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样品管理程序
检验科样品管理程序
1 目 的
保证样品在接收、 运输、 保管、 处理等过程中符合检验工作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样品的接收、 运输、 保管、 处理等。
3 职责
3. 1 采样人员负责采集样品与运送。
3. 2 收样人员负责对送检样品的接收、前处理、分发和保存。
3. 3 检验人员负责检验过程中样品的控制和检验后样品的留存、处置。
4 工作程序
4. 1 采样人员按《样品采集手册》 进行样品采集、 保存与运送。
4. 2 样品接收程序
收样人员核对编号、 姓名、 样品。 符合要求后, 做好样品的接收登记。 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样品应拒收, 并填写《样品拒收通知单》。
4. 3 检验科内的样品管理
4. 3. 1 抽血室按检验项目 的要求对样品进行前处理、 分发。 特殊检验样品按相关规定执行。
4. 3. 2 样品在传送过程中, 应按检验项目 的相关要求传送。
4. 3. 3 各专业组接受样品后, 按操作规程进行检验。“急诊样品”按“急诊流程” 的要求处理。
4. 3. 4 检验工作完成后, 样品按下列要求存放, 存放人员填写《样品存放进出登记表》。
(1) 样品保管要做到“三不”(不损坏、 不丢失、 不混淆)。
(2) 存放样品要按日期存放, 便于查取。
(3) 存放样品在规定(或特殊的) 环境条件下存放时, 应配备必要的环境条件和设施, 如冷冻柜、 恒温恒湿、 防光照等, 并进行维护、 监控和记录, 保证样品在贮存期间不发生非正常的损坏和变质。
(4) 易腐败变质样品、 易分解的样品均不作留样保存。
(5) 留样保存时间执行《样品留存时间一览表》 的规定。
4. 3. 5 样品量的评审
由各专业组对检验所需的样品量进行审查, 以保证采样量不会过多或过少。
4. 4 存放样品的取用
对检验结果有疑问、 或有争议、 或被投诉时, 取用存放样品进行复检, 并做记录。
4. 5 存放样品的处理
(1) 样品保存期限满, 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有关人员处理。
(2) 弃置样品由专人按生物安全条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