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斯东·巴什拉:火与敬重:普罗米修斯情结 | 西东合集

杜小真、顾嘉琛 译

  火和热在各种迥然不同的领域中提供了解释手段,因为对我们来说它们是一种引起无穷回忆、造成个人普遍而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经历的机会。火于是成为能解释一切的特殊现象。若一切缓慢变化着的东西能用生命来解释的话,那一切迅速变化的东西就可用火来解释。火是超生命的。火是内在的、普遍的,它活在我们的心中,活在天空中。它从物质的深处升起,像爱情一样自我奉献。它又回到物质中潜隐起来,像埋藏着的憎恨与复仇心。唯有它在一切现象中确实能够获得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善与恶。它把天堂照亮,它在地狱中燃烧。它既温柔又会折磨人。它能烹调又能造成毁灭性的灾难。它给乖乖地坐在炉边的孩子带来欢乐,它又惩罚玩弄火苗的不规矩的人。它是安乐、它是敬重。这是一位守护神,又是一位令人畏惧的神,它既好又坏。它能够自我否定:因此,它是一种普遍解释的原则。
  若无这种初步的价值,人们就不能懂得对于这种最明显的自相矛盾的断言所持的容忍态度,也不能懂得这种堆砌着高度赞美的形容词的热情。比如,十八世纪末的一位医生以怎样的温情和荒谬写下这样的话:
  
  我认为这火并不是一种猛烈的、翻腾的、刺激的、违背本性的热——这种热并不像煮食物那样冶炼习性——而是温和的、有节制的、散发着香脂味的火,这火带着近似于血液的某种湿度,像营养浆汁一样渗入异质的习性中,把它们分离,使它们变得缓和,把它们各部分的粗糙面和棱角磨平,最终使它们变得那样温和、清澈,以同我们的本性相称。(阿·洛瓦-德戎卡德《自然法则,适用于身体法则和人类全体的利益》,1788,第2卷,第144页)

  在这段文字中,没有一个论据、一个形容词具有客观意义。然而,这段话多么令人信服!我觉得它融合了医生的说服力和药物的渗透力。由于火是最有渗透力的药物,医生正是在赞扬它时才最有说服力。总之,当我重读这段话时——谁能解释这种无可辩驳的相似,谁就解释去吧——不能不回忆起那位戴着金表的善良而庄重的医生。在我还是孩童时,他来到我的床前,用巧妙的话语安慰我焦虑不安的母亲。这事发生在一个冬日的早晨,在我可怜的家中。炉火正旺,大人给我喝妥卢香脂液。我舔干净勺子。散发着香脂味的热气和芳香热气的药物的时代今又何在?

  我生病时,父亲在我房里生起火。他小心翼翼地架上劈柴,在壁炉柴架中撒上一把刨花。要是点不着,那可是出奇的笨。我想象不出谁干这活能与我父亲相比,他从来不让别人生火。确实,十八岁以前,我从不曾生过火。只是在我独自生活时,才开始照管壁炉。但是,我从父亲那里学到的拨火的艺术一直是我引以为荣的事。我想,我宁可旷一节哲学课也不愿错过早晨起来生火。正因如此,我怀着何等亲切的感情阅读一位受人尊敬的科研学者写下的这些话,这些话于我几乎就是我个人回忆的篇章:

  我在别人家或别人在我家时,我常常这样自娱:炉中火乏了下去,必须冒着浓烟、徒劳地、灵巧地久久拨弄它,最后还要用小劈柴、木炭,这些东西总能及时找到。当别人把烧焦的劈柴翻弄一番之后,我常常操起了火夹,这是件意味着耐心、大胆和幸福的事情。我使炉火不灭以施展法术,这就像江湖医生——医学院把一个无可救药的病人推给了让他;然后,我只不过拨弄几根未燃尽的柴火,旁人往往没察觉到我动了什么。我闲呆着并不动手,别人注视着我,像是要我动手,可是火苗上来了,燃着了木柴,于是人们说我往火里扔了锯末什么的,最后总是承认我使气流畅通。别人并不想知道完全的、弥散的、辐射型的热,火的界域,热传递的速度,发热的类别。(杜卡拉《论完全的火》,第307页)

  杜卡拉继续发挥他的家务才干和雄心勃勃的理论知识,他把火的蔓延描写为按“发热类别”或几何形扩展。尽管这种数学方式并不合适,杜卡拉的“客观的”思想的首要原则是十分清楚的,并且这种思想的精神分析是直截了当的:用柴火燃着柴火,炉火就温暖家庭。

  也许人们在此能够把握住为了对客观知识进行精神分析我们所建议要遵循的那种方式的范例。这就是在经验和科学知识的基础本身找到无意识价值的行为。因此,我们应当指出这种相互的光芒,它不停地从客观的和社会的知识射向主观的和个人的知识,反之亦然。应当在科学实验中指出孩童试验的痕迹。这样,我们将有根据地谈论科学精神的某种无意识,谈论某些事实的相异性质。这样,我们将在对特殊现象的研究中看到在各种不同领域所形成的信念的会聚。
  因此,人们也许并没有充分注意到火与其说是一种自然存在,不如说是一种社会存在。要弄清这种观点的依据,无须发挥火在原始社会所起作用的论点,也无须强调保持火不灭的技术困难,而只要对文明精神的结构和教育进行研究就足以作出积极的心理分析。事实上,对于火的尊重是一种受教诲后的尊重,而不是天生的尊重。我们把手指从蜡烛的火焰上缩回来的那种反应在我们的认识中不起任何有意识的作用。我们甚至会感到惊讶,人们在心理学初级读物中如此重视这种反应,在这些书中,它被当作对某种反思的反应,对于最粗暴的感觉的认识的不间断的介入。实际上,社会的禁止是首要的。自然的经验不过是次要的。目的在于提供未预料到的物证,因此也是过于晦涩的以至不能建立起客观地认识。烧伤,也就是自然的抑制,在证实社会禁止的同时,在孩童心目中只是赋予父母的智慧以更大的价值。因此,在孩童有关火的认识的基础上,有一种自然的和社会的干扰,而社会在这种干扰中几乎总是首要。如果对针刺与火熨进行比较,人们也许会更好地理解这一点。这二者都会引起某些反应。为什么针尖不会像火那样成为受到尊重与惧怕的事物呢?这正是因为社会对针尖的禁止元不能同对火的禁止相比。
  尊重火焰的真正基础是:倘若孩童把手伸向火,父亲就会用尺子打他的手指。火打人,而无需烫人。不管火是火焰还是灼热,不管是油灯的火还是炉灶的火,父母始终是警惕着的。因此,火从一开始起就是一种被普遍禁止的事物,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社会的禁止是我们对于火的最早的普遍认识。人对火的最初认识是不要碰它。随着孩子长大成人,禁止也精神化:打手心由训斥代替;训斥又由火灾危险的故事所代替,由天火的传说所代替。这样,自然现象很快地被纳入社会的、复杂的和模糊的认识中去,在这些认识中并无什么天真的成分。
  于是,由于抑制首先是社会的禁止,个人对火的认识问题是一个巧妙的不服从的问题。当父亲不在身边时孩子想学他父亲的样,像个小普罗米修斯那样偷火柴。他奔向田野,在洼地同他的小伙伴一起建起了逃学的家园。城里的孩子很少见过这种在三块砖中燃着的火,也不曾尝过油炸黑刺李和烤在火上的滑腻的蜗牛。城里孩子不懂得这种普罗米修斯情结,而我经常感觉到这种情结。只有这情结能使我们懂得本身十分贫乏的火之父的传说为什么受到关注。此外,不可匆匆地把普罗米修斯情结和经典的精神分析的俄狄浦斯情结混为一谈。当然,在关于火的遐想中性的成分尤为强烈,我们下面还将对此进行阐述。然而,也许最好还是以不同的方式指明无意识信念的各种各样的细微差别,尽管随之会看到各种情节是那样相似。对我们提供的客观认识进行精神分析的好处之一,似乎就是对一个比原始的本能在其中展开的领域更浅近的领域进行审核。因为这个领域是中间的领域,它对清晰的思想、对科学的思想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知道和创造是人们能在自身加以标志的某些需要,而无需将它们同力的意志必然地联系起来。在人的身上有一种真正的知识性的意志。当人们将理解的需要绝对依附于实用原则时——这正如实用主义和柏格森主义所作的那样,人们便低估了理解的需要。因此,我们建议把所有一切促使我们同父辈懂得一样多、比父辈懂得更多、同我们师长懂得一样多、比我们师长懂得更多的倾向都归在普罗米修斯情结名下。然而,正是在支配对象的过程中,在完善我们的客观认识的过程中,我们才有希望使自己更明确地达到我们曾称羡的父辈与师长的知识水平。由更强烈的本能建立起的优势必然吸引着数量更多的人,但应当由心理学家进行分析的精神则会更少。如果纯知识性是例外,它仍然标志着人类特有的演进。普罗米修斯情结是精神生活的俄狄浦斯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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