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与釆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语出《诗经·周南·关雎》,接受过母语教育的人们几乎都能背下来,其中“采”是采摘的意思。
“采”是一个会意字,其古文字形如下:
上部为“爪”,下部为“木”,会以手在树上采摘果实之意。其本意就是采摘。宋·朱熹《春谷·次韵秀野闲居》之六:“武夷高处是蓬莱,采得灵根手自栽。”采的对象可以是“果实”,也可以是“灵根”,还可以是“蘼芜”,汉乐府《上山采蘼芜》描述了一位喜新厌旧的男子形象。上述“采”字,都有具体的采摘对象。随着语言的丰富,“采”的词义不断抽象化。可以选择优秀的来“采用”,可以把果实“采集”来,可以挖掘油田来“采油”,挖掘的过程为“开采”。无论词义如何引申,表示“摘取、选取”的义素总是保留在各个词语当中。
采在汉字构字过程中用为声符,表示读音。从采得声的形声字,如彩、菜、睬、踩等,除声调不同外,声母、韵母都是相同的。
有一个与“采”形体相近的“釆biàn”字,是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的字,之所以如是说,是因为这两个字因其形体相近,容易混淆,小学生总是出错。
“釆”字甲骨文字形为:
周围的四点像兽类脚爪着地的痕迹,中间部分表示脚趾分界。《说文解字》解释说:“辨别也。象兽指爪分别也。”即“釆”是辨别的意思,其字形象兽的指爪分别的形状。王筠《说文释例》说“釆字当以兽爪为正义,辨别为引申义。”王筠认为“釆”的本义是兽爪,引申义是辨别。
在狩猎时代,先民需要通过地上的足迹来辨别动物的种类,动物奔跑的方向以及动物的大小。一方面保证生命安全,倘若看到老虎的足迹时,单枪匹马是万万不敢去追逐的;另一方面保证能够捕到足够的食物,不能像后来鲁迅先生在《故事新编·奔月》里写的那样,神射手后羿能够打到的猎物只有乌鸦和麻雀了,连太太嫦娥都养不起。鉴于此,对于兽累足迹的观察是狩猎时代先民极为重要的一项能力——即通过足迹辨别动物的种类等的能力。因此,由兽爪引申为辨别是极正确的说法。《说文解字·叙》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际,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即黄帝的史官仓颉,看见鸟兽的足迹,懂得它们的纹理是可以互相区别开来的,这才创造了文字。就是说,仓颉造字的时候对外界事物的取向,其中就有鸟兽的足迹,这个“釆”就是兽的足迹,就是“辨”的本字。
“釆”在古代汉语中,一般出现在字书当中,在语言中没有记录,在现代汉语中更是如此,它本身虽然没有出现在语言中,但是作为义符,构成了一些字,并且在这些字中顽强地维持着自己表示“辨别”的意义特征,比如:番,《说文解字》说是田猎场上兽类的足迹,故字从釆从田。这个字目前一般作为量词使用,但是还有一个意义是“番号”,是军事单位的数字代号,其实就是标记,而标记是用来辨别的。释,解释的意思,从釆是取了它表示分辨、区别事物的意义;悉,详细、穷尽之意,其实也包含了分辨的义素在里面,不分辨就谈不上详细。
可见,“采”与“釆”虽然形体相似,但意义迥异,且其构字功能亦不同,前者用为声符,后者用为义符,在学习的时候当小心区别,以免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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