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为什么我不支持把郭新振的养父母抓起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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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Arthur Chen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简介:心理圈稀有性别男颜值高咨询师,长相年轻、内心成熟的代表人物。座右铭:惜时惜人。咨询小时数:3500小时,研究方向:职场心理、婚恋两性、身心疾病、朋辈心理辅导。近期关注:要事第一、正念减压、网络时代人际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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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发了一篇 郭刚堂父子请顶住,莫被他人挑拨 引发不少读者议论,很多人觉得作者不支持把《失孤》原型中,涉嫌买孩子的一家人抓起来判刑,是法盲,是纵容,是伤天害理的。
考虑到,上面那篇文章主要是从心理角度给郭刚堂父子(或有类似遭遇)的提醒,没有从法律、人情、伦理、社会现实等角度对不了解的大众解释这个问题,部分读者有此疑问也能理解。
因此,今天把没来得及展开这个部分,在这里补充回答,希望供大家冷静思考再做判断:
为什么不能把养父母抓起来判刑?
不能支持所谓“买卖同罪”?
16年前,我在法学院读书的时候,就问过老师这个问题。
当老师告诉我们这个结论的时候,这也是当年一群很想伸张正义,杜绝任何恶行的年轻人发出过的疑问。然而,老师的回答,让我陷入沉思,答案我至今不能忘怀:
判刑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惩罚,还是为了让孩子获益?
如果判处拐卖者重罪,比如发现就判处死刑,其结果可能会惩罚他们,但为了躲避惩罚,孩子也会被他们弄死、弄残。而且你肯定很难发现罪行,因为他们会藏得很深。
如果判处买孩子的人重罪,其结果可能是惩罚了他们,但是他们肯定也会东躲西藏,孩子跟着受罪,甚至可能会被中途遗弃,你到时候连孩子找都找不到。
你看,你的好心,很可能导致孩子受大罪,甚至性命不保!这概率可比惩罚别人大得多!
因此,只要养父母没有虐待孩子,对孩子不错,现实中,就不会处罚他们。对于拐卖者,也不会施加非常重的罪。 当然,这也有利于被拐案件的侦破。
一个人不能坐在办公室,吹着空调,幻想社会正义。
真实的世界,可能和你想象中很不一样,完全不会按你的设想来书写其走向。
然而,这恰恰是现在很多人正在做的事情,以为打打字,敲敲键盘,就在伸张正义了。还数落那些真实接触的人,如处理案件的人,以及当事人,你们这么做是不对的,应该怎么做(你的观点)才是对的。
其实,如果真的按你所说办,可能才是做了非常糟糕的事情,带来非常坏的效果。
当然,有人会说,严厉的惩罚下,那他们就不会拐卖,不会买孩子了呀!
那也是很天真的想法。
贩毒的罪行够重了吧,不是一样有人做?
以为光靠重典就可以海清河晏?那么,秦始皇的子孙大概还在继续领导你呢!
显然这是过于天真的看法,也高看法律的作用了。
你如果不够理解,不妨多做点社会调查,去了解真实的社会是什么模样,是有多么多元化,而这些人到底有哪些经历,以至于会过着跟你完全不同的生活!
我们同情郭刚堂的遭遇,但是也要深刻理解这个社会的复杂性、人性的复杂性,不能像开头说的那些18岁小孩子,还在用非常天真的观点来处理问题,那不是帮人,而是害人。
而这种伤害,你可能一辈子都弥补不了。
有一点,是当年老师没有提,后来我做了心理咨询师工作想到的:
如果这个孩子长大后,亲生父母找来,结果养父母被判刑抓起来,他该如何对待亲生父母?
会不会恨他们呢?
对这个孩子来说,和养父母的感情肯定是更深的。
或许他可能还会觉得,是亲生父母破坏了自己现在的生活。
你看这个事情搞的!
所以,为了孩子好,也为了整体和谐,都不能让养父母判刑。
这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现实的需要,当然也更符合人情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