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步跨入课改
吴鉴世
为确保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我们当前有必要对课程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思想和认识上的偏差,进行一番辨证的思考,以便理智地跨越课程改革的误区。
一、跨越畏首畏尾的心态。
面对课改,有的同志畏首畏尾,疑虑多多:一怕课改失败,统考排名,末位待岗。二怕能力不强,暴露自已的底气不足。三怕社会不解,落下个误人子弟的骂名。
其实,这种心态是没有根据的。这次课改,主要是针对应试教育的一些弊病,积极倡导由过去的接受性学习、被动性学习向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转变。老师在培养学生研究性学习能力的思想指导下,改变教育教学的方式、方法,让学生在逐步具备“自我监控、自我指导、自我强化”能力的前提下,向“会学”的目标努力。一旦学生从真正意义上学会了学习,其学习成绩的提高和保持是毋庸置疑的。即使实行统考制度的地方,其试题从形式到内容,也必定会根据课改要求而精心编制。因此,传统的教学方法绝对不能适应课改的教学需要,也不可能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当然,底气确实不足的教师,面对课改的高要求,出现畏首畏尾的心态是可以理解的。但仅仅是害怕暴露是无济于事的,一定要认清形势,自我加压,加强学习,在文化和业务上尽快缩短与课改要求的距离,确保不被改革浪潮所淘汰。
二、跨越唯师唯尊的习惯。
长期以来,传统的的师生关系决定了学生在课堂中只能是居于从属的、被动的地位,学生学习的目标、内容、难度、速度、形式与方法,都在老师的控制之中。虽然近代教育对唯师唯尊的思想进行过反复批判,但由于根深蒂固,要从根本上颠覆它在教师心目中的统治地位,还需要通过长期艰苦的努力。课改,要求师生互动,合作学习,共同发展,就是敦促教师要为走出唯师唯尊的习惯作出努力。每一个教师都必须彻底转变观念,转变角色,在师生平等的氛围中,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让学生随心所欲地向老师提问,在与学生的积极互动中,让学生从教师的“一杯水”中,获得学会学习的“一桶水”。
三、跨越个性缺失的模式。
课改的精髓是学生学习方法和教师教学方法的改革。改指导学习为自主学习,改个体学习为合作学习,改接受学习为探究学习,改片面学习为全面学习。但具体到某校、某班、某个学生,其改革的力度、速度就需要强调符合其个性特点了。对于一个生字障碍尚未扫除,课文语句不能读顺,学习自觉性很差的学生,让他与其他优等生一齐进行自主学习和探究学习,恐怕其自主的结果是很难让人乐观的。
我曾在一堂“课改示范课”上发现,在课堂上显得比较活跃、能够符合老师设计的自主学习模式的,仅是几个“老脸色”;4人小组的讨论被理解为合作学习的全部;“拉郎配”的合作中,优等生与学困生总有那么一点合而不作之嫌。这堂课分组讨论的时间近半,但其效果使所有听课者都很难给予充分肯定。
教学方法无论怎么改,“因材施教”的原则不能丢,“面向全体”的教学宗旨不能改。教学方法如何选择,教学形式如何确定,要根据教学对象的实际而定。有的学生需要注重学科中知识内容的学习,有的学生则需要注重知识内容中的能力训练。脱离师生实际的课改,必然导致个性缺失课堂模式的生成。
四、跨越舍本逐末的操作。
首先,形式的完美掩盖了内容的贫乏。
在有的课改示范课上,为了充分体现有别于传统课型的精神,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全部挤进了课堂。但学生的“双基”却被架了空,示范课变成了欣赏课,用形式的完美掩盖了内容的贫乏。当然,在教学中恰当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特别是多媒体手段,确实能够把学生引入一个崭新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效果。但如何用好是需要研究的,课堂上花费大量时间展示现代化教学手段而忽视“双基”教学,其结果必然是舍本逐末。
其次,资源的无序整合冲淡了“双基”的扎实训练。
新课程改革强调学科的综合性,但如果对其他学科资源和生活资源进行无序的刻意整合、迁移、拓展、延续,就会走进一个喧宾夺主的操作误区。一位教师教学《荷花》一课时,先让学生读书,然后引导学生想像荷花的形状、颜色、味道,之后让学生用彩笔画出想像中的荷花,最后带领学生走近现实中的荷花,探讨荷花的生长状况。如此设计的语文课,对于生活资源和其他学科资源,倒是整合了不少,但学生在语文课上应该有的听说读写基本训练,却被淡化得所剩无几。所以,我们在依据新课程标准进行语文教学时,一方面要提倡课程和生活资源的整合,另一方面更要根据语文课教学的特点,以本为本,扎实抓好听说读写基本功的训练。
五、跨越放任自流的方法。
新课程改革强调改变学生的学习方法,倡导建立具有“主动参与,乐于探究,交流与合作”特征的学习方法。但一些教师过多地把“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当成了一种外在的表现,忽略了其学习态度、学习状态、学习品质等智慧、性格层面的内在品质。更有甚者,一些老师每每提到学习方法的变革,便以为不再需要教师的指导了,一切都要让学生充分地“自主选择”,忽略了教师作为一个“指导者”应起的作用。如果认为,实施新课程,倡导学习方法的变革,就不需要老师的讲解,不需要老师的“教”,就是走进了课改放任自流的方法误区。无论课程怎么改,无论教学方法如何变,适度的“接受学习”还是不可缺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