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去售楼处看房,除了“五证”,还要看这个
行政审批部门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未签订监管协议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根据《监管办法》,依法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人),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需从济南市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监管银行中选择监管银行,开设监管账户,主管部门、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签订监管协议。未签订监管协议的,行政审批部门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根据工程进度调整监管资金留存比例
对开发企业信用评定为AAA级的,各拨付节点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为支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符合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设计标准要求的建设项目,各拨付节点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可降低10个百分点。具备或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拨付节点建成层数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二分之一时,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不低于60%。
买房和退房钱款均不从开发商过手
对申请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含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预购人将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后,书面委托贷款银行将发放的按揭贷款足额转入监管账户。
如果解除购房合同,已交付的定金、首付款如何退款呢?《监管办法》明确,对预购人解除购房合同,定金、首付款等预售款已存入监管账户的,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中提交解除合同退款申请,主管部门系统登记后,出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解除通知单》,监管银行按照通知单办理退款手续。
来源:济南日报记者 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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