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双份工资的个税问题
老王多才多艺,不仅在秦腔剧团当演员拿一份工资。没有演出的时候,还在一个棋院当老师,教人下棋,又拿一份工资,这原本是一件好事,但是拿到两份工资的老王,心里总是忐忑不安,搞不清楚这个税应该怎么交。又听说税务机关现在信息系统非常发达,交错税或者不交税,很快就会被发现。
老王心里更害怕了,万一哪天税务局找自己,那不是惹下大麻烦了。
于是他找到了在税务局工作的朋友小明。
听了他的来意,小明说,其实这个问题,税法上是有规定的。
秦腔剧团和棋院各自根据支付的工资,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税率表计算预扣个税。
其中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棋院或秦腔剧团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老王说,如果这样的话,那可能会出现重复扣除的问题。
小明说,不错,但没什么大的影响。虽然个税法,没有要求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进行合并申报,但按规定,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应在第二年的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以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值得注意的是,各种费用只能减除一次,不能重复减除。
听了小明的解释,老王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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