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万个医用口罩,全部召回
医疗器械全国大检查开始,一企业主动召回1117390个医用口罩。公告显示,由于包装不符合规定,河北宝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医用口罩(注册号:冀械注准20172640242)、医用防护口罩(注册号:冀械注准20172640241)和医用外科口罩(注册号:冀械注准20172640240)进行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召回。笔者梳理发现,该公司总计要召回1117390个口罩,其中,医用外科口罩召回的数量为342700个,医用防护口罩召回的数量为256640个,医用口罩召回的数量为518050个。根据该公司的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342700个医用外科口罩涉及河北、山西、江苏、山东、天津等地区,目前已通知13家经销商,计划召回时间为10天;518050个医用口罩和256640个医用防护口罩涉及北京地区,目前医用口罩已召回150000个,医用防护口罩已召回23350个,其余的计划10天内召回。据了解,这两则召回公告报告日期是本月26日,就在当天,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重点排查治理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重点排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和红外体温计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特别是应急审批投产、跨界转产的企业,以及产品质量不合格、质量体系有缺陷等企业。《通知》指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含网络销售企业)、使用单位、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要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形成台账,并制定整改计划,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同时,《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采取交叉检查、联合检查、委托检查、“互联网+监管”等多种形式开展排查治理,以跟踪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组织对重点企业开展“回头看”。对自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药品监管部门要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结果向社会公布。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严肃查处,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其实,口罩等防护品质量问题一直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从今年年初至今,已有多家口罩生产、销售企业因质量问题被处罚。3月26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公示。两家企业因生产、销售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不符合要求,一家被罚15000元,一家被罚30000元。就在最近,深圳市市场局也公示了两则因销售“不合格口罩”被处罚的消息。根据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一家企业因销售不合格一次性防护口罩,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岗局罚款1500元,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一家企业涉嫌生产抽检不合格口罩,被深圳市市场局坪山局罚款18.09万元。在上个月,山东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家企业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被罚款 84.4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