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籍晋剧艺术家何小菊被推荐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何小菊出生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幼年时考入了商都县晋剧团培训班,1984年被原乌兰察布盟晋剧团选中,成为该团的主要演员,主演了古装戏《算粮·登殿》《六月雪》《红龙仙子》等,塑造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戏曲人物形象,让乌兰察布市、山西雁北、原平、忻州一带的晋剧迷们都认识了她。

1991年调到呼和浩特市晋剧团,先后领衔主演了《春江月》《花中君子》《卖妙郎》《打金枝》《算粮·登殿》《泪洒相思地》和蒙古族历史晋剧《满都海》等几十出传统和新编剧目。由于成功塑造了舞台艺术上多个不同类型的形象,被人们誉为“草原晋剧之花”。1991年她在自治区青年戏曲演员演唱比赛中获得一等奖,1994年被评为国家二级演员,2002年被评为国家一级演员,两次刷新了全区最年轻国家二级、一级演员的纪录。

何小菊较为全面掌握晋剧青衣的表演技能、技巧,舞台形象清新,在晋剧音乐中融入蒙古音乐元素,丰富了晋剧声腔创作,塑造了一系列年轻女性形象,有草原晋剧开拓之功。多年活跃在舞台上,其艺术成就为业界和观众广泛认可,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和影响力。传承脉络清晰,传承意愿强烈。经过评审组评审,该申报人何小菊符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标准,同意推荐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