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那些人,那些事
午睡醒来......
北海的午后,寂静,酷热,让我回想起了那个炎热的夏天。当然也让我想起了岁月里的童年。
这篇文章的第一个主人公是一个叫曾良友的小男孩。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是一个十一二岁偏瘦的小男孩。比起同龄人,他明显成熟懂事。当年的我,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全世界对他都那么好。现在,我终于明白了。那是因为上天对待他太苛刻 太无情了,所以人们要待他好一点。我所指的全世界是曾良友身边的亲人,当然,那些也是我的亲人。
曾良友是我姨父的堂弟,听说,他自小就失去了母亲,父亲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老来得子,他父亲甚是欢喜。曾良友的家是一栋泥砖平房。他的家在我的记忆中没有家具,似乎只有一台老掉牙的旧电视机。他家里空荡荡的,墙上的竹竿堆着一大堆旧衣服,可以说没有一件像样的东西。
曾良友家里的墙上贴满了奖状,当然我是从他的奖状才知道他的名字。因为平时所有人都叫他“阿狗”,比他辈分小的孩子还叫他,“狗叔”,以至于很久的一段时间我都以为他的名字就叫阿狗,看到这面奖状墙,我知道了“曾良友”那个字,也记住了这三个字。
那个酷热的夏天,更让我咬牙切齿地记住他的名字。出于嫉妒,我和他的战争最终还是爆发了,规模可不小,火光四射。我从小和外婆一起生活,外婆对我有求必应,可以说我是在外婆的溺爱中长大的,刁蛮任性,肆意妄为,目中无人,这些标签一直贴在我身上都没有掉过。
阿姨没有出嫁之前,在外婆家和我也生活在一起,她教我读书写字,背诵诗歌。从”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到“官仓老鼠大如斗”,她在我小时候的世界里充当着妈妈的角色,那时候我甚至觉得阿姨比妈妈更亲,因为妈妈很少很久才会见一次,阿姨陪伴着我,从学步到读书认字,陪伴是最好的爱确实有道理。
但我怎么都没有想到,自从阿姨结婚后,嫁到姨父家里,认识了这个叫狗的曾良友之后,虽然对我的好没有变少,但是阿姨对曾良友的好,至少足以让我妒嫉死了。我常常暗地里讨厌曾良友,我觉得是他抢走了阿姨的爱,犹如抢走了我的妈妈一般,阿姨把爱给了那只狗,我心里不舒服。曾良友(真良友),一点也不善良,一点也不友善,是他抢走了阿姨。所以,在他来外婆家的那天,我终于爆发了,竟敢侵略我的领地。
我用外婆晒在楼上的谷,狠狠地撒向曾良友,我讨厌他,我不停地抓起了稻谷向他砸过去,他也不甘示弱,直接拿着稻谷反击我,我甚至用棍子打他,那次,我是真的竭尽全力去捍卫我的领地,我的“权利”。
最后,在外婆的骂声中,我放下了棍子,外婆却拿起了棍子。因为“粒粒皆辛苦”,而我却如此撒野。多年会想起,我都觉得那不是我的错,是阿狗的错,阿姨认识他那么短的时间就那么疼爱他,我是阿姨辛苦养大的,他不该抢走属于我的爱;是外婆的错,虽不是独生子女却在独生子女的环境里长大,而她还没有教我与人分享以及谦让,我才如此自私霸道。
你看,我至今都如此自以为是,哈哈。再见阿狗的时候,时隔多年了!他和我都长大了,我们都不再是可以随便发脾气的小孩子了。那时候在阿姨家吃饭,他还很热情地叫我夹菜,但我还是不太友善。我想他还是比较习惯我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样子。
但,今天回想起来,当年的妒嫉真的是极其过分。因为,阿狗的命太苦了,他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他爸爸是给脾气古怪的怪老头,常常对阿狗大呼小叫。我想阿狗的童年一定很难过的。难得是他乐观坚韧,小小年纪就学会为大人分担,难怪所有大人都那么喜欢他。
相比之下,我的童年充满喜悦,我可以得到我想要的东西,外婆会满足我一切要求。阿狗不一样,他没有妈妈,他小小年纪要考虑生存问题,小小年纪要承担不应该由小孩子来承担的问题。终于明白为什么姨父全家对阿狗那么好,因为他太可怜了,上天对他的吝啬换来了人们对他的怜悯。
后来,听说阿狗不上学了,去了他堂姐那里打工。他家墙上那满满的奖状告诉我,他应该很想上学的,只是因为贫穷挡住了他的希望,他那么聪明,我想他虽然离开了学校,但是不会放弃学习的。他像坚韧的小白杨,不会轻易放弃。
说完阿狗的故事,免不了想到另一个命苦的孩子,她是阿狗的妹妹,她叫三妹。三妹在我的记忆里永远是个痛。因为我的无知,我伤害过这个善良又可怜的小女孩。三妹是阿狗爸爸收养的弃婴,她有一只眼睛是残疾的,她很善良,而她的善良是我们几个贪玩的孩子伤害她的武器。
三妹一个眼睛看不见,我们特别喜欢玩捉迷藏,我们把她那个看得见的眼睛蒙起来。然后问:“三妹,你看得见吗?”“看得见”,“噢,还没有包好,再包一次”“三妹,你还能看得见吗?”看着三妹那只好眼珠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看着她另一个无神的眼睛,我们问道。“这次看不见了”憨憨的三妹傻傻地回答,但这并不使我们停止对她的捉弄。那时候的我贪玩,我看到三妹那个白白的眼珠,并不认为她是完全看不到的,结果是,三妹摔得鼻青眼肿,而我们几个策划者哈哈大笑。
我们用伤害她的方式来证明一个事实:她那个特殊的眼睛确实是看不见的。姨父的妈妈(三妹的伯母走了进来)“你们不要这样,三妹看不到的,会摔死她的!”说着,姨父的妈妈帮三妹解下蒙着眼睛的布。“是她自己愿意的!”虽然恶行已经败露,我还不忘了为自己开脱。但是三妹却帮着我们这些始作俑者说好话,说是她自己蒙着自己的眼睛的。
我永远不会忘记三妹,一个善良的傻傻的小女孩。现在我终于读懂了她。她带着残疾,本来就备受歧视,没有玩伴,难得遇上我愿意和她一起玩,她求之不得,她当然愿意包庇我的“恶行”。现在的三妹已经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不仅学会了打扮,还成熟大方。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傻呵呵的三妹了。
阿狗和三妹这对苦命的孩子,在我童年出现过,我不会忘记他们,不会忘记我的快乐曾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2012年6月6日 午后 北海 酷热 )
此公众号为个人随笔,内容及图片纯属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