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作品展示(三):玉米汹汹

赵大磊的《玉米汹汹》以故乡大王庄为背景,以在中国大地上种植了1000余年的玉米为载体,叙写了中国农民对土地、家园和粮食无比珍惜和热爱的感情,通过他们的一些片段和细节,展现了他们日常生活的情形和内心世界,通过再现他们的歌与哭、笑与泪、美与丑,总结了乡村在发展史上流变的规律,从而引发人们对农村、农民和土地的思考。(推荐语:田地)
玉米汹汹
一
在故乡大王庄,乡亲们叫玉米为“玉米”或“玉米棒子”,老年人有时也会把它称作“玉蜀黍”。爷爷这么叫,父亲这么叫,我也这么叫,全村庄的人都这么叫,这些称呼听起来就散发着土地的温热和清香。
故乡三百亩土地,年年都被青葱的玉米覆盖着,无边无际的绿色,淹没了所有的来路和去路,大王庄村像一窝凌乱的鸟巢,温暖着牛哞、鸟鸣和如水的光阴。一棵棵怀揣心经的玉米,是季节在大地上的投影,也是祖先遗留给村民的最大一笔财富。
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的乡亲们,跟飞翔在屋檐下的麻雀一样朴实,他们最大的欲望,就是乘着日月把庄稼梳理得一尘不染。大王庄村是他们稳固的巢穴,飘着麦香的炊烟,一点一点点亮村里零星的灯火,疗治着他们经年的疼痛。
一车车金光闪闪的玉米,是土地饱满的温度,也是对季节一尘不染的礼赞。乡亲们一直都不习惯,世世代代侍弄的玉米,却被年年随着大雁准时到来的收购员口口声声地叫做“包谷棒子”。没有人知道这些嚼着舌头说话的收购员来自哪里,他们腆着肚子斜靠在车厢上,对村民招来挥去,一副蛮横而鄙夷的表情,丝毫没有大王庄人的谦卑与实诚。
谁敢与他们较真呢?真理总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乡亲们早已习惯了隐忍,习惯了将光阴凝固成一爿沉默的石碾,在秋风中磨去一颗一颗发黄的牙齿。乡亲们不习惯新鲜的变化,就像不习惯见到每年春节从城市返回村里的务工者一样,在他们眼里,那些长短不齐的服装、狡黠的眼神、半土不洋的语调,如同带着尿骚味的风,一波一波高过他们的脊背,把人与人的距离吹得更辽阔旷远。
谁还看着大王庄人的脸说话呢?谁还记得从前的大王庄,北边是清澈如玉的万泉河,河湾里三百亩土地像一道一道翠绿的风,匍匐在村庄脚下;南边是方方正正的大塘,温润的湖水倒映着芦苇、荷花和羽毛一样的白云;谁还记得村庄里有多少排房屋,鱼鳞一样的屋瓦上,飘落着清凉的杏花、梨花和枣花,盛着浅浅的乡愁;谁还记得村里最大的人物王三官呢,他是孔子最喜欢的弟子,和烟火缭绕的圣人祠,站立成大王庄村最巍峨的纪念碑……那时的大王庄才叫村庄呢,一个闯进大王庄的外地人,没有半天时间的陪笑询问,是绝走不出去的。
没有人几个人记得了,那些骄傲早已化作时间的碎片灰飞烟灭,如今实实在在握在大王庄村民手里的,只有三百亩土地。清闲的时光里,老人总是捻着比头发浓密得多的胡须,在明亮暖和的阳光下自言自语:从前,我们大王庄是个大庄子,这里风水好,家家都很富裕。后来南蛮子到村里卖货,他们精明得很,一眼就看出了村子下面的镇村宝贝。夜里趁人熟睡的时候,他们挖走了宝贝,从此以后,一个几百号人家的大庄子就败落成三十几户人家了……
或许就是这样,在豫南平原上,像大王庄这样小的村庄,几乎找不出第二个。大王庄,顾名思义,一个姓王的大村庄,可如今姓王的只剩下几户人家。这些王姓大族是相继湮灭在历史的尘埃中,还是迁徙到了更好的地方?当初村里没有人把他们的去向记下来,后代的后代自然而然也就说不清楚了。
在乡村磕磕碰碰的流变史上,有几件事情是能说清楚的呢?说清楚说不清楚又有什么关系呢?被遗弃的大王庄,就像一匹失群的野马,承载不住寂寞和黑暗,最终成为时间的俘虏。一堆森森的白骨中,一粒种子发出新芽,同鸟语蛙鸣一起,把根深深扎进枯瘦的故土,像苦楝树一样坚守。
也有人神秘兮兮地说,大王庄当初迁移过来的时候,村里没有文化人,不懂得前朱雀后玄武,左青龙又白虎,打井打错了位置,村里总是死人。后来一个瞎眼的道士告诉村长,用针别着一只白公鸡的眼睛,投进井里把井填起来就万事大吉了。可村长不相信这些,找人草草地把井填实了。村里还是不断死人,就身下这么三十几户了。
这些老掉牙的故事,总是一代老人讲给另一代老人听,也只有在他们那里,才会引发长长的叹息。在村子里,谁会有时间停下来听一听这样的故事呢,没有人会有这样的兴趣,这些故事应该讲给历史学家或者哲学家听。在村民们看来,大王庄就是路边的一滩牛粪,在草木的荣枯中不断萎缩。一粒种子只要有一滴露水,就能点燃一季春天;一个日益风干的村庄,还会在季节的轮回中发芽吗?
他们不想去思考这样的问题,在这个世上,很多问题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总不能因为一个无望的结果而不去过日子吧。他们手中还有三百亩土地,他们只想好好种地,一年一年推开节气的门,在田野里寻找救世的良药,把田埂踩成一排排精瘦的肋骨,勾画人生的经纬,复活前朝的繁华。
在大王庄,一年实际上只有两个季节,冬种小麦,夏种玉米,小麦是玉米的母亲,她用九个月的时间焐热土地,让玉米在清浅的时光里幸福成长;或者说小麦是玉米的前世,它们还是一匹金黄的锦缎的时候,玉米已在它们脚下扎根发芽,等小麦在机器的轰鸣中一排一排谢幕的之时,玉米便亲吻着它们的脚趾,攀援着热烈的阳光向上生长。
七月的土地上,玉米一点也不孤单,大豆、芝麻、谷子是它最好的姐妹,在乡亲们的锄头下,它们被写成一篇五彩斑斓的寓言。
二
村西头的人说,每天第一缕阳光先照射到他们家的槐树上,可村东头的人偏说,第一缕阳光先照射到自家院子的墙头上。虽然观点如此不同,可它们也并未争执过。争执有什么用呢,太阳就像一枚邮戳,在他们还没有出世的时候,早就给他们指定了相同的归宿,何必在乎一时的早晚呢!
村民们每天早上起床到田间干活的时候,往往太阳还没有升起来,村庄还在梦中,大地还在梦中,他们也还在梦中。多少年都是这样,在公鸡稀稀落落的啼鸣中,他们扛起锄头,一手牵着牲口,一手揉着眼睛,走出鼾声此起彼伏的村庄,来到田地里劳作。他们跟风雨搏斗,跟季节搏斗,可贫困始终像被腰斩的野草,一眨眼又在脚后跟生机勃发。
玉米苗已经半尺高了,它们和牛草、野蒿和灰灰菜一起穿过锋利的麦根,连缀成一袭袭摇曳的诗行。常年生活在豫南平原的每一个农民都很清楚,一年两季中,夏收的麦子除去种地投资,剩余的仅够作口粮,家庭一年的花销,都要从玉米里出。玉米的每一片叶子,都包藏着人生的诸多梦想,他们必须起早贪黑,用结满茧子的双手从中发掘出金黄的珍珠。
人生要是一场梦多好啊,在梦中劳作,就没有了痛苦,没有了卑贱,没有了忧伤,扭曲的手腕,摔疼的腰背,碰伤的脚踝,都省略了过程,没有了经久的疼痛。就像躺在地头坟场里的鬼魂一样,再不用为吃穿发愁,闭上虚掩的门,忘记旷世的消磨,把他乡当故乡。
玉米苗还太小,每一个置身田野的人都无法隐身。你稀里糊涂地应付土地,将来土地也会稀稀松松地对待你。村民们必须站在世界之初,替庄稼斩去一切芜杂的思想,用汗水堆起丰收的粮垛。
实际上,他们在梦中比在现实中还清醒。在梦中他们可以任性地呓语,可在现实中,他们从来都没弄清楚过人生的意义,满腹的话只能说给自己听。实在太寂寞了,就说给牲口听。牲口永远是最忠实的听众,比如拉着耘锄的牛,一说“打打”它就走,一说“咧咧”它就停,一直稳稳当当,从不把主人的话当作耳旁风。而对驴就要费一番口舌了,人还未发话它就动身,慌慌张张,不是踢折了玉米苗,就是拉偏了套,一点儿也不听从主人的指挥。企图说服驴的村民都比驴还愚蠢,对付驴子最好的办法就是打发它去磨道里,蒙上它的眼睛,让它在黑暗中一圈一圈地寻找来世。
八月了,田野里只有人和牲畜在打着招呼,耘锄一垄一垄地掀起草,把寂寞深深地埋在地下。谁能懂得刚哥的幸福啊,这个五十岁的鳏夫,常常被弟弟当作一头牤牛,和弟媳一起拉着套,行走在岁月的深处。他擦汗的时候,总会偷偷地地瞄一眼弟媳的胸脯,那一双蹦跳的小白兔,像照亮世界的火炬,温暖着他日益黑暗的余生。“多好看的小白兔啊!”歇息的时候,他躺在玉米棵旁边,自言自语地叹息着。他是大王庄的一个匆匆过客,一生都在寻找着自己的影子,用一张张欠条给生命留言。
多少年了,田野还是这块田野,劳作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谁都没有闲下来过,地里的活儿却永远干不完,仿佛地里生长的不是庄稼而是活儿。就连风也何尝闲过呢,它悄悄地拔高玉米的茎,吹开南瓜的花,推开松松咧咧的房门,掀开虚掩的窗户,母鸡乘机钻进院里,在草垛上指手画脚;母猪也不甘寂寞地跳到圈外,在菜园里享受充实的日子;狗也耐不住饥渴,在墙根下悄悄地偷情……所谓生活,不过是卸下繁琐的外套和面纱,找出属于自己的真实面目。
整个大王庄,闲着的只有王末大爷和李毛两个人。王末总是安静地靠在大门口,似睡非睡地闭着眼睛,像一条安静的老牛,反刍着陈旧的时光。老伴儿死去多年了,孤身的他干活时摔断了腿,邻居把他接到家里管吃管住,一座新房在他的宅子上红红火火地竖了起来。
李毛没有孩子,他只会把种子撒到地里,然后就靠在墙根上,静静地等待着土地给他的馈赠。他像一只打呼噜的猫,喜欢把自己藏在暗影里。他的妻子早已远嫁他乡,荒废的旧房子,早已撑不住他四处流浪的灵魂。
不是所有的播种都会有收获,一个背叛了土地的人,自然不会懂得深耕的道理。他浑浊的目光,比流浪的野狗还瘦。
三
三百亩玉米,这些站立在清芬时光里的姊妹,被人为地分成一块一块的。每一块土地,无论大小,都是一个家庭最大的脸面,写满了村民们对生活最执着的虔敬。
不走进大王庄,你就无法理解村民们对土地的狂热,他们踩着土地,吻着土地,翻着土块,捏着土蛋,捧着土壤,一生都在重复着古老的图腾仪式。土地对他们来说,无论肥沃的还是贫瘠的,都是他们的衣食父母。
犁地的时候,他们都把土块往中间翻;播种的时候,他们尽最大可能往地山沟里种。地山沟就是一道边境线,任何形式的逾越都是严重的挑衅。那些长在争议地带的庄稼,稍不注意就会被人收走。鸡啊鸭啊羊啊可以在它们身上涂上颜色做标记,庄稼又没法打记号,人家收走了你也只能干生气。即使费尽心机找到收庄稼人的家里,也只会遭到奚落和羞辱:“可笑,你叫它,它会答应吗?”
立过秋了,季节的纹路已匍匐在田野上,老鹰在高远的天空涂抹着日子,秋虫在草根下弹唱着傍晚的忧思,一棵棵玉米也转过身,褪去粉红的羞涩,向大地呈现出它辽阔无边的繁华。
李毛依然天天蹲在墙根下,他已经六十二岁了,岁月所有的激情,在他那里不过是一个孤独的句点。
老王叔已经耐不住性子,把一群山羊赶到西沟,一个人钻进玉米地里,举着月亮一样的镰刀开始收割玉米叶子。他养了两头牛和十五只山羊,这些尚未完全脱去水分的叶子,是它们最好的食物。风霜渐紧的日子,一把草料比絮絮叨叨地跟它们谈温饱更实惠。
赵二踩着羊粪蛋在地头转悠,从头顶上斜射下来的阳光,让他醉成了一株红高粱。距离收获的半个月中,他将担负起狗的角色。没有人看护的田地,会像他越来越松的裤腰,稍不留神就裸露出细瘦的排骨。
石婶还在村子里哭泣着,叫骂着,一连三天了,早上和傍晚的时候,她会准时用擀面杖撞击着锅拍,咬牙切齿地诅咒那个偷掰她家玉米的人。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不知哪个挨千刀的贼趁着她走娘家未归的空隙,偷走了她二亩地的玉米,只留下一地乞丐一样的玉米棵,歪歪斜斜地在风中流泪。
石婶心里很清楚,她家的玉米就藏在村子的某间房子里,那个狠心贼正在一个角落里端着饭碗看着她偷笑。她不会饶恕他的,一夜之间,他偷走了全部的希望,她要像疯狗一样,把他家祖宗八辈一一咬遍,让他们的灵魂永世不得安宁。
不绝于耳的咒骂声如同滚滚而来的响雷,让村庄所有的笑声凝固,村民们就连脚步也落得小心翼翼,谁想成为嫌疑呢?一缕一缕颤抖的炊烟,让所有的人尽情地想象,如果偷走一个女人的丈夫该会怎么样。
一个三十多户的大王庄,就是一枚凌乱的蜂巢,平庸的生活,阻止不了形形色色的纷争,邻居斗嘴,亲族打架,醉酒斗殴……一群乱哄哄的蜜蜂,撕咬着起起落落的人生。如果不深入乡村,你就无法理解那些咒骂里的虚弱、苍白和无休无止的疼痛。
一片小小的弹丸之地,除去松松垮垮的房屋,除去高高低低的树木,除去一滩滩牛粪,除去麦草垛上的鸟雀,除去归隐在牛棚里的石磨石磙,除去鸡鸣狗吠,几乎没有可以让仇恨蔓延的地方。低头不见抬头见,村东头的炊烟和村西头的炊烟一到天空不就缠绕在一起了吗?村前的油香不是很快就飘到了村后吗?东家的葫芦不也越过西家的墙头悄悄结下一个果实吗?
就连看家的狗,在主人咒骂时也附和着狂吠不止,大有不除之不解心头之恨之势,可转眼之间,就恬不知耻地和仇家的狗连在了一起。几个月之后,面对一窝毛绒绒的小狗,谁忍心杀死它们呢?
四
在大王庄,秋收最壮观的仪式往往从碾场面开始。打麦场经过三个月的风吹雨淋,到十月的时候,已成为女人松弛塌陷的脸。时光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不会放过一切事物,它是村民们心中最威严的神佛,是它让一切生老病死都有了秩序。
有经验的老人正赶着牛拉起石磙,让它以不紧不慢的脚步,一点儿一点儿把打麦场还原成最初的世界。清脆的鞭花扬起一阵阵庄稼的香味,跟一股股烟草味混合着,成为打麦场上醇厚的语言。
不少人家还在场头搭起了窝棚,秋收要比夏收付出更多的体力和耐心,这里将成为秋天的展台,丰足和单薄,精彩和丑陋,都将会在这里一一登场。秋深了,散落在土地上的村民像一只只蠕动的瓢虫,爬行在季节的尾巴稍上,以谦卑的姿态,把日历上的节气一页一页翻过。
“收不到粮仓的粮食就不叫粮食!”村民们比谁都懂得这个道理。别看着玉米棒个个都是一尺多长,年成丰收在望,可一场大风刮过,整块地的玉米像被石磙碾过,倒伏在地,成为田鼠和昆虫的果腹之物。淋漓不止的秋雨,也会杀死所有的白天和黑夜,杀死所有的热泪和希望。谁见到过一个村庄的绝望呢?那是比天空还高的野草,一下子荒芜了以后所有的岁月。
所以秋收比秋种更忙,村民们必须放下恩怨,放下嫌隙,放下架子,相互结成对子,合力收获庄稼。忙碌要比悠闲好,闲人生歹心,忙碌让人与人平等地团结在一起,心平气和地生活和干活儿。
桂江和桂河是亲兄弟,他们两家自然走在了一起;候毛和贾山是邻居,他们就搁起了伙计;孙黑脸家跟人私奔了一年多的白妮回来了,一对儿女兴奋地在炕烟房里钻来钻去;张留柱把他的两个女婿也叫来了,他们拉着板车的黑驴乍到一个新环境,不停地鸣叫着,引逗得五毛家的灰驴在圈里一阵一阵骚动。
收获季节,每一粒种子都结出了丰硕的果实,每一株庄稼都洋溢着丰满的肉欲,这是大王庄一年之中最喧闹繁华的时刻,连蚂蚁都忙着搬运粮食,除了驴,谁还顾得上骚情呢?
村民们没明没夜地在地里掰着玉米,一堆堆闪亮的玉米棒,呈现着他们最真实的梦想。人勤地不懒,土地最懂得感恩,为每一个敬畏它的人奉献出纯净的本色,在他们的欢声笑语中繁衍生息。
堂婶死在了回乡的路上,就像折断了翅膀的燕子,带着单纯的念想,一下子从鸟的队伍中跌落。傍晚时分,堂叔手腕下幽咽的弦声,一丝一丝在她未干的坟上缭绕,“哭一声孩他娘我狠心的妻,往日里我来看你全是报喜,今日里我可要诉诉委屈……”一句一句苍白的戏词,让一株株芦一夜之间白了头,就连老去的玉米棒也流下了湿漉漉的泪水。
李毛还在背着墙根等待,他的一亩三分地里,玉米棒像秋蝉一样趴在孱弱的棵上。秋深了,蚂蚱正在迁移,蟋蟀即将蛰伏,它们瑟缩着身子,还在无望地等待着。
光洁的打麦场上,玉米棒越堆越高,一座座盛大的金字塔,将穿越机器的轰鸣,在场面上写下一篇篇丰满的文字。这里没有臃肿与虚浮,扑面而来的土地、粮食和汗水的幽香,是一个村庄最温暖的灵魂。
小户人家没有打麦场,就把玉米一车一车运回家,把它们编成辫子,或挂在树叉间,或搭在墙头上,或吊在屋檐下,等到大雪封门的寒冬,一家人围坐在暖和和的炭火旁,再慢慢地把它们剥成一个个清淡的日子。这些挂在季节深处的玉米,释放着太阳的光泽,像一盏盏开放在节日里的明灯,照亮一个家庭黯淡的梦想。
这些人家还没有参透生活,哪一个暴发户会这样赤裸裸地炫耀他们的财富呢?
参透又能怎样呢?大王庄人不愿意想这样的问题,就像他们从来都不想知道,夜晚缠绕在窗户上的呜咽,是野猫和谁的哭泣?
五
立冬,当一场严霜从大雁的头顶滑落,大地一扫萧瑟忧郁之气,大王庄也呈现出它原始的面目。一些生动的细节,比如火红的辣椒、静默的葫芦、骄傲的丝瓜,正掀开一年之中最旷远的画卷。
如果从高处俯视,就会发现大王庄不是正方形的,也不是长方形的,而像一面散开的扇子。村子南边,最初是几户王家大姓,他们的后代另立门户,房子就在老宅后面一字铺开。而外来的姓氏,只能在他们屁股后面搭棚建屋,在王姓的围剿下,战战兢兢地生活。
村子的东边,是一条笔直的马路,直通向远方的集镇;村子的北边,是一条弯曲的土路,通向阴气森森的老坟场。大王庄,这个在地图上几乎找不到标记的小村庄,就坐落在坐标的第一象限。如果把它放在地球仪上,放大后的形状大概就像非洲;如果比喻得美一点,它就像开屏的孔雀,只是没有耀眼的宝石。
在村庄最鼎盛时期,村南的王姓一直牢牢地把持着村里的政权,他们霸占着村庄的南半部,房屋高大气派,太阳最先照到他们的屋顶上。村庄的北半部就像难民营,杂乱无章,躬身在荒凉的阴影里。
住在南边多好啊,夏天的凉风不都是从南边刮过来的吗?冬天屋檐上的积雪不都是南半坡的先融化吗?能在村南找一片空地建房,沾一沾有钱人的地气,是大王庄所有杂姓人最奢侈的梦想。
如今,伴随着一个王朝的谢幕,村南的房屋越来越破败了,一代一代王姓大族是相继湮灭在历史的尘埃中,还是迁徙到了更好的地方?没有人知道答案。或许从王末大爷的影子上,能够发现一些隐约的线索。
村北一栋栋宏伟宽阔的楼房,代表着新生力量的崛起。村长都姓候了,谁还愿意住在村南呢?留守在村南的王姓后裔,不是光棍就是缺心眼,比如狗屎,他省吃俭用地喂养了一头驴,可这头驴却在一个夜晚挣脱缰绳,不声不响地溜走了。狗屎喊醒邻居,打着电筒找了一夜,硬是没找着。一个没有一丝女人味的门户能有多少意思呢,就连一头驴都羞于待下去。
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能经受住生活的考验呢?村北也好不到哪里去,高大楼房的四周,散落着不少空落落的院子,一把生锈的铁索,锁不住贫穷、病痛和孤独挣扎过的痕迹。
刚哥死了,死在了探亲的火车上,这是他第一次走出大王庄,也是他最后一次回到大王庄。民哥、发哥和狗剩叔也死了,死于癌症。一个到了暮年的村庄,死亡对它来说如同花开花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李毛的房子终于承受不住风雨的冲击,露出了一根根森森的白骨,屋檐比他的头勾得还低。
走向坟场的玉米永远不会回来了,他们魂归何处呢?远走他乡的玉米,每到农忙时节还会回来,他们还没有忘记这里是他们的根。
苟延残喘的老人还坚守在这里,他们舍不了土地,舍不了庄稼,舍不了村庄,舍不了屋顶上的蓝天,舍不了鸟叫和虫鸣……他们头顶上的白雪有理由使人相信,或许他们很快就会退出历史舞台。
只有小伙子们的婚礼,才会让这个颤颤巍巍的村庄高潮一回。大大小小的玉米们都回来了,老人和孩子们吵闹着,男男女女围坐在一起,兴奋地谈论着一些陈年旧事。再普通不过的酒食,却让男人们都红了脸,就连钻来钻去觅骨头的狗和鸡鸭,跑起来都有些步履蹒跚。
傍晚时分,人群散去,大王庄又恢复了当初的沉寂。赶着羊群回村的老王叔,一边大声吆喝着调皮的公羊,一边喃喃地叹息:这可恶的南蛮子毁了大王庄的风水……当初封井时应该填一只白公鸡,要不村里人咋会变得这么少呢?……
麦苗已经一拃深了,明年的六月,田野里又会掀起金色的麦浪。玉米也会悄悄地在麦田深处扎下根,在夏日灼热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它们汹汹的叶子很快就会淹没村庄,遮住寂寞的光阴,或者一些琐碎单调的情节。
(发表于《奔流》2017年第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