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停下,爷们要搭车!记T54次旅客列车01年兰新线险性事故

参考资料:中国铁道出版社,铁道部安全监察司编《2001年铁路行车事故案例》P89~P91页

先来一张T54次列车可能的本务机车和编组车厢的等比例侧视图

东风4B型内燃机车是90年代至10年代铁路运行的主力机车,红色的部分就是排障器

001年9月19日中午,一列编组18辆、总重1035吨,计长43.2的旅客列车正以65公里的时速行进在兰新铁路(东起甘肃省兰州市,西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山口市,全长2423公里,其中兰州至精河段全线为双线电气化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为单线电气化铁路,曾是新疆通往内陆的唯一铁路线)三个泉(位于新疆自治区吐鲁番市三个泉村的五等车站)至头道河(位于新疆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头道河子的五等车站)区间段上行正线上,该列车执行的是由上海站(位于上海市静安区的特等车站)至乌鲁木齐站(位于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的一等车站,2014年9月1日更名为乌鲁木齐南站)的T54(T54坦克表示这玩意跟我没半毛钱关系,纯属巧合)次特快旅客列车的运行任务(如今的T54次列车从乌鲁木齐南站至上海站,上海站至乌鲁木齐南站的车次为T51次)。负责牵引列车的本务机车是配属于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机务段的东风4B型内燃机车,列车乘务由乌局乌鲁木齐客运段乘务某组担当。

T54次列车水牌

此时正值饭点,车厢内的空气中混杂着各种食物飘出的香味,推着手推车的列车员穿梭在各车厢之间叫卖着预先制作好的盒饭,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乘客则前往餐车点上一份热菜,经济条件有限的乘客就只能拿随身携带的泡面和干粮(面包、烤馕和火腿肠)来解决了,至于那口感一般但却死贵(现在一盒25块钱)的列车盒饭,十个乘客里能有三四个能掏钱买就已经算支持铁路局工作了(反正本厂长坐火车是从来没有买过列车盒饭的)。

列车上的盒饭小推车

一列车的人都在吃饭,但处在本务机车司机室中的2名司机依然聚精会神的观察前方线路状况和信号机的灯光,车厢内的那些食物的味道跟他们没有半毛钱关系。12时04分,负责瞭望的副司机突然发现前方线路运行方向左侧的轨道上有一个黄色的不明物体,顾不得多想就本能的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但是,高速运行的列车产生的巨大惯性无法让列车在短距离内停下来,最终在12时04分25秒的时候T54次列车因停车不及在兰新线三个泉至头道河区间段K1753+270处和线路左侧轨道上的不明物体发生碰撞,碰撞后又往前行走了171米后列车方才停下。

本厂长绘制的东风4B型内燃机车素体二视图

本厂长绘制25G型硬座、硬卧和软卧车车厢等比例侧视图

本厂长绘制的25G型餐车、行李和发电车车厢等比例侧视图

紧急刹车没有造成列车上的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不少的食物损失(若干各种品牌的桶装方便面因为急刹车而被打翻在车厢地板上“报废”),有个别乘客在接热水时因列车急刹车站立不稳手被热水烫到。除此之外,就是本务机车车头下方的排障器有轻微的损伤,其余没有别的损失。

一款便携式液压起拨道器

起拨道器工作示意图

经过检查,被列车碰撞到的黄色物体为一具液压起拨道器(一种用于铁道线路日常保养和维修的专用工具),该起拨道器被T54次列车本务机车的排障器直接碰撞后被推入道心行进171米的距离,部分混凝土轨枕被刮坏,但线路运行不受影响,在将该起拨道器从列车下取出后,T54次列车继续运行,区间停车时间21分钟,构成一起行车险性事故。

乌鲁木齐铁路局在接到情况上报后立即组织调查,很快查明肇事起拨道器属于乌局下属的乌鲁木齐工务段天山养路工区机械队作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当时该机械队携带两台捣固机(用于建筑施工时的混凝土浇注和铁路工务维修过程中捣实轨枕下面的道砟的施工机械)、一台起拨道器和相应的走行架在作业至兰新线上行线K1753+270处时因一台捣固机故障而终止作业将机器下道。捣固机手在施工领导人工长和领工区技术员的监督下用铁链将两台捣固机、一台起拨道器和走行架捆绑并加锁后,经施工领导人检查确认放置平稳、捆绑牢固后撤离现场。

捣固机作业现场,蓝色物体即走行架

但是现场勘察却发现,捆绑这些设备的铁链被人为的砸断,旁边还遗留着沾有铁屑的石块,可以认定这就是砸断铁链的作案工具。随后公安部门以人为破坏铁路运行的缘由介入调查此事并立案。

很快,3名犯罪嫌疑人就被捉拿归案,经过审讯后3人供称他们皆为盲流人员,从吐鲁番步行前往乌鲁木齐,途中行至头道河至三个泉区间段上行线K1753+270处时,见线路左侧存放的施工机械,遂萌生将机械放置在线路上逼停列车以达到扒乘列车去乌鲁木齐的想法(真有才)。3人遂用石块轮流砸铁链最终将铁链砸断后,把体积较小、重量较轻的液压起拨道器放置于上行线的钢轨上,直接导致了T54次列车撞上了起拨道器。3人的行为属于非法拦截列车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其中1人处以10日的拘留、另2人处以5日的拘留处罚(另罚款2000元)。

另外,乌鲁木齐工务段天山养路工区没有完善的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将施工机械存放在施工现场。另外对管辖范围内的线路巡查不力,在客观上给盲流人员非法拦截列车的行为创造了条件。所以,乌鲁木齐工务段对本次险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行政警告至行政记过的处分。

最后,乌鲁木齐铁路局对乌鲁木齐工务段提出了三条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两防两保(防爆炸、防破坏、保安全、保稳定)”工作的落实,工务段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管辖范围内线路、桥梁、隧道的检查工作,努力净化铁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

2、今后工务部门施工完毕后必须将小型养路机械收回保管,严禁存放在现场。

3、工务部门应该建立完善的施工机械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办法、落实责任担当,杜绝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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