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9 | 小巧随笔 《芳华》 美好比丑恶更残忍
【 芳华 】
导演: 冯小刚
编剧: 严歌苓
主演: 黄轩 / 苗苗 / 钟楚曦 / 杨采钰 / 李晓峰
类型: 剧情 / 战争
美好比丑恶更残忍
回忆里的人,还是不要去见了。见了,回忆就没了。这大概就是刘峰不愿意看清林丁丁照片的原因吧。
看完《芳华》已经半夜了,冬天的深夜寂静得像真空,没有介质甚至没有任何声响情绪去传导,万物都被冻住了。合上书,关了灯。我就这样在暗夜里睁着眼睛静静地看着天花板上的星星,思绪翻腾。想就这样随手捞一根救命稻草顺藤摸瓜往下写的,却毛线团似的扯不出一个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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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刘峰还是小嫚?从穗子的自述说起还是林丁丁?小说的情感要比电影细腻得多平静得多,小说里的林丁丁没有电影里那么坏,甚至有些蠢萌的善良;小说里的刘峰没有电影里那么好,甚至有些暗搓搓地猥琐。我说不出哪个更好,也许是戏剧需要剧情的表现力、感情的张力,所以故意安排了那样一个诬陷诽谤的情节,而小说的表现方式多为细腻温婉的,也显得更加平实贴近些。
林丁丁害怕,恐惧,大叫“救命”,甚至哭着跑回去惊动了周围宿舍。但是刘峰是“好人”,她不能出卖他。可是同时她也委屈,电影里有个片段是被两个巡夜的战友看到了“触摸事件”,两个人异口同声将矛头指向了林丁丁“好啊!你竟然敢腐蚀我们的活雷锋!”。是啊!他是活雷锋啊!是圣人一般地存在。可当圣人有一天突然跳下神台,激动地抱着你说惦念你很久了。换做是谁都会慌乱、惶恐、不知所措吧?何况是动不动就哭鼻子的“黛玉”林丁丁~
这个部分是小说与电影分歧最大的地方,电影里是丁丁主动出卖了刘峰,而小说里却是被无数个人无数次地逼问下才招供的。观众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林丁丁是个坏姑娘,不配得到刘峰的爱。但小说这个地方就很真实,小说里的林丁丁其实是个被保护地很好甚至还没有开化的姑娘,些许柔弱娇气配上她充满稚气的思想倒也不觉得讨厌,用“娇憨”这个词来形容似乎并不过分。
那是一个所有强烈的情感都需要被克制的年代,那是一个从送吃的到牵手需要经过漫漫好几年的年代,可偏偏那是一个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荷尔蒙气息的年纪。刘峰起初只是慌乱地想替他的小林擦去脸上的泪珠,可能只是肾上腺开了个玩笑,手掌无意识地从脖子游移到了脊背。动作轻到丁丁似乎都没有意识到,回去大哭的时候也只是一直念“他怎么可以喜欢我”~足以证明之后什么内衣扣什么的完全就是子虚乌有。那个年代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夸张。以至于后来小嫚被送到精神科,以至于刘峰在动脉被打穿的时候心里想的却是“死了就能成为英雄了,就能让他心爱的小林不得不歌颂他了”,也许恰恰就是这种灵魂深处长久压抑导致的惊人相似让他们最后走到了一起。
我可能形容得美好了些,小说一直到最后他们俩都没能在一起。但是不能否认那句压轴的台词“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然而善良作为一种品质仿佛就应该融入血肉默不作声,一不小心就被误认作软弱。这不是个人的悲哀,也不能错怪时代,这其实是人性的悲哀。
故事最后没有一个幸福的结局,不是童话里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小嫚跟刘峰一路坎坷就不说了,丁丁两次婚姻失败沦落到在澳洲给别人当保姆,小郝看似光鲜的生活里充满了不足为外人道的心酸。每个人都曾那么接近过云霄,也都曾不得不跌入尘埃,看似在讲青春,实则是实实在在的人生。影片最后字幕显示“一代人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带来的改变”,我坐在椅子上默默听完整个片尾曲直至放映厅地灯光亮起我还没能把我的思绪从影片里拉回来。
后来,我在想,所谓芳华,大概都是带刺的玫瑰。美好的香气下隐藏着或多或少或明显或隐晦的罪与恶,那是青春第一次与人性直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