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翼丨残本《金瓶梅》
一朋友每次来家里坐,动不动就去翻我那些书。
好几次劝他改改这毛病——我平生最讨厌的物种之一,就是这种随便就去动我书的卵人——收效都不是太理想。
更过分的是,他一边东瞅瞅西看看,一边还点评一下我的收藏。在他看来,半数以上的书,均不适合我读,“我操,这种书你也看,我都替你丢脸”,然后,他还问,“你不觉得看这种没品位的书是对你余生的浪费吗?”
坦白讲,我并非好脾气的人,我随时都有把他腿打断的想法。但是他浑然不觉,还主动请命要替我处理书架上那些垃圾,比方说,搬到他家里去。
我自然懒得搭理他,于是他下手更狠,翻得更起劲。
有一回他又来了,到楼下了才打电话,我干脆说我没在。他就嚷嚷说,我一听就晓得你吹牛B,你就不是怕我动你那堆垃圾吗?我没再说话,因为的确如此。他的话实在没毛病。
他见我不说话,赌咒发誓跟我说绝不会再动我的书,声音里汹涌着滚烫的诚恳。我就心软了,说,你来吧,我在看书。
这次好,他还真是一诺千金,说到做到,居然安静了。只问我,你手上这什么玩意?“你眼瞎呀!”我拿着书在他眼前晃了晃。
“我就纳闷了”,他说,“像你这般无趣的人,居然也会读这种好玩儿的东西,你得告诉我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
“去你大爷!你才受刺激了呢”,我放下书,一下站起来,“我忍你很久了。”
结果他一把把书抢过去,看都不看我一眼就开始各种翻,一边翻一边又开启他之前的点评模式——
“我就说嘛,怪不得神B兮兮的,原来还是个残本……”
我把书又抢回来,狠狠瞄他一眼,让他坐下,给他讲了下面的故事:
2008年,全国下大雪,好大的雪,我被困在武汉某个山顶的小屋里。
“哦!那年我知道,就是你回昆明时像个印度达摩那年对吧?”
我没有屌他,继续说故事——
从十二月末开始,我独自在小屋里住了99天,三个来月,大雪封山,道路塞川,加之我自己也实在欠缺突围出去的热情——一面是自己真没办法绝尘离开,一面也因为没有人会在乎大山深处还有这么一个活物。
小屋之前的主人,是一个梭罗式的教授。小屋里并不缺吃的,还有各种奇形怪状的蜡烛。更阿弥陀佛可喜可贺的是,那个书呆子教授还是个老烟枪,留下了大半箱黄鹤楼。
我平时本来就不擅长抱怨,加之又还置身于这么一个物产丰富的地方,就更没有多余的言语。更何况?跟谁说去?只能规规矩矩守到冰雪融化,安安静静等到春暖花开。
日日早睡早起。实在饿了,就用教授之前烧柴的小铁炉,下下面条,煮煮粥,日子也就这样踉跄过去了。
你知道的,我这类货,一向对吃的方面欠讲究,但是那段特殊时期,我开始讲究起来,我学会了用教授的大木箱,逮松鼠,捕鸟,我烤过很多松鼠,还有各种漂亮的鸟。
对了,还读书。
教授留下满屋的书,那家伙很有眼水,品味也不错,大部分的书,也还将就可以读下去。这样说吧,我其实读得很过瘾,几乎如痴如醉。
有个电影,黄渤演的,叫《一出好戏》,类似荒岛余生,你看过没?(朋友点点头说,“别扯那些遥远,继续讲你眼前。”)
我曾有想过,每个人都应该有这么一个机会,就是身边一个人没有,男的没有,女的没有,狗和猫也没有,只能以书为伴。从恐慌到焦虑,焦虑到释然,释然到享受,享受到日常,掏心窝子感受每本书的分量。
其实上中学那阵我就瞎想过,比如晚自习后,放一把火,烧掉学校,然后笑眯眯去坐牢,关在小房间,斜斜向高处望,运气好的话,可以看到一丢丢月光。
但是在小屋里住了不到一个月,我就慢慢明白了,自由的人也可以一片冰心地读书呢。
在一些夜里,有时会被山风吵醒。
那是一种特别生动的声音,就像有很多人朝你房间赶来,稀里哗啦的,甚至能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到处都乌漆墨黑,你不晓得到底是在做梦,还是真有些家伙在打这个小屋的主意。
然后,你睁开眼睛,窗外雪光闪烁,像有无数萤火虫替你放哨似的。出去是当然不愿意的,冷得要死。睡吧,还睡不着。
那么,好吧。燃烛。读书。天地都安静,才读半页书,假装心若止水,已经自我催眠得特别高僧。
没有日历,没有钟表,也不着急今天明天,那光阴就像茫无涯际的星空和草原,任你挥霍,随你驰骋。总之,想怎么胡闹就怎么胡闹,想怎么土豪就怎么土豪,那日子是蛮滋润蛮牛B的,几乎想不起来山下还有现金和姑娘。
但是,我忽略了一件致命的事情。
小屋孤零在山顶上,山顶上是个次生林。老多小灌木,就是矮咄咄那种,什么松什么蕨到处是那玩意,但是在我去往小屋那些日子,都全TM躲进深雪里去了。
小屋门口堆满了柴。劈好的柴,整装待发,随时准备熊熊燃烧。
有时候啊,你不得不佩服那些有学问的人。比方说教授,人家堆点柴都堆得像紫禁城似的,气派得不行。更了不得的是,那些柴啊,烧起来,火光旖旎,芬芳扑鼻。
以我毫无闭关生存的眼光来看,那堆柴呀,怕是要烧好几辈子了。可是刚突突一个月还不到,已经消耗过半。有那么好几天,我好紧张,要是柴烧完了雪还没化,我会不会冻成遗骸呀?
但是这种想法经不起偶尔的阳光照耀,哪怕每天有那么一点点寒酸的阳光,我就已经可以畅想自己扛着斧头一棵一棵放倒那些落叶松的得意模样。
在我的日记写到第45天的时候,又下了一场大雪。
第48天。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勉强把门推开,发现已经没有办法再去到小屋后面的树林——雪实在太深了,走不到50步,我整个的下半身已经淹没在大雪里,再往前走,小命休矣。
没办法了,我开始特别小气地用柴。但是不管我怎么吝啬,第81天,最后一堆木屑就已经在铁炉子里灰飞烟灭了。
第88天。所有能用斧头剁下来的大小家具已经鞠躬尽瘁为火捐躯。
那时候已近初春,明显感觉白天没那么冷了。裹着被子,情绪依然比较乐观。但是也有比较棘手的问题,我要煮东西吃啊。等烧完一些玲玲珑珑的东西——包括教授的几双小牛皮靴子——自然而然地,我开始将罪恶的目光投向了那一堆一堆(书架早已被我烧掉)曾经不离不弃仗义无比的书籍。
因为之前吃过亏。我开始把书分成有若干堆,以便能卧薪尝胆肝肠寸断活下去。
第一个小堆,是从我读完的书中挑选出来的。
坦白讲,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本书,如同一个人,彼此陌生时,你看着他,或许很不顺眼。等混得熟了,对那些显而易见的毛病,就会越来越视而不见。而一些美好的修为操守,或者是本来就在那里,只是被我发现了;又或者是我替对方想出来,使他至少变得可以深呼一口气容忍。
又如同我们并不怎么重视,也未必有多喜欢的老熟人,生离死别,居然伤感——有些书,本来以为可以眼睛都不眨一下就能扔进火里,甚至在阅读时,就多次起过类似歹心。而一旦真要那么孤注一掷,背水一战,虽不过陌路相逢,还是伤筋动骨的疼。
就连一本先前觉得无病呻吟太啰B嗦的书,匆匆翻过,在将烧未烧之际,会开始担心有没有遗漏掉什么?会不会其实根本没懂?另一本令我恨意浓浓的书,某一刻握在手里,竟然有断臂求法的酸楚。
忍着寒冷,我又开始翻读每一本即将变成灰烬的书,直到饿得额头冒汗,饥肠辘辘,才气急败坏丢进去。可想而知,那一小个书堆,那么小,那么少,能应付几嘴火苗的舔咬?
看着一本书冒着火焰,书页卷曲,字迹在火中颤抖,黑色的灰蝙蝠一样跌落,绝对是一件挺不忍心的事。
不过我很快也能不动神色了。很有经验地将一本一本的书,不管是莎士比亚还是屠格涅夫,书脊朝上,书页展开,慢慢丢进去……没用几天,我居然也可以大略地估算出来煮一锅粥大约需要几本书?多厚?什么材质?如何恰到好处了。
比如像一本8毫米厚的《全唐诗》,哪怕再加上几本佛经,或是颜真卿字帖,别说煮粥,下面条也够呛。
以我的经验来看,煮好一锅粥,至少得全本的《红楼》,还得提前取几本贾平凹张承志,或是查理芒克杰克韦尔奇做预备才行。
从第二个书堆起,我开始留意燃料分类。
首批入选的,是几乎可以垒个狗窝,至少搭个猫舍是绰绰有余的经管类书籍。有些书,几乎是全新的,尤其在火苗里,你甚至都还可以看见那些粘贴复制的痕迹。
接下来是一些伟大的书。比方说史记和资治通鉴,当然,之前也都零星读过,半闭了眼,丢进去火炉,就算里面写满了牛B得不行的人,火焰也不见得会比其它书来得更猛烈。
然后是作者还没去世的那些书,全部烧掉,这是一件无比痛快的事情。再然后是法律书,独处,一个活人没有,这些书也实在难派用场。
荣格、柏拉图、弗洛伊德、艾宾浩斯是陆陆续续烧掉的,其中有一本,封皮儿已经没有,不晓得是谁写的,我留了好久。隐隐约约感觉,留着很有面子。
有一个半夜,正在读卡夫卡,读着读着就感觉不怎么吉利。干脆爬起来,凑合着找来一本海明威,一本狄更斯,一本凯鲁亚克,撕掉半本《白鲸》,才勉强下好一碗面条。
第97天。阳光居然灿烂起来,积雪蒸发得超快,我竟然可以走到树林里去了。
我扛了斧头,搞回来许多枯枝,不煮粥,不下面,痛快地烧了一回,几乎要连小屋一起烧掉。
回头望一屋的书,已经烧得片甲不留。唯一幸存下来的,只有我手上这本已经烧掉一半的《金瓶梅》。
听完故事,朋友想了一会儿才问我说,“松鼠还可以烤来吃啊?味道怎么样?”
“就二个字:超爽。”我竖起食指和中指说。
客客气气送朋友出门口,回屋才将那半本书无比虔诚放回书架。
我一直没有告诉我那朋友,这个故事其实根本就是我瞎吹的,我从来就没困在什么小屋,也不认识什么梭罗式的教授,更从不曾烤吃过松鼠,以及各种漂亮的鸟。
也不晓得那家伙会不会慢慢发现:
人的一生,就跟这故事一样。有寻找,有失去,有热爱,有诚恳,同时也充满着漏洞,破绽,苦难,以及虚幻。
后记:
我还真有一本《金瓶梅》。并不残。是晚清的全本。一朋友曾出手豪迈要给我买,我说,何必呢,待我去世以后,你直接过来,免费拿走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