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移民新身份: 在英工作但不住英国, 竟也能获得保障

承接昨日(8月26日)丽莎在文章中的讨论,今天的文章我们要再来延伸说明一个其实越来越常见但比较容易被忽略的身份-Frontier Worker(这边我们把它翻译成“过境工作者”)。

所谓的“Frontier Worker”(过境工作者),指的是在英国(或来到英国)工作,但是主要居住地不在英国的当事人;这种情况尤其在近几年越来越常见,不少来自欧盟的人,或许是考量到居住成本的因素,也或许是有其他家人或私人因素,再加上欧盟各国之间可能交通/通勤上越趋快速和方便的关系,当事人即便在英国工作(或非常频繁地来往于英国工作),也可能选择居住在欧盟国家,而不搬过来英国居住。

对于“Frontier Worker”的定义,不限于当事人是受雇或自雇身份。也就是说,基本只要当事人的工作/事业是在英国,但是当事人会每周甚至每天来往于英国和另一国家之间(这边主要指的是欧盟国家),当事人主要居住地是在该国而不是英国,那么就算是个“Frontier Worker”。

目前这些“Frontier Worker”,直到脱欧过渡期结束(也就是2020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如同以往那样每日或每周来往于英国和欧盟国之间,自然不成问题-但若是脱欧过渡期结束了,欧盟公民的Free movement(自由移动权)终止之后呢?

对此,英国移民局今天(8月27日)对于这方面发布了最新更新,这一更新基本确认了英国政府之后将继续保障这些“Frontier Worker”继续来往于英国和欧盟居住国之间的权利。

事实上,移民局今天的更新并没有对于这些“Frontier Worker”应该做什么提前准备或申请有很详细的说明。

不过在针对EU Settlement Scheme(欧盟定居计划)的相关文件上,移民局有很准确地指出,“Frontier Worker”是不必像其他欧盟人员那样,必须事先申请EU Settlement Scheme下的Settled Status(定居身份)或Pre-settled Status(尚未定居身份)来保障自身权益的。

再加上今天移民局的相关更新,指出符合以下情况的当事人,也同样可以享有“Frontier Worker”的相关权益:

-当事人过去以来是“Frontier Worker”,即便目前已经暂时不再继续工作,且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项理由,那么当事人还是可以继续符合/保有“Frontier Worker”身份:

*当事人因疾病或意外,暂时无法工作;

*当事人原本在英国工作,但该工作因目前情况非自愿停止了(例如当事人非自愿性失业),并且当事人目前正在英国找新工作中;

*当事人正处于非自愿失业当中,并利用这段时间进行职业培训;

*当事人目前没有工作(不论自愿或非自愿)但正在进行职业培训,且该培训是和当事人过去的工作内容相关;

*当事人因为怀孕或生孩子,暂时无法工作;

*当事人目前处于陪产假或产假当中,但之后会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或者找新的工作(如果说原来的工作没有了的话)。

移民局的文件指出,这些符合“Frontier Worker”情况的当事人,将需要申请相关的“Frontier Worker”文件,之后才能继续自由进出英国。

这基本代表,移民局会给予这些当事人一个单独的申请途径/身份,确保这些人脱欧后还能够继续自由进出英国,保障他们的权益不会因脱欧而受损。

目前,移民局并没有对于“Frontier Worker”如何申请相应的文件或身份给予更多着墨;不过丽莎对此将会紧密关注,一旦有进一步细节便会通过旗下平台和网站告诉大家。

我们建议,在等待移民局进一步公布更多细节的期间,当事人应该利用这段时间开始准备有关证明自己是“Frontier Worker”的证据,这样一旦移民局开始接受申请了,当事人就能以最快速度递交申请。

由于距离脱欧过渡期结束没有剩很久的时间,相信移民局进一步公布相关细节也不会太久了。

→ 那么Frontier Worker的家人怎么办呢?

对于这一点,移民局已经在公布的指导文件中指出,对于“Frontier Worker”的“家人”,如果符合以下全部情况,那么不论“Frontier Worker”本身是否居住在英国,该“家人”都可以申请EU Settlement Scheme,来保障自己可以在脱欧过渡期结束后,继续待在英国:

-该“家人”在2020年12月31日当天或之前搬到英国居住;

-该“家人”的“Frontier Worker”家属,是在2020年12月31日当天或之前开始在英国工作的,并且往后也会持续在英国工作;

-该“家人”和“Frontier Worker”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必须开始于2020年12月31日当天或之前。

→ 申请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1. 能够证明欧盟籍的“Frontier Worker”是在2020年12月31日当天或之前成为Frontier Worker,并且未来还会持续是Frontier Worker的相关证据,可以是以下(但不限于):

-雇主信;

-雇佣合同;

-交税纪录,例如工资单;

-自雇的话提供支付薪水给当事人自己,以及向他人支付相关费用等纪录。

2. 欧盟籍的“Frontier Worker”在过去6个月当中,曾经为了工作来到英国的纪录,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机票、火车票等旅行时的票券;

-银行纪录,证明有在英国消费(买票)等纪录;

-雇主信。

*对于更多有关“Frontier Worker”和其家人申请方面如果还有更多疑问,都可以进一步留言和丽莎聊聊。

→ 除了欧盟移民和家属,国际留学生方面也有好消息

英国研究和创新部门(UK Research and Innovation,简称UKRI)最新宣布,自2021-2022学年开始,将对于来到英国攻读研究型学位的国际留学生,开放UKRI资助的奖学金申请;这类申请基本针对的是博士或者部份研究型硕士课程。

要知道,这类申请原来是不针对国际留学生开放的;但现在或许是在脱欧和新冠疫情的双重压力下,UKRI确认了该奖助学金也将对国际留学生开放。

这表示,届时获得UKRI资助奖学金的留学生,将可以获得学费在英生活的补助(虽然说,该补助针对的是英国本地的学费;也就是说国际生的学费差额,仍需要由留学生自己承担,或者留学生自己再去申请其他奖学金来补上国际生学费差额)。

不过总的来说,这仍然是一项令人振奋的消息。这代表,英国政府对于国际留学生越来越看重,各项政策上越来越倾向吸引留学生来到英国,并且给予留学生更多的便利和发展前景。

根据UKRI的发布,上述奖学金计划,将从2021年8月份起正式生效(具体细节方面会今年稍后公布;丽莎对此会再持续关注,一旦有更新消息都会通过旗下平台来告诉大家)。

→ 除去上述福利,国际博士留学生还将享有什么政策好处

1. 新计分移民制度的学生签证路径(Student Route)下,研究生(Postgraduate)层级(包含或以上)的课程,不再限制“可持有”学生签证的时间上限/总时长:换句话说,国际留学生(尤其就读至博士层级课程的)将更容易通过10年合法居留的途径申请英国永居身份。

2. 2021年夏季即将推出的毕业生签证路径(Graduate Route),将允许英国毕业的博士毕业生(PhD)拿到3年效期签证(也就是相等于拿到了3年的PSW签证):这对于其他非博士学位毕业生来说(也就是持有英国学士或硕士学位的当事人),可拿到的PSW签证效期则为较短的两年。

→ 不过,即便非“博士”,国际留学生即将皆能享有的好处还有以下:

-在学生签证方面,增加国际留学生在课程开始前可以提早申请学生签证来到英国的时间,从目前的课程开始前3个月,增长至6个月

-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签证持有人,可以自由在英国境内转成其他任何一种签证或身份,不再需要回国去做境外申请(这自然包含那些原本“不能”境内转签的情况);

加速/简化学生签证申请流程,例如:针对特定国籍的留学生(被认定为“低风险”国家的),以及包括来自欧盟国家的留学生,将可以降低对于申请人的文件要求(不过目前详细名单尚未公布);

-毕业生签证路径(Graduate Route)在2021年夏季推出时,当下只要符合该签证条件的国际留学生即可申请(也就是不必非得当时入学,而是当下毕业的毕业生也可立即适用);

-“毕业生签证路径”将不要求申请人必须通过英语考试,也不要求财力证明(Maintenance Requirement)

-同时,“毕业生签证路径”将允许当事人在英国自由工作和生活,不限制工作种类和层级。

今天丽莎主要针对以上英国移民最新变化作出整理。如果针对文章内容,或者英国移民和签证申请方面,不论是现有或未来的制度上,有任何问题或者想知道如何提前做准备的,都欢迎进一步联系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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