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职业卫生管理简介
美国的职业卫生管理主要从1970年颁布《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之后。国家的管理机构是职业安全和卫生一起管理。
依据该法,成立了职业安全与卫生监察局(OSHA)、职业安全与卫生复审委员会(OSHRC)和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研究所(NOISH)。
职业安全与卫生监察局是执法机构,属于美国劳工部下属机构。制定并执行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企业执行情况,对职工的投诉进行调查,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职业安全与卫生技术宣传推广等内容。在全国有10个地区级的办事处和85个更小的办事处,约2000名检查员。(类似于我国的环保部西南核与辐射监督站)
每个州也都有各自的OSHA。
职业安全与卫生复审委员会独立于职业安全与卫生监察局,是监督职业安全与卫生监察局的机构,如果对职业安全与卫生监察局执法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职业安全与卫生复审委员会申诉。
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研究所是美国疾控中心(CDC)的下属部门,研究和制定标准建议(供OSHA制定标准用),提供信息。
另外,对矿山单独管理,成立矿山安全与卫生监察局(MSHA)。也是属于劳工部。
这个管理类似我们单独成立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感慨一下:执法队伍很强大,也才能做好这项工作。我国应急部才有多少执法人员,职业卫生的执法机构在卫健委,也不是专职的,职业卫生的执法仅仅是其中的一项,人员也不会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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