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难出大师之因
关敏提要:逻辑是人类唯一正确的思维方法,辩证法是黑格尔错误的思维方法。没有正确的思维方法,当然不可能出大师。
一,辩证法的“规律”不是真理
华人相信矛盾是可以统一的,无法理解无坚不摧的矛与坚不可破的盾是无法并存的。原来是在成长过程中,没有经过逻辑训练。他们在学校学习黑格尔的辩证法时,却完全未想到辩证法压根儿就不是逻辑,而是忽悠术。邓晓芒说:“所谓的两种矛盾(指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是没办法区分的,它其实就是一个矛盾,就是逻辑矛盾,既是形式的逻辑矛盾,也是辩证法的矛盾。”既然只有亚里士多德所否定的“逻辑矛盾”,这就说明黑格尔派哲学家们发明的“辩证矛盾”是不存在,辩证法是在忽悠人。
一物要么是“A”,要么是“非A”;绝不可能“A且非A”并存,这是亚里士多德以来就有的本质论证。黑格尔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总有矛盾的两个方面,实际上很多事物没有矛盾的两个方面。辩证粉说:“光既是波又不是波(是粒子),证明了逻辑的不矛盾律是错的。”经过科学家几百年的研究,光在传播时表现出波动性,在辐射和与其他粒子相互作用时表现出粒子性。在同一条件下,光或表现其粒子性,或表现其波动性,不能同时表现出两个特性来。既然光不能同时表现出“波、粒”两个特性来,就没有违反逻辑的同一律和不矛盾律!所以,辩证法的矛盾律不成立。
人类的思维形式为“是A还是非A”的不相容的选言判断;而不是辩证法的“既是A又是非A”的自相矛盾的判断。譬如:某某当领导是好还是不好?必须有个明确的说法,因为人的选择只有一个。“正”、“反”、“合”的辩证方法不能解决实际的问题。最糟的是,辩证法鼓吹亦真亦假,正也对,反也对,合更对。这样的论证于事无补,只是浪费宝贵的时间在害人害己。当地铁列车停站的时候,列车是按照形式逻辑在运行,它广播说:“站在车门口的人要么下车,要么往里走,请给上下车的乘客让路……”这是不相容的选言推理。若站在车门口的人是个辩粉,信仰黑格尔的“某物既在这里又不这里”,他喊出:“我既要站在门口又不要站在门口”,那么,辩证法让此人站在哪里?
即使辩证法描述自己的理论时,是非常明确的。如:“唯物辩证法是真理而不是谬误。”辩证法在描述自己理论时是非常明确的,却鼓吹看问题的方法是“既A又非A”的“亦真亦假”的含糊法。既然辩证思维认为“事物可以在同一时间里'亦真亦假’”;那么辩证法也是“亦真亦假”的!辩证法既真又假,就是自抽耳光,还有什么真理可言?既然辩证思维认为“事物可以在同一时间里'亦真亦假’”;那么“对立统一律、质量互变律和否定之否定律”也是“亦真亦假”的!这三大规律既真又假,还能叫规律吗?
黑海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一定条件下,坏事与好事并非不可转化,这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可变。这就是辩证逻辑。”
原来,辩证法就是“坏事可以转化为好事”,如同“死了”可以说成“升天成仙”等等一个论调。在这种相互转化的论调里,事物的性质模糊了,概念因此而含糊起来,人也就成了无法把握行动方向的无头苍蝇。事实上:“失马“就是“失马”;灾难就是灾难!在任何情况下,其灾难的性质是不变的!辩证思维法是自找麻烦,“矛盾”是主观的规定,不是现实中的矛盾。什么“居安思危”、忧患意识,这都是假想的。为了“防患于未燃”;比如皇帝害怕臣子勾引自己的妃子,就发明了“宦官”制度;男人不喜欢“疯癫”的女人,就发明了“小脚”制度;始皇害怕“以古非今”,就搞了“焚书坑儒”和“以吏为师”的封口制度。老子说“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把祸福搅在一起,不知道是福是祸。这样,人们的思维就糊涂了。这是汉语思维的特点:穷也担忧,富也担忧。汉语总是强调“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以为忧患是欢乐的起点,欢乐也会引起忧患。完全是自我折磨。相反的东西不一定互为因果。西方人认为,祸、福是彼此独立的,祸不是福的原因,福也不一定是祸的原因。无人在祸中得福,幸福也不一定要经过祸。这样,原始的辨证思维就被更加精确的逻辑思维取代了。
清华大学的王路教授在《逻辑的基础》书里说:不可把辩证法的“规律”当真理。王路说:对立统一律是用简单枚举法得出的。但简单枚举法是或然性推理,其结论不是真理。比如塞翁失马,说,丢失东西不见得是坏事,而且俚语里也有“破财免灾”之说。但在现实中,有谁会觉得丢了东西是好事或有什么好处?比如,一个人丢了刚得到的工资,难道他会认为这是好事吗?虽然亲戚朋友会以“破财免灾”之类的话劝慰他,但他真会这么想吗?如果他非常难过,对朋友的劝慰无动于衷,难道朋友们能认为他不会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即使他能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他就不难过了吗?假如他能在情绪上和心理上不受影响比如他能豁达地看待这件事,难道这是因为他会辩证法吗?对立统一俗称为“一分为二”。“一分为二”好像谁都懂。但它与逻辑的具有有效性的方法是有区别的。比如,今天一件事做好了,有人说这是正确地运用了一分为二。一件事情没做好,有人会说这是违反了一分为二。但就具体做事的人来说,真有这样的截然不同的方法论上的区别吗?生活中确实有一些人被称为“一根筋”、“死心眼” ,也有一些人“玲珑剔透”“、心眼活泛”。他们做事的方式常常不同,结果也往往不一样。这里确实可以说存在着方法论意义上的区别,但是很难说这样的区别是因为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用了一分为二的方法。
“量变质变规律”是辩证法的第二条规律。这条规律说,事物总是发展变化的,它们积累到一定的程度,会使事物本身产生质变。比如一个人掉头发,每天掉几根,越掉越多,掉的时间久了,成为秃顶。每天掉头发是量变,因为头发毕竟还是可计数的,而成为秃顶则是质变。但是从什么时候可以看做发生质变,这一点就不是特别清楚。也许,从医学的角度可以对秃顶给出一个定义,但是从操作的角度上确定什么时候成为秃顶,还是有困难的。其实,古希腊就有谷堆悖论,汉语也有“五十步笑百步”的成语。辩证法的量和质的区别就不那么清楚。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辩证法的第三条规律。这条规律说,事物的发展要遵循“肯定一否定一否定之否定(新的肯定)”的规律。我们仍然不能理解“否定之否定规律”中的“否定”。因为一粒麦粒长成许多麦粒与根据运算规则而得出数字不是一回事;领域不同道理也不相同。怎么能把这样的事情都称为否定呢?如果对“否定”没有明确的定义,那么对这条规律也就很难有明确的理解。对于事物符合这条规律的发展,LN认为是“螺旋式上升” 、M称之为“波浪式前进”、D则说是“上台阶”。这三个说明都是比喻,形象而生动。但是,用比喻作说明,或用比喻作论证,则是有问题的,是缺乏逻辑有效性的。
总之,辩证法在论证这些规律的过程中,主要使用了简单枚举法。又比如在论证量变质变规律的过程中许多例子(如温度与水的相变)存在着从说明科学领域情况到说明非科学领域情况的过渡。这实际上是运用了类比。因此在对辩证法这三条规律的说明过程中;归纳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使用这些方法所得结论没有必然性,很容易犯“以偏概全”的错误;所以,不可把辩证法的“规律”当真理。
王路教授在《逻辑的基础》书里说:黑格尔在研究逻辑的时候忽视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是“必然地推出结论”。也就是说,逻辑是由前提的真必然推出结论真的思维过程;黑格尔忽视了逻辑的根本,以至于他的“三大规律”都是猜想而不是“必然地推出”的真理。
二,黑格尔反对科学的天文学的实例
18世纪,英国牛津大学教授David Gregeory(1659-1708)首先注意到已发现的行星(依次为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绕太阳公转的轨道半径,如果用十分之一个天文单位(日地距离)为测量单位(日地距离为10),则这六大行星与太阳之间的距离可以简略近似地表示为数列:
水星 金星 地球 火星 木星 土星
4 7 10 15 52 92
1766年,法国自然学家Charles Bonnet发现上述数列近似于:
水星 金星 地球 火星 木星 土星
4 4+3 4+6 4+12 4+48 4+96
如果去掉首项4,则形成一个新数列:
水星 金星 地球 火星 木星 土星
0 3 6 12 48 96
如果把这个数列用3除一下,就形成一个中间缺一项的等比数列:
水星 金星 地球 火星 (缺项) 木星 土星
0 1 2 4 (8) 16 32
这是一个2的n次方幂数列:2*n
水星 金星 地球 火星 (缺项) 木星 土星
0 2*0 2*1 2*2 (2*3) 2*4 2*5
1766年德国一位大学教授约翰.达尼拉.提丢斯提出,后来被柏林天文台台长约翰.波德(Johann Elert Bode 1747-1826)根据上述数列归纳出经验公式:各行星轨道半径的天文单位数R=(2*n×3+4)/10
在这个数列的火星和木星之间明显缺一项。约翰.波德在1772年出版的书中指出这个缺项位置附近应该还有一颗尚未找到的行星。由此,各行星轨道半径的这个数列关系被称之为“提丢斯-波德律(Titius-Bode law)”。九年后的1781年3月,Willan Herschel(1738-1822)依据波德律,在该数列延伸的下一项(4+192)处附近发现了天王星。
美国数学教授G.F.赛蒙斯在其教科书《微分方程——附应用及历史注记》中有关高斯的传记中写道:“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许多天文学者想在火星轨道和木星轨道之间找一个新行星,因为根据波德(Bode)定律(1772),那里应该还有一个行星。1801年在那个天域发现了后日叫小行星中的第一颗并且是最大的一颗谷神星(Ceres)。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一发现与黑格尔发表一篇惊人文章的日子不谋而合。他在那篇文章里讥笑天文家学忽视哲学,说是哲学能够给他们证明不可能再存在新的行星,免得他们浪费时间和精力(见德文版《黑格尔全集》第一卷《论行星轨道》,Frommann Verlag,1965)。黑格尔用这样的腔调发表文章,以后更连篇累牍地写出神乎其神的哲学著作。
令人遗憾的是这微渺的新行星即使在条件最佳时也难以看到,不久又消失在太阳附近的明亮天域里。当时需要根据少量的观测数据来算出足够精确的轨道,以便重新确定谷神星在远离太阳时的位置。欧洲天文学家搞了好几个月不成。最后高斯也被这一问题所吸引,他就以他的最小二乘法和他那无比的计算技能确定了轨道,告诉天文学家把望远镜指向那里去寻找,并且居然找到了。在别人努力统统失败了之后,高斯成功地重新发现了谷神星。这一成就带给他声誉,使资助他的布伦瑞克公爵给他增加了年金,并在1807任天文学教授和哥廷根新天文台的第一任台长。”这之后,在波德律数列缺项的间隙中陆续发现了数以万计的小行星构成的小行星带。把现在已知的九大行星和最大的小行星谷神星的波德律推算数值和实测数值列表。
天体 n 定律解 实际距离(AU) 误差%
水星 -∞ 0.4 0.3871 3.3325
金星 0 0.7 0.7233 3.2213
地球 1 1 1.0000 0.0000
火星 2 1.6 1.5237 5.0075
小行星带 3 2.8 (2.77) (1.083)
木星 4 5.2 5.2026 0.4998
土星 5 10 9.5549 4.6583
天王星 6 19.6 19.2184 1.9856
海王星 7 38.8 30.1104 28.8591
古柏带 7 38.8 (39.5~48) (1.772~19.167)
从表中看,在海王星之前的相对误差都没超过6%。为什么在谷神星轨道所处的环太阳这个距离天域上的无数小行星没有积分成一颗大行星的原因尚未解释出来(假设每一颗小行星相当于一颗大行星的微分“d行星”。则对小行星带做环路积分:d行星=1颗大行星)。尽管如此,天文学家们根据当时已经发现的前六大行星总结出波德律,发现了其中的缺项,估计出该天域可能存在尚未发现的行星;并从波德律指引的天域发现了天王星。这是科学家的思维逻辑。
黑格尔的逻辑是:因为没找到行星,所以该处不存在行星。伯克利大主教的哲学命题是“存在就是被感知”。但反过来问:没被感知,存在吗?伯克利大主教没说。黑格尔把伯克利命题的倒过来并否定之,也就是逆否命题了:没被感知就是不存在。(被找到就是被感知了,没找到就是没被感知)。
三,我国的大学培养不出大师的原因
道理很简单。因为中国的大学把辩证法作为必修课。而辩证法的祖师爷黑格尔自己对待天文学波德律的态度就是如此这般地反科学。辩证法发明者黑格尔在科学问题上太丢人:反对化学里的原子论,维护古老的四元素说,反对白光是由七色光合成的,等等。而且,他是个李森科式的人物,主张科学的决定权在政府,在当时的德国就是德皇了。而他是皇帝任命的哲学家,实际上他想由他自己来决定在科学上什么是正确的学术。黑格尔“其实不过是普鲁士王室的有学问的奴仆而已”(《顾准文集》413页,1994年贵州人民出版社)。
我国著名思想家顾准先生在《顾准文集》里说:“形而上学”,是黑格尔用来称呼非辩证的世界观的。 “形而上学”,即对于自然的研究,采取分门别类的,一项一项“孤立”地深入钻研下去,而不综合,不在其发展运动中观察的那种方法,不仅在世界科学史中是必不可缺的阶段;而且,中国人正因为没有这个笨劲,所以,中国有天才,而没有科学上系统的步步前进,不停滞、不倒退的前进。中国人善于综合,都是根据不足的综合。你读一下《老子》、《大学》、《中庸》就知道了,中国人是天生的辩证法家,可是辩证法把中国人坑害苦了。我从前说过,中国传统没有“逻辑学”。我说的“逻辑”是形式逻辑;也不妨说成中国没有形而上学,因此,中国没有精密科学。
顾准继续说:“罗素的新实在论、逻辑实证主义、逻辑原子主义、控制论和基本上承袭亚里士多德以来的逻辑原则的辩证法是抵触的,然而它是电子计算机的哲学基础。苏联先是骂,后来采用了电子计算机。但是,只要辩证法继续是教条,苏联永远不可能成为电子计算机这类划时代发明的故乡。”孟德尔—摩尔根理论,唯辩曾加以迫害。这些历史事实证明了:辩证法是科学的死敌。因为不懂科学,黑格尔的庞大哲学体系,仍然只能是中世纪以前的老套路,恰如培根所批评,“用自己的概念构建一个世界,并从自己的大脑中获得所使用的一切原料”,开了“举例证明”的滥觞,引发了德意志民族的“体系病”,被马发挥到极致。学会了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学生便会在“抓住主要矛盾”上下功夫,抄袭剽窃、吹牛唬人、侵犯版权是辩证法的必然。顾准说:“真正的科学家,读了《反杜林论》而抛弃他原来习以为常的方法,而来彻底地改造思想,成为辩证法者,那么,他的科学生命就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