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输出国组织成立时间】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而斗争
石油被人们称为工业的血液,或称黑色黄金。自从西方工业革命开始,工业大发展的历史也就是石油大规模开发和利用的历史。西方人最早利用石油作为工业能源,但他们发现自己的石油蕴藏量远远不能满足工业的需要。于是一个大范围寻找、开采、掠夺石油的浪潮席卷了整个世界。
石油既然是黑色黄金,石油蕴藏量丰富的国家本可以凭此富国强民,但令人遗憾的是,它们在还未认识到这一点时,就已先后沦为工业化国家的殖民地,从而被迫过着捧着金饭碗讨饭吃的生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民族解放运动迅猛发展,一大批殖民地国家走上了独立的道路,一些富有石油的国家也挣脱了殖民统治,开始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帝国主义者对此当然不会甘心,于是石油生产国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开始与他们开展了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
实力雄厚的西方大石油公司曾经垄断了产油国的一切石油生产,单靠一国的力量是对付不了它们的,于是石油生产国便开展了联合行动。1960年9月 10日,根据委内瑞拉的倡议,伊朗、伊拉克、沙特阿拉伯、科威特等5国代表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举行会议,决定成立石油输出国组织,采取共同行动来夺回由西方石油公司控制的石油开采权,以及石油定价的权利,逐步实现石油资源国有化,保护本国的石油资源,增强国家的实力。9月 14日,石油输出国组织正式成立,它是第三世界原料生产国组织中建立最早的组织。1961年,石油输出国组织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召开了第二次大会,通过了宪章,提出了该组织的宗旨:协调和统一各成员国的石油政策,并确定以最适宜的手段来维护各国的利益。
石油输出国组织的机构包括以下几部分:
(1)代表大会。它是最高权力机构,一般由成员国石油部长率领的代表团组成。每年至少开会两次,如有突发性事件,可以提议召开特别会议。代表大会的工作就是制定总政策,协调各成员国的石油政策,通过理事会提交的报告和建议;商讨石油价格、发展状况和各成员国之间的石油产量配额。所有有关全局利益的重大事件,都须经代表大会讨论。大会通过的决议具有约束力,每个成员国都必须遵守。
(2)理事会。由各成员国各派1名理事组成,任期两年。每年开会至少两次,负责执行大会决议和指导组织的管理。理事会实际上就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3)秘书处。总部设在奥地利。在理事会指导下承担执行职能。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研究司、人事行政司、公共关系司、法律事务处及秘书长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负责日常工作并同各成员国保持联系。秘书长是该机构依法授权的代表,任期两年。秘书处内还设立一个专门机构——经济委员会,协助该组织把国际石油价格稳定在公正、合理的水平上。
石油输出国组织成立后,由于采取了符合各成员国利益的政策,促进了成员国经济的发展。因此,影响不断扩大,成员不断增多。该组织与西方石油垄断集团展开了一系列斗争,夺回了受外国公司控制的石油资源,提高了本国在外国石油公司中的股份,提高了原油输出价格和税收。由于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的石油蕴藏量占全世界的70%以上,产量约占50%左右,输出量也占70%,在世界石油市场上占有绝对优势地位,所以他们的政策在世界石油市场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经过一系列艰苦的谈判和斗争,西方国家在许多问题上向他们作出让步。石油输出国组织为了打破国际经济体系中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几次提高油价。发达国家原来依靠廉价石油而带来的经济繁荣不复存在,从而结束了战后资本主义发展的“黄金时代”。
石油输出国组织的成立和斗争带动了其他原料生产国组织的发展,也促进了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推动了南北对话,促使第三世界国家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而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