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县名志】盖县名来源
盖县
盖县位于辽东半岛西北部。东与岫岩、庄河两县相连,南与新金、复县接壤,北依营口市和营口县,西濒辽东湾。面积三千一百一十八平方公里。人ロ八十ニ万九千八百六十三人,多为汉族,还有满、回、朝鲜、蒙古、壮等民族。划为ニ个镇,三十ニ个农村人民公社,五个国营农场,分辖五百二十个生产大队。县人民政府驻盖州镇,距省会沈阳一百八十三公里。盖县东部群山连亘,西部紧濒渤海。境内有碧流河、大清河、熊岳河流过。长大铁路、哈大公路贯穿南北。除产高粱、玉米、水稻等农作物外,还产苹果、柞蚕茧、棉花、鱼虾等。熊岳苹果远近闻名。海岸线长达六十余公里。
盖县原名盖平县,为清康熙三年(一六六四年)改明代盖州卫而设。据史料记载,盖县境,汉时设平郭县。金、元、明代设盖州。“盖平”之名,是取“盖州”、“平郭”两个历史地名的首字而得。一九六五年经国务院决定,改名盖县。战国时期,燕国开拓辽河流域,盖县属辽东郡。秦统一六国后仍属辽东郡。西汉、魏晋时期,于盖县北设文县(今营口县的汤池),南设平郭县(今熊岳城),统归辽东郡管辖。东晋十六国时期的前燕、前秦、后燕,属平州的平郭县。公元四〇七年北燕建立后,盖县一度被高句丽割据,并筑建安城(今青石岭的高丽城),置建安县。唐高宗总章元年(公元六六八年)于建安城设置建安州都督府。辽于建安城置辰州,故盖县有古辰州之称。金代改辰州为盖州。元代置盖州路,治所仍设在建安城。元世祖至元六年(一二六九年)把熊岳、汤池二县并入建安县。元世祖至元八年(一二七一年)建安县并入盖州。明洪武四年(一三七一年)废元代州为卫,改盖州为盖州卫。翌年改筑新城(今盖县县城)。清康熙三年(一六六四年)置盖平县,隶属奉天府。一九一二年中华民国成立,盖县继称盖平县,属奉天省。
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后,日侵占期间,仍属奉天省盖平县。一九四五年“九・三”胜利后,成立盖平县人民政府,属辽南行政公署管辖。一九四六年六月,辽南行署曾于万福庄增设万福县。一九四六年冬至一九四七年春,盖县一度为国民党所占领。一九四七年六月人民解放军收复盖县。一九四八年十月撤销万复县并入盖县,属辽东省管辖。一九五四年辽东、辽西两省合并为辽宁省,盖县属辽宁省。现为营口市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