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点《梅花易数》(三)
此易案是《梅花易数.老人有忧色占》,如果问老人为什么去东南方是参加宴会?又为什么因吃鱼而死呢?如按书中用《姤》卦爻辞:“包无鱼,凶。”来论,没有鱼怎么能与凶扯上关系呢?显然《梅花易数》的作者对《易经》的爻辞不懂,也没弄清九四爻辞是何意义?就因为这个老头是吃鱼死的,在卦象中实在是找不到鱼的象意了,一翻《易经》看姤卦九四爻辞上有鱼字,就象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急急忙忙引用上来附会老头的死因,真是饥不择食,荒不择路啊!但就因此,确留下了理论上的硬伤,实乃憾事!当然古人有历史局限性,我们不能求全责备。不过如按《梅花易数》主卦、互卦、变卦体用生克关系来论此例,就很难自圆其说。首先,主卦,用克体不吉,其次互卦皆是乾金为比合不凶,变卦又是比合又为吉,综合而论也是有惊无险之象,不应有死亡之象,但事实老头确实因参加宴会吃鱼,因鱼骨鲠喉而死。怎么办,只有搬出《易经》原文带鱼的爻辞,来解释这个事实。再看后边的易案没有一个是按此风格解读的,可见这就是《梅花易数》理论上的困惑。我用一下午时,把这个问题都研究一下,既要合情又要合理,还得要具有可重复性,又要保持取卦类象理论风格上的一致。我讲《梅花易数》时,此例将做重点阐释。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