义价值。
一、好吃懒惰
原文: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
释义:四肢懒情,不懂得赡养父母,是第一种不孝。
解读:放眼当下,社会浮躁不堪,现代的年轻人已经被电子产品绑架,科技发达带来便利快捷的同时,也让人变得越来越懒惰。懒惰会让人学会逃避问题,并且变得满口谎言,时间长了,会让一个人充满负能量。
很多人知道自己应该独立,但到了二三十岁还要靠父母养着,是典型的巨婴,妈宝男。这种人会一直依靠父母,吸父母身上的血,而不懂得如何赡养父母。
二、好饮酒
原文: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
释义:不懂得珍惜时间,喜欢酗酒,这是第二种不孝。
解读:酒本身就是一种慢性穿肠毒药,喝多了喝醉了自然会让父母家人担心,毕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是很大的不孝,不孝敬自己的父母,你的儿女将来也不会孝敬你,有因必有果。
三、贪恋财利
原文: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
释义:偏财好利,并过于偏爱妻子和儿女,而不去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这是第三种不孝。
解读:在利益面前,很多人会违背道德,作出一些错事,导致兄弟闹翻,让做父母的伤心欲绝,有的甚至为了向父母索取利益,把他们告到了法庭上,这就是大不孝。还有些人成家后,心里面只装着老婆孩子,而完全不关系父母。
四、纵欲好色
原文: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
释义:过于放纵自己,沉浸于声色享乐之中,让做父母的蒙羞,这是第四种不孝。
解读:这种人是最自私的,他们只会考虑到自己的利益,做任何事情不会考虑家人朋友感受,沉迷于声色享乐,纵欲好色之人,就算拥有好的命也没用,再好的命也经不起“作贱”,这种人早晚会耗尽家财,贫病潦倒孤独离世。
五、逞勇斗殴
原文: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释义:逞能,喜欢打架斗殴之人,终会殃及父母,这是第五种不孝。
解读:打架斗殴之事绝不是好事,这种人不论输赢,一则损害自身形象,另一方面也会殃及父母,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精神上都会带来重负,此为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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