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危废名录》下,利用豁免的危废,转移去利用是否要联单?资质呢?利用时暂存是否按危废? |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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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理解与实施
内容:
国家《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2021版中中900-249-08“废铁质油桶、封口静止无滴漏且打包压块“、321-024-48、321-026-48类废物中的铝灰渣和二次铝灰、900-006-09机械加工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等机械加工企业产生危险废物,环节是利用过程豁免。请问产生该类型危险废物收集储存环节、申报转移等如何管理,公司是否可以委托有资质金属回收公司处理,金属回收公司需要具备什么资质或能力,转移给有资质金属回收公司如何办理转移手续,目前广东省生态环保部门针对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中废物转移到利用过程有没有具体实施指引,谢谢!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附录豁免管理清单的规定,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是指满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清单规定的利用豁免条件,利用企业可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许可证;需运行转移联单,且在利用企业内的贮存等其他环节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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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编辑 | 排污许可大环保(转载请注明)
来源 | 广东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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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大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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