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东升:中国历史上各族归汉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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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升:中国历史上各族归汉的研究
作者:岳东升
中国历史上的各族归汉,是中华汉民族的一个演变过程和演变结果,也是本人的一个独创发明用词。众所周知,中国是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有多少民族归于汉族,则无人进行系统的研究,学术界也没有搞清楚这里的复杂问题,却任由民间人士信口开河,或者一知半解的历史学者妄加言论,导致官方也被误导,以至于整个社会都陷于非科学的认识之中。
只有科学的研究,专业的学术,才会有科学的结论和认识,中国古代的民族问题众说纷纭了一个世纪,也仍然在史学界产生着混乱。研究历史的不研究民族,从而产生根本性的错误。而民族常常是一个敏感性的问题,也不能自由地敞开讨论。对于某个民族或者各民族归汉的认识,几乎为零。对于民族史的认识非常单一,不知道曾经严重的敌对民族也会融合为一体,不分彼此,无法辨认。
在宋金对峙的南宋初期,因为岳飞抗金有着突出的表现,所以他能够在近现代成为家喻户晓的民族英雄。在一些历史学者的口中,他是反抗女真贵族民族侵略和民族压迫斗争的英雄,是尽忠报国的抗金名将,所以受到广泛的赞颂和和世世代代的纪念。这是从古至今的历史结论,始终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但是对于宋金对抗的民族问题,研究者很少,没有见到颇有分量的学术文章。根据本人的研究,现将宋金对抗的性质和女真归汉的问题提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
中国的汉族,实为多民族的联合体,这是没有疑问的。在历史的长河中,众多民族的不断加入,广泛融合,汉民族的群体才能够不断地发展壮大。这个过程分为早期归汉、中期归汉、晚期归汉三个阶段。早期是从汉朝建立以后以秦人为主时期;中期是在五胡十六国时期;晚期是在唐宋时期,之后再无形成规模的归汉融合发生。
晚期的女真族(人)从其肇兴的金源之地陆续南迁导致整体脱离之后,他们以猛安谋克的形式分布于广大的中原地区和山东、山西等地。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杂居融合,终于在元代初期整体归汉,因此他们可以称之为汉族(人)之祖,属于晚期归汉各民族的分支之一。同期归汉的还有契丹、党项、奚、渤海等各民族。在元灭南宋之后,蒙元统治者将全国分为四种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这些汉人中便包括了女真、契丹、党项等多民族在内,他们是共同归汉的族群。
女真归汉之后,女真这个族群便在中国的历史中消亡了,却成为了汉族的一部分。虽然在一些地方还有完颜姓氏的存在,但是他们的民族成分也是汉族,不过在元代以前是女真人而已。既然女真已经归汉,既然属于了汉族,那么又何来一个民族之内的民族英雄之说,因为这已经是汉民族历史的一部分。可能有人会说,女真当时不是汉族,或曰外族。可是我们必须知道,中国的汉族史,包括了众多的各族成分或者是不明确的族群成分,如果这也外族,那也外族,汉族岂不是被分解得支离破碎了吗?当女真终究成了汉族之后,那么在我们这个时代,有何必要在汉族的历史中推举出一个民族英雄来呢?
在汉朝以前的各国之人,如春秋战国时代的七雄之国,这些人是汉人吗?他们的历史是汉族史吗?毫无疑问,我们是视为汉族史的,也不否认他们是汉族的成员,在中国人的意识里,不存在这样的疑问,因为他们归汉了。而五胡十六国的这些“胡人”,他们也先后的归汉了,其历史也应该是汉族历史的一部分。准确地说是汉族中期演变的历史,完成了演变,他们就是汉族(人)了。各族归汉的早晚并不影响他们后来的汉族(人)身份。
春秋战国,七雄争霸,我们说是中国的内战,也可以说他们并不属于后来的汉族,那么许多并未归汉的民族与汉族发生争战,可以说是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演变完成,既是中国的内战,也是汉族的内战,这样便于七雄争霸衔接上了,因为属于同样的性质。
在归汉的族群中,比较著名的有匈奴、鲜卑、突厥、氐族、契丹、女真、党项、渤海等等,可以说他们是汉族的组成部分。民国期间,虽然有民族的分类,但是并非十分的明确,“五族共和”是大的分类,但是详细的分类是在建国后完成的。如果不做这样的事情,模糊族群的概念,千百年的民族融合还可以继续进行下去,但是族群细分和明确之后,民族意识增强了,有了意识便会产生立场和感情,就会界线分明,使得融合的过程停止下来,本来有一些基本归汉的民族又返回到自己认定的民族,如壮族、满族等等。
在中国历史上漫长的归汉过程即汉族演变过程中,分为无族归汉与强族、次强足、弱族归汉。战国七雄及统一的秦朝皆为无族人群;而强族有匈奴、突厥、女真、契丹等,尤其是女真,甚至灭了一个庞大的北宋汉族政权,这种情况在强族中是极少见的。所以一般将其与汉族划出了很大的距离,尽管如此,却仍然是不容否认的归汉民族之一。而弱族就太多了,在宋代是奚与渤海,其实力可以说不值一提,忽略不计,但是它们仍然是归汉的族群。
人属什么民族是个认知与认定的问题,通过演变,认定为汉人,也可以认定为其他族人。女真归汉之后,他们的历史也只能是汉族的历史,从历史学术的角度可以称之为女真,但在认定上还应该视为晚期归汉的汉族,汉族的历史源远流长,就包括了女真的历史在内。
女真归汉,代表了女真族的消亡,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短短的一瞬间,也不可能再变回去,不可能在当今各族中再增加一个民族,可以说是回不去的。女真人的后裔可以赞美和怀念先祖,但仍然得承认自己现在的汉族身份。另外,女真人后裔的身份认定,除了在姓名上体现之外,已经不存在其他的认定标准了,有人说东北的满族是女真的后人,其实并非如此,不过是一个地方衍生的两个民族而已,历史上的女真不仅彻底消亡,而且归汉,如果东北那个地方确有不曾南迁的女真人,他们也不过是归于满洲(满族)的女真人,即归满女真,他们也就是满洲人了。
女真归汉可以有对本族的认知,可以认为自己的先祖是女真,因为大多数汉族都有这样的先祖,知道或不知道并不影响事实的存在。因为不知道自己先祖的历史,所以也常常有仇视和咒骂、诋毁自己先祖的事情发生,其中就包括了大量的归汉女真的后代,他们仇视金国和女真人,做了对不起先祖的事情。他们甚至还有“靖康耻”的情结,还有灭金的欲望,他们站在陆放翁和辛弃疾的立场,还有“饥餐胡虏肉,渴饮匈奴血”的豪情。不懂历史就不懂祖宗,才做出悲哀的事来。
可能有人会说,按照这个归汉的说法,现在许多外国人到中国来,他们也会归汉吗?这个问题由方家来说比较好。所谓的归汉是一个群体的行为,而非个人的行为,也是历史过程中的行为,现代民族定型之后,将不再演变,将永远地定格在20世纪。而外国人可以入中国籍,中国人可以入外国籍,但也是华人的一部分。
元朝的蒙古族和清朝的满族未曾归汉,他们的历史归于中华史,但凡在中华史内的民族不产生民族英雄,之外可算。在当前广泛宣传民族的情况下,应该通过教育分清楚广义与狭义民族的界限,也应该明确,在狭义民族中不产生民族英雄。族与民族不应该是个混淆的概念,科学的定义,族与民族是应该有区别的,非同属的。
在世界上基本只产生行为英雄和国家英雄,不用民族定英雄,如战斗英雄、救灾英雄、抗日英雄、中华英雄等。苏联有100多个民族,他们只产生苏联英雄,而没有民族英雄之说。如果将狭义的各民族列出英雄,再加上广义的中华民族英雄,如此的混淆,不是很乱套吗?尤其是在中国古代史中,中华民族并未形成,早中晚期的归汉过程在进行中,而各王朝史都属于中国史,各族群都属于中国人,有何必要再搞出个“民族英雄”来呢?
在中国古代,族的意识是非常模糊和不成形的,通常以“人”来代之。匈奴人就是匈奴或者匈奴个体的人,鲜卑人就是鲜卑或者个体的人。女真或者女真人,或者用其他的名词取代之,如胡虏、夷狄等等。所以蒙古人在元代定的是四类人,而非四类族。汉人、汉儿,是其中一类人的称谓。在这种情况下,你是英雄,就是汉人的英雄或者南宋的英雄,不从族中找英雄,定英雄。
过去的作法是错误的,即强调族群而忽略王朝,而且把王朝归于独立主权国家。在近现代国家定义明确之后,至少在学界仍然没有完成对国家定义的广泛认知,强调民族就是典型的例证。近现代国家的冲突,并非是民族的冲突,而是国家的冲突,国家是一个符号,而代表国家的是政府,政府也不能说是全体民族的代表。
我们不能说《辽史》是《契丹史》,不能说《金史》是《女真史》,因为代表历史的是王朝,用族群是不准确、不科学的。唐宋元明清都不是用族群来体现的,中国历史有族群史,但这个史是在王朝史中来体现,经常见到的情况是,王朝没了,族群也就没了。
现在可以认为,从广义的范围说,金与辽史都是汉史的一部分,他们归汉以后,能说不是汉史吗?甚至可以说,所有的归汉民族,都是汉史演变的一部分,是汉史延伸的一部分。另外,我们不会说八国联军是八族联军,不会说联合国是联合族,不会说保家卫国是保家卫族,不会说国庆节是族庆节,是一样的道理。在学术和技术的范围内可以使用族群的定义,但是在政治的范围内,“族”是应该慎重或尽量避免使用的。
“族”是一种身份的标志,自然的标志,种类的标志,甚至血缘的标志,但不是政治的标志。在强调族而忽略国的情况下,人成了族的一分子,即所谓的族人。而在国的认知之下,只有公民的存在,国家之下是公民,而非某一个族群。公民的身份人人平等,出现问题也是人对人的问题,公对私之间的问题,而非族对族的问题。人为地明确和细化族群的分类,增强族群的认知和意识,将会增加民族之间的矛盾,一旦出现族对族的矛盾,就容易升级民族的对抗,造成冲突与分裂扩大化,从而产生严重的后果。
历史证明,南宋抗金,并非抗女真族,金国是由各族组成的联合体,除女真之外,其中还有契丹、奚、渤海、汉等多个民族。尤其是以汉人为主的金国,冲突基本是在汉与汉之间进行。金国的利益包括了汉人的利益,并非某一个族的利益。我们抗日,并非是抗大和民族,而是抗军国主义和法西斯等政治国家。消灭法西斯即消灭政治集团,而不是哪一个民族或者政治集团代表的国家。抗日战争的胜利是对军国主义的胜利,不是对某族的胜利。在中国的胜利,也是反法西斯国家和力量的胜利。可知法西斯是政治内涵,而非民族内涵。把民族推上政治舞台,是一种不恰当的作法,也是对民族认识不清的错误作法。
近代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分裂通常与族群的意识有关,如苏联和南斯拉夫国家,几乎所有的分裂,都是族与族的分裂。比较准确的说法是“种族”一词,称之“种族冲突”、“种族矛盾”、“种族屠杀”、“种族歧视”等。在美国则以“裔”来区分,“非洲裔”、“亚洲裔”等等,这样不管你是什么族,都包括在这个“裔”之中了,人家不搞细分。我们说“一支枪”,并不说其中包括了钢、木、铬、塑料以及制作技术等等,对于“族”,不分也不行,分细也不好,因为有副作用。
我们经常见到国以族分,人以族分,派以族分,敌以族分,恨以族分,仇以族分,斗以族分,是常有的现象,也是纷争的根源。在人以族分的情况下,是非没有了,法律没有了,立场倾斜了,公正没有了,剩下的只有本族的利益,此时,这个国家将陷于灾难之中。
民族用于政治则污民族,我们不能说大和民族是法西斯民族,但可以说是法西斯国家,国家被政府所掌控,而政府又被人所掌控,说到底这些人也不是民族的代表。民族是技术用语和社会用语,政治行为则用政治集团来体现,在国与国的政治的舞台上,不应有民族的地位。
历史上一国之内的族与族之间的矛盾或冲突,可以用族群来体现,但也并不能说是民族的矛盾和冲突,在各族群组成的国家,这种冲突在非常落后及不健全的国家时有发生,也是强化、明确民族意识“派以族分”的后果。
作者简介:
岳东升 ,现年60岁,大学历史系,原驻地河南安阳。后在某报社任编辑,喜欢研究历史,对宋史有一定的研究,准备作为退休之后的消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