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大院历史沿革,是否应该还园于民?

省府大院是否应该还园于民?与周边保护的民居,芙蓉街,王府池子,后宰门巷,鞭指巷,百花洲,文庙等浑然一体,打造泉城景观,力促申遗成功?

省政府大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机关驻地, 坐落在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占地面积9.07公顷,呈不规则的长方形,有东区、西区两条建筑中轴线。根据史料上的相关记载,目前的省政府大院是明清时期的济南贡院和布政使司署合并后的一部分,东区为明清时期的济南贡院旧址,是山东举行省级科举考试的地方,至今有600余年的历史;西区为高级官署所在地,有据可考的历史近千年。

一、东区历史沿革

济南贡院,又称“贡士院”,建于明朝洪武初年,明成化十九年(1483年)重修。大门朝南,为三开间,正中悬“贡士院”匾额,门外东西各建辕门一座。门内建“明经取士” “为国求贤”两座牌坊,二门内又建平列的门楼4座。过门楼为至公堂,管理科考事务的官员在这里办公。至公堂的北面是高大宏伟的明远楼,登楼可俯视全院。楼后是聚奎堂,考官们在这里评阅试卷,决定录取人选。在楼堂的东西两侧,是大片排列整齐的应试号舍。号舍分若干东西小巷, 每巷编一个总号,每个总号内有60到100间小屋。济南贡院存在的数百年间,经多次重修扩建,号舍数量不断增加。清雍正十年(1732年) ,号舍增至1万间,光绪年间达到1.45万间。为增建号舍,贡院向北开拓大明湖湖地,面积不断扩大,直达大明湖南岸。从1948年的济南市市区地图可以看出,贡院东墙根紧贴“贡院墙根街”,而“贡院后街”则开在了大明湖南岸上,有半条街与大明湖湖水相伴,足见当时济南贡院的规模。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朝廷下令停止科举考试,兴办学校,贡院的功能同时被废止。于是拆除了号舍、明远楼和至公堂,至公堂以南改建提学司署,监临院以北改建济南府中学堂(山东省立一中的前身),又于提学司署以东建模范小学堂。贡院东新号遗址则改建为山东省图书馆,建筑样式仿照宁波“天一阁”藏书楼,成为当时全国最早的省级图书馆之一。在西新号遗址建山东咨议局,1911年改为北洋军阀山东省议会住地, 辛亥革命时期成为民主革命派活动的重要场所,1912年9月孙中山先生曾在这里作过关于三民主义和建国大纲的演讲。后为国民党山东省党部所在地。咨议局的主体建筑是一幢下方上圆、环周叠出、错落有致、造型精巧的圆形结构建筑,因外形酷似鸟笼,俗称“鸟笼子”。后因年久失修,于1975年拆除,改建为机关宿舍,即现在省政府北门正对的“八座楼”宿舍区。辛亥革命后,提学司署改为教育司、教育厅驻地,后为民政厅驻地。抗日战争时期,沦为伪鲁北道(后改济南道)公署。伪道公署以北至今大明湖路以南部分,划入伪省政府,改变了大院东区和西区的界线。

二、西区历史沿革

作为官署驻地,省政府大院西区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北宋年间。北宋的齐州知州衙门、济南府知府衙门,是最早兴建的官署。当时知州官署的建筑规模不大,集中在大院西区南半部,书称“仁风亭”,北半部称为“后园”,也有部分建筑。

元代,今山东地域隶属中书省,这里是“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驻地。肃政廉访司,简称“宪司”,其官署衙门俗称“宪衙”,门前的南北大街称“宪衙街”。肃政廉访司,是朝廷在今山东地域设立的两大最高机构之一,主管司法。官署的规模扩大了,大院西区北半部的后园也被纳入其中。明代,设山东承宣布政使司,为省级最高行政机关。明洪武九年(1376年),山东布政司由青州迁到这里,济南遂成为山东省会。明天顺四年(1460年),重修布政司署,内部设施趋于完善。清乾隆《历城县志》对当时的建筑布局有记述,中为正堂,高40尺,前有砖砌的月台,石栏环抱。正堂的南面建有三座门,左右两侧是配房。正堂的北面建有官吏休息、 居住的房舍。整个布政司署有房340间。后来,虽遭火灾而重建,但规制基本没变。现省政府大院的南大门,即为原布政司大门,是大院唯一保存下来的明末建筑,红柱青砖,古朴庄重。清沿明制,布政司俗称“藩司”,负责全省的财赋、民政、人事等,降为巡抚院署下的职能部门,官署驻地依旧,规模也没有大的变化。辛亥革命后,这里成为巡按使公署,不久改为省长公署。1928年,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在泰安成立,次年进驻济南珍珠泉大院,这里改为省民政厅驻地。抗战初期,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撤出济南时,打着“焦土抗战”的旗号,放火烧了珍珠泉大院。济南沦陷后,省级伪政权机关“山东省公署”“山东省政府”驻在这里。1940年,伪省长唐仰杜在东区北侧建高台房子,整修周围的平房,作为办公用房,与西区的办公用房连成一片。1945年日本投降,这里被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接收,省政府主席王耀武在高台房子办公。高台房子以东为建设厅,建设厅以南为财政厅,原贡院南部仍为教育厅驻地。

1948年济南解放, 大院东区和西区均由济南市军管会接收。1949年3月,共产党领导下的山东省人民政府由青州迁至大院。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一度改为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1979年12月,第五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在大院成立,之后历届政府都在这里办公,省政府大院一直是山东省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地。解放后,大院门前的布政司大街更名为“省府前街”,东西走向的布政司小街一分为二,更名为“省府东街”和“省府西街”。省府东街东接芙蓉街,省府西街西接鞭指巷。“贡院后街”因划入大明湖公园而消失了,但从历史记载看,应紧靠大明湖南岸。由此可以确认,东区和西区最初的范围,东邻贡院墙根街,西至鞭指巷,南起省府东、西街,北到大明湖南岸。1965年修建大明湖路时,把原贡院的北部,包括今大明湖“遐园”、省图书馆、省政府机关“八座楼”宿舍等地隔到了路北,并将机关北门开在了大明湖路上,基本形成了现在大院的格局。(转自山东便民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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