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法院公布一判决书。张某在京东网...
近日,南京法院公布一判决书。张某在京东网购了2部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后,在评论区发表了两条差评。被小米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至法院,索要赔偿10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小米公司3万元,并登报赔礼道歉。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购早以成为许多人的主要购物方式之一。足不出户可以买到自己想买的几乎所有商品,小到牙刷牙膏,大到电视冰箱,甚至汽车,房子,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方便。
而网购时,遇到质量等问题,也实属正常。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即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张某所购买的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小米公司进行修理、更换、退货。气愤之时,在讨论区写“用了一个礼拜了,死机了七八次,玩手机发烫起码 50℃,充电速度虽然很快,但是耗费的电量也很快,两个小时就没有电了”。
“手机质感一般般,续航不太好,用了一个礼拜了,发烫严重,很卡顿,拍照不清楚,充电慢,手机不防水”,进行客观公正差评,都属于正常行为。
但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张某11日购买的手机,16日收到的快递,而发表的两条评论是17日,也就是说张某并没有用了一个礼拜。其中一部手机张某在未拆封的情况下,转手卖给了他人。
法院认为张某存在恶意差评,并引发大量转发,侵犯了小米公司的名誉权,判令张某赔偿小米公司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万元(小米起诉的赔偿金额高达100万元),并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删除京东平台评论区2条恶意差评,并在法制日报上公开道歉。
之前,听说过买家因网购差评被跨省追打的。现有买家因恶意差评被卖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买家进行正常的差评,是一种维权行为,我们坚决支持。买家如果恶意差评,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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