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计划! 英政府要强制房东提供3年以上长期租约!
英国住房,社区和地方政府部今天公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租客权益的新提案,内容指出未来租客们可以要求房东必须提供至少为期3年(或以上)的住房租约,
用以保障租客们可以安心地长期租住在一个地方,甚至是说扎根下来,把这个房子当作自己真正的家,
而不必担心自己的租约在半年或一年到期后,房东们只要给出短期通知就能要求自己搬走。
根据提案内容,这个“3年租约”将纳入6个月的中断条款(break clause),以防租客或房东任一方在这3年或更长的租期内,因为各自的需求不同而需要提早结束租约。
同时,“3年租约”也允许房东在租期内,每年随着利率的上涨,适当地上调租金。
另外由于学生租客的特殊性,他们不见得是需要在一个地方长住下来,因此可以豁免房东们不需要针对学生租客来提供这种“3年租约”。
据官方数据统计,目前每10份租屋合同中,就有8份是属于租期只有6至12个月的“短期”租约,尽管这其中有许多租客,事实上在一个地方一住就达到4年的时间。
保守党政府认为,目前存在的这种模式会让许多租客都没有保障。
比如说租客们可能会担心,万一自己跟房东反映了房屋内的质量问题,像是哪边需要维修或改善、希望可以提高居住品质,
会被房东认为自己“事多”而导致未来不想要把房子继续租给自己,结果使得许多租客为了避免麻烦,反而不敢去跟房东提要求。
负责公布这项新提案的住房,社区和地方政府大臣布罗肯希尔(James Brokenshire)表示:
“租客们被迫因为租约而使得他们必须在短时间内改变现有的生活,或者替孩子找新学校,都是极为不公平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推出这种'更长期’的租约,这对于房东和租客都是有利的。”
然而,虽然保守党政府看起来很满意这项新提案,但是许多人在得知这项消息后,其实都觉得这是个然并卵的政策。
《每日电讯报》稍早前就写了一篇报道指出,并不是所有租客都需要这种长期租约,有些人就觉得短期租约比较适合自己。
如果未来大家都是签订至少得有3年的租约,那么租屋市场就会变得更加紧张,可供租住的房源就会变得更少,反而可能拉抬了租金,这对租客来说反而是更负面的影响。
而且,如果强迫房东们必须选择长期租约,也会使许多房东(尤其是小房东)干脆就退出租屋市场,更加增大了供需失衡的比例。
工党的影子住房大臣希利(John Healey)则说,政府目前最应该要做的是“限制”租金的收取上限,否则这个“3年租约”的推出根本就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只要房东一直把租金上调,就会使得租客因为不堪负荷而自己选择搬走,那么所谓的长期租约,其实也就是变相不存在的。
→ 目前的租约形式?
一般来说,目前在私人住房租赁上,房东或中介通常会提供租客具有固定时长的“短期保证租房协议”(Assured Shorthold Tenancy)。
这类租约通常是提供6个月至一年或两年的租期。并且,这种租约的租期是属于“固定租期”(fixed term)。
也就是说,租客不可以在这段“固定租期”结束前,提早终止租约,否则房东可以要求租客支付剩下时期的租金。
只不过,如果双方当时签订的时候,租约上有列出“中断条款”(break clause),那么租客是可以依照租约上的规定来提早结束租约的。
所谓的“中断条款”,指的就是房东和租客双方,都能在固定租期(fixed term)内,满足了中断条款(break clause)所列出的时间长短后,按照租约的规定以书面通知对方来中断租约。
举例来说:
小莎和房东签了一年租约(Assured Shorthold Tenancy),里头加上了6个月的中断条款(break clause)。
那么,只要小莎有在这里住满6个月的时间,即便她没有住满一年,她都可以依照租约内的规定,提早告知房东自己想要搬走(通常是提前一至两个月的时间),而且房东不能无理拒绝她。
另外还有一点要指出的是,一般在Assured Shorthold Tenancy的固定租期(fixed term)内,房东不能随意调高房租费用,除非是事先获得了租客的同意;
或者是说租约内有纳入了租金调整条款(rent review),说明租金会在什么时间点调整以及调整的公式、幅度,也会写上房东如果要调整租金,需要提早多久的时间告知租客。房东不能无理地随意调涨租金。
→ 转租(Assign)或分租(Sublet)条款?
这类条款指的是原租客想要在租期内提早搬走,而租约里又没有中断条款,那么原租客在找到其他人来顶替自己的租约的情况下,也可以提早搬走。
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必须提前(按租约上的规定)通知房东,告诉房东自己想要什么时候搬走,以及找到承租者想要承担自己剩下的租期。
房东一般是不可以不合理地拒绝转租的许可。
但假如,租约中既没有中断条款,也没有转租或者分租条款,那么租客如果是想要在租约的“固定时期(fixed term)”内提前离开,就必须获得房东的同意。
只有在房东允许租客离开的情况下,租客才可以离开,否则就是违反合同。房东有权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
在询问房东的意愿时,租客最好是以书写的方式,像是书信或者电邮,才能留下确切的证据,避免之后的误解或纠纷。
→ 租约到期以后?
一般来说,如果租约到期后,租客没有搬离房屋的话(也就是还继续住在里面),原本的固定租期(fixed term)就会自动变成“周期性租期”(periodic tenancy)。
周期性租期(periodic tenancy)可以是无期限的。
根据租约各自的规定,周期性租期的“周期”可以是以“周”,或者是以“月”来计算。
变成周期性租期后,如果租客之后想要搬走的话,仍须按照租约上的规定,提前告知房东(比如说,租约会写明需要提前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的时间告知),房东同样也不能无理拒绝租客的终止要求。
→ 如果是租约刚到期的那天(也就是租约的最后一天)想要搬走呢?
一般来说,租约上同样会写明,租客是否需要提前告知房东。通常需要提前告知的情形包含以下:
1. 租约上有写说:如果租客打算在租约到期当天离开,需要提前告知房东
2. 在固定租期(fixed term)结束后,这份租约会自动以周期性租期(periodic tenancy)持续下去
需要注意的是:
租客需要提前多少时间告知,也是要依照租约上的规定(例如说需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
如果租约中没有特别指出来说需要提前告知的话,那么租客不需要提前告知也能在固定租期(fixed term)租约的最后一天搬走(也就是租约到期当天)。
另外,如果租客是在租约到期之后,仍然想继续长住下来的,也可以选择再跟房东重新签订一份固定租期(fixed term)的租约。
这个时候房东有可能会想要调涨房租,租客跟房东可以商量一个彼此都满意的价钱,然后在未来的固定租期(fixed term)内都继续维持这个价钱。对于租客来说也是一种保障。
最后,今天刚公布的新提案,从今天开始至8月26日将进入谘商期。
如果莎粉们认为新提案有什么不妥的地方,都可以直接通过政府的线上系统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https://www.surveymonkey.co.uk/r/9ZG8ZRZ。
莎粉们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或者有任何想法想要告诉我们,也可以直接在《丽莎知道》留言,丽莎律师行会尽力给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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